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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過程
鎖定
- 中文名
- 傳播過程
- 領 域
- 傳播學
- 引 申
- 傳播過程模式
- 構成要素
- 傳播者、受傳者、訊息等
傳播過程構成要素
傳播過程傳播者
傳播過程受傳者
受傳者,又稱信宿,即訊息的接收者和反映者,傳播者的作用對象。作用對象一詞並不意味着受傳者是被動的存在,相反,他可以通過反饋活動來影響傳播者。受傳者同樣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組織或羣體。
傳播者和受傳者並不是固定不變的角色,在一般傳播活動中,這兩者能夠發生角色的轉換或交替。
傳播過程訊息
訊息指的是由一組相互關聯的有意義的符號組成,能夠表達某種完整意義的信息。
訊息是傳播者和受傳者之間社會互動的介質,通過訊息,兩者之間發生意義的交換,達到互動的目的。
傳播過程媒介
媒介,又稱傳播渠道、信道、手段或工具。媒介是訊息的搬運者,也是將傳播過程中的各種因素相互連接起來的紐帶。現實生活中的媒介是多種多樣的,郵政系統、大眾傳播系統、互聯網絡系統、有線和無線電話系統都是現代人常用的媒介。
傳播過程反饋
反饋,指受傳者對接收到的訊息的反應或迴應,也是受傳者對傳播者的反作用。獲得反饋訊息是傳播者的意圖和目的,發出反饋訊息是受傳者能動性的體現。反饋是體現社會傳播的雙向性和互動性的重要機制,其速度和質量因媒介渠道的性質有所不同,但它總是傳播過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
傳播過程模式
傳播過程直線模式
"5W"傳播模式
1948年,美國政治學家,傳播學四大奠基人之一的哈羅德·拉斯韋爾發表了《社會傳播的結構與功能》一文。在這篇文章中,拉斯韋爾明確提出了傳播過程及其五個基本構成要素,即:誰(who)、説什麼(what)、通過什麼渠道(in which channel)、對誰(to whom)説、取得什麼效果(with what effect),即“5W模式”。
其意義在於第一次將傳播活動明確表述為五個環節和要素構成的過程,奠定了傳播學研究的範圍和基本內容,為人們理解傳播過程的結構和特性提供了具體的出發點。
1949,美國的兩位信息學者C.香農和W.韋弗在《傳播的數學理論》首次提出香農——韋弗模式,它是描述電子通信過程的。在這個模式中,傳播被描述為一種直線性的單向過程,包括了信息源、發射器、信道、接收器、信息接受者以及噪聲六個因素,這裏的發射器和接收器起到了編碼和譯碼的功能。它的第一個環節是信源,由信源發出訊息再由發射器將訊息轉為可以傳送的信號,經過傳輸,由接收器把接收到的信號還原為訊息,將之傳遞給信宿。在這個過程中訊息可能收到噪音的干擾,產生某些衰減和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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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過程循環互動模式
1954年,由美國傳播學者威爾伯·L·施拉姆在《傳播是怎樣運行的》一文中提出。該模式強調社會傳播的互動性,彌補了此前直線模式的缺陷。
大眾傳播過程模式
1954年,同樣由施拉姆在《傳播是怎樣運行的》一文中提出。該模式充分體現了大眾傳播的特點,構成傳播過程的雙方分別是大眾傳播與受眾,這兩者之間存在着傳達與反饋的關係。施拉姆的大眾傳播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社會傳播過程相互聯結性和交織性,初步具有了系統模式的特點。
互動過程模式
20世紀50年代,由美國社會學家M.L.德弗勒創立,又稱“大眾傳播雙循環模式”。其主要內容在閉路循環傳播系統中,受傳者既是信息的接收者,也是信息的傳送者,噪音可以出現於傳播過程中的各個環節。
傳播過程特點介紹
傳播過程動態性
傳播過程具有動態性。其運動特點在形式上體現為有意義的符號組合(訊息)在特定渠道中的流動,在實質上則是傳播者與受傳者的意義或精神內容的雙向互動,即作用與反作用。
傳播過程序列性
傳播過程具有序列性。這種序列性表現在傳播過程中各環節和因素的作用各有先後次序,按照訊息的流向依次執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