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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緝隊
鎖定
- 中文名
- 偵緝隊
- 早 期
- 捕快
- 負 責
- 緝捕罪犯、傳喚被告和證人等
- 起源時間
- 清朝
偵緝隊清代
清朝時的北京城,原來是由步軍營負責維持城區治安。到了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清政府按照內外城分治的傳統(內八旗、外五城),設立內城、外城兩個巡警總廳,彼此互不相統,也不屬於地方最高行政機關順天府衙門領導。內城巡警總廳下設左、中、右三廳,下邊劃分為26區,共設206個派出所,平均每平方公里設兩個派出所。巡警閣子到處可見。
偵緝隊民國初年
到了民國初年,內外城巡警總廳合併為京師警察廳。在1924年以前,警察廳只管城區內的治安,城牆以外歸步軍統領衙門管轄。城內的警察有兩萬人之多,其中許多人是從八旗兵丁轉業當上警察的。清王朝覆滅以後,這些人失去了職業,又別無長技,只有當警察比較適合。當警察的收入比洋車伕還低,但職業比較穩定,穿上警服,拿起警棍,走到街上神氣十足。
警察要負責管片的治安,收繳各種捐税,向居民派各種差役。在市民眼裏,警察是代表官府的,其實警察也是市民中的一分子。警察太多,常因管得太寬與市民發生爭執,老百姓往往對警察沒有好感,背後稱之為“看家狗”、“臭腳巡”。
民國初年,在京師警察廳、京畿軍政執法處、步軍統領衙門都設有偵緝隊,彼此都穿灰大褂。亦屬於捕快性質。他們一律穿着灰大褂,所不同的是京師警察廳的灰大褂是“洋灰”(日本布),步軍統領衙門的灰大褂是“土灰”(土布),京畿軍政執法處的灰大褂是“國灰”(天津北洋織布局生產)。1916年以後“國灰”沒有了,1926年時“土灰”也沒有了,只留下了“洋灰”。“偵緝隊的成員有時不扣釦子,有時只扣幾個釦子。走起路來身子向前傾……偵緝隊的下層隊員,一年四季都把頭剃得又光又亮,即便是冬季,也不興戴帽子。腰上總掛着一塊‘汗巾’,從大褂外面看起來,鼓鼓囊囊的好像是揣着‘二把盒子’(手槍)”(方彪《京城百怪》)。他們的職責應是對付賊匪,但卻以欺壓老百姓為能事,令人切齒。偵緝隊的任務是對特定的對象進行盯梢或捉拿歸案。在固定的地點,如當鋪、茶館、鬼市蹲坑。因為過去常有盜賊將贓物拿到當鋪典當、拿到曉市上賣掉,偵緝隊在這些地方蹲坑,常能發現可疑的目標。茶館是三教九流匯聚之處,常有一些不法分子在這裏活動,所以偵緝隊也經常光顧茶館。偵緝隊一般不直接負責政治案件偵察,而是以刑事犯為目標,主要是對付盜賊、土匪。偵緝隊員平時單獨外出執行任務並不帶槍,而是帶上防身用的袖箭,一旦與對手格鬥,偵緝隊員竟然採取用白灰面、黃土面迷住對手眼睛的方法制服對方,實在顯得過於陳舊、落後。不過對手也只是一些土賊,所以偵緝隊雖然武器落後,工作方法陳舊,仍然能夠佔上風。偵緝隊不僅捉拿盜賊、土匪,也通匪、吃匪,甚至藉機敲詐普通市民的錢財。所以北京市民對於橫行霸道、招搖過市的“灰大褂”是既恨又怕的。有經驗的老北京人一眼就能看出來誰是偵緝隊。以後的刑警隊略相當於偵緝隊。
偵緝隊抗戰時期
到了抗日戰爭時期,日偽大量收編漢奸地痞組織所謂的反共偵緝隊,專門與地方游擊隊與地下黨作對,平日裏依舊不改欺男霸女敲詐勒索的行徑,除了繼承了自前清以來的惡劣脾性以外又多了一分漢奸走狗的嘴臉!在他們的“努力工作”之下抗日武裝和抗日力量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打擊和破壞。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老片裏經常可以見到自稱是“偵緝隊的”漢奸們的熒幕形象!
隨着新中國的建立貪污腐敗欺壓民眾的警察偵緝隊成為了歷史,但是警隊內部仍保留了偵緝隊的編制負責偵破刑事案件,而人們也在不以“偵緝隊”這一貶義詞稱呼這批人民警察了。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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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近代捕快——偵緝隊 .鐵血網.2010-8-16 [引用日期2013-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