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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陽市監察局

鎖定
信陽市監察局,根據《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關於信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和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設置問題的批覆》(廳文〔2009〕89號)、《中共信陽市委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信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信發〔2010〕2號),設立中共信陽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信陽市監察局。市紀委機關與市監察局合署辦公,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兩種職能。市紀委機關為市委工作部門,市監察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李 光為信陽市監察局局長。 [1]  2018年12月22日,信陽市組建市監察委員會。不再保留市監察局、市預防腐敗局。 [2] 
中文名
信陽市監察局
性    質
政府機關
地    址
信陽市
隸    屬
信陽市政府

信陽市監察局發展歷史

2018年12月22日,信陽市組建市監察委員會。將市監察局、市預防腐敗局的職責,以及市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及預防職務犯罪等反腐敗相關職責整合,組建市監察委員會,同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不再保留市監察局、市預防腐敗局。 [2] 

信陽市監察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省委、省紀委、市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實施黨章規定範圍內的監督,維護黨的章程和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縣處級黨員領導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及思想作風方面的問題;負責反腐敗的組織協調工作,協助市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
(二)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實施《行政監察法》規定範圍內的監督,重點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公務員、各縣區政府及其領導人員、市政府直屬企事業單位及其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執行國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頒佈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三)負責檢查處理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黨的組織、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比較重要複雜的案件。
(四)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公務員、各縣區人民政府及其領導人員、市政府直屬事業、企業單位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分或提出建議,報上級領導機關審批(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保護監察對象的合法權益。
(五)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政紀的決定,制定全市黨風黨紀教育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六)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政策、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擬訂全市黨紀條規和政策規定,參與制定黨內法規。
(七)調查瞭解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政府制定的有關政策、規章的情況,對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建議;變更或撤銷市以下各級行政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八)會同有關部門及各縣區黨委、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審核各縣區紀委領導班子和監察局領導幹部人選;對市直紀檢監察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由市紀委商市委組織部對派駐機構市管幹部進行提名並負責科級幹部的任免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培訓和組織建設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 

信陽市監察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收集、綜合全市紀檢監察工作情況,起草市紀委全會工作報告、機關工作計劃、報告和有關文件;承擔市紀委常委會、全會及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機關文書處理、機要檔案、辦公自動化、信息、保密、督查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和後勤管理工作。
監察綜合室
負責收集、綜合全市行政監察情況,處理日常行政監察事務;負責反腐敗抓源頭工作及組織與協調;起草各種行政監察工作文件和情況報告;承辦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交辦的監察工作事項;負責以市監察局或監察局辦公室名義與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政府的聯繫;承辦市監察局召開的專項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市監察局特邀監察員的工作聯繫與管理;承辦局長辦公會議交辦的事宜。
調研法規室
承擔全市紀檢監察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理論和政策研究;承擔市紀檢監察學會日常工作;負責擬定本市黨的紀律檢查規章和行政監察法規;參與或配合立法機關和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有關行政法規;對已頒佈的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法規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宣傳教育室
負責宣傳黨和國家紀檢監察工作方針、政策;對黨員幹部和行政監察對象進行黨風廉政教育;制定全市紀檢監察干部培訓規劃,組織紀檢監察干部業務培訓。
執法監察室
組織開展全市性或重要的執法監察活動;參加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的專項檢查工作;參與重大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檢查、指導全市執法監察工作。
紀檢監察一室
聯繫溮河區、平橋區兩區及市直黨羣機關、人大、政協等部門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聯繫部門、單位市管幹部的違法違紀案件和其它比較重要複雜案件的調查工作;監督、檢查聯繫部門、單位及其領導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參加涉及聯繫部門、單位的全市性或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綜合、協調、指導聯繫部門、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紀檢監察二室
聯繫光山、商城、新縣、潢川四縣及市直科教文衞、工交、農林水、勞動、人事等部門的紀檢監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負責聯繫部門、單位市管幹部的違法違紀案件和其它比較重要複雜案件的調查工作;監督、檢查聯繫部門、單位及其領導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參加涉及聯繫部門、單位的全市性或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綜合、協調、指導聯繫部門、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紀檢監察三室
聯繫羅山、息縣、淮濱、固始四縣及市直政法、行政監督、財貿、外事、統計、建設、環保、市政府辦公室等部門的紀檢監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負責聯繫部門、單位市管幹部的違法違紀案件和其它比較重要複雜案件的調查工作;監督、檢查聯繫部門、單位及其領導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參加涉及聯繫部門、單位的全市性或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綜合、協調、指導聯繫部門、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案件審理室
負責審理由市紀委、監察局查處和同級黨委、政府審批的案件;審理報送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省委、省政府審批的案件;審理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報送的特別重要或複雜的案件;審核重要的備案案件;直接受理司法機關移送的案件;受理黨員、國家工作人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和需要複查、複議、複審、複核的案件;檢查、指導全市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工作;承擔市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
信訪室
(掛市人民政府舉報中心牌子)
負責辦理羣眾來信、來訪和舉報事項;查辦、督辦、辦理信訪舉報案件;綜合反映帶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信息;負責信訪監督工作;檢查、指導全市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
幹部室
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組織建設工作;考察、考核、審核各縣區紀委、監察局領導班子及其人選;負責市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設置、編制管理和領導幹部的考察、考核工作,對科級以上紀檢、監察干部的調整任免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市直單位內設紀檢監察機構及市管企業、中等學校的紀檢監察機構的領導幹部人選進行考察、審核,提出任免審批意見;負責處理反映紀檢監察干部的來信來訪;承辦市監察局特邀監察員的聘任事宜;負責本機關的幹部人事管理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室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和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黨務工作。
糾風工作室
負責綜合分析全市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情況,提出糾正不正之風的工作意見;督促、檢查、指導各縣區、市直各單位的糾風專項治理和行業作風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的糾風工作的檢查活動。
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室
負責監督檢查、綜合分析全市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組織實施全市性的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負責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中央紀委、監察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專項治理工作,承擔市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辦公室和市委、市政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政務公開工作室
負責綜合分析全市政務公開工作情況,提出開展政務公開的工作意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市政務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負責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政務公開專項治理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效能監察室
負責全市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和效能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綜合指導;組織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的調查研究,向領導小組提出政策建議和工作建議;負責推進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的開展,審查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事業性收費等與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有關的重大事項;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制定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評價體系,定期對各縣(含市管管理區、開發區)經濟發展環境進行測評;組織協調各縣區、市直各部門加大改革力度,推進優化經濟發展環境長效機制的建設;組織指導行政部門、政法機關開展效能建設,解決行政執法中“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對有關損害經濟發展環境的投訴事項進行調查,提出處理建議;受理行政部門、政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效能過錯的舉報投訴,實施效能過錯責任追究;受理不服效能過錯責任追究的申訴;組織開展與優化發展環境工作相關的業務研討與交流活動;負責與省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辦公室進行聯繫;負責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溝通與協調;指導各縣區、各部門做好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對領導小組會議決定事項進行督促落實,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案件管理室
綜合、統計、調研、分析全市案件查處情況,提出有關工作建議;跟蹤督辦重要案件(線索)、領導批辦件、本機關自辦案件,指導協調查辦案件工作;負責起草案件檢查工作會議有關文件、講話、經驗材料等文字工作;建立健全案件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全市案件管理工作。
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室
負責全市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綜合指導工作;組織協調縣區和市直部門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長效機制建設;督促、指導或直接查處農村基層重大違法違紀案件;承辦市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4] 

信陽市監察局工作動態

6月18號上午,由省紀委和省委宣傳部共同舉辦的河南省“走基層、揚清風”集中採訪活動在我市啓動。省紀委副書記李建社,省委宣傳部副部長王慶,省紀委常委、省監察廳副廳長付靜,我市領導張春香、宋效忠、王道雲、劉國棟、袁玉新、楊慧中等出席啓動儀式。

信陽市監察局工作推進會

為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年活動,充分發揮制度在懲治和預防腐敗中的重要作用,市鹽業局於 6月14日上午召開由局機關各科室主要負責人蔘加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年活動工作推進會。局黨委委員、紀工委書記陳彬同志主持會議。
會上,與會人員再次認真學習了市紀委《關於印發〈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年活動實施辦法〉的通知》和《信陽市鹽業管理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年活動實施辦法》文件精神,進一步提高了對開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年活動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明確了市鹽業局開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年活動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工作步驟和工作要求。
會議重點對局機關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年活動第二階段“開展制度評估”和第三階段“健全完善制度”工作作出安排:一是將反腐倡廉制度評估工作分解到機關各科室,明確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反腐倡廉制度評估工作責任人,進一步增強了組織觀念和責任意識,明確了各自的目標任務,把責任落實到每個人頭上。二是各科室要高度重視調查研究,針對涉及腐敗現象多發易發的環節,廣泛徵求意見,查找制度漏洞。三是按照“行、改、廢、立”的要求,結合鹽業職能自身實際,針對重點工作、重點崗位,哪個環節容易出現問題,認真查找漏洞,作為工作重點下工夫去抓,解決導致腐敗問題發生的漏洞和缺陷,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行之有效的制度體系。四是要建立制度實施過程中的評估和完善機制,制度出台後,對制度運行情況進行跟蹤瞭解,收集各方面的反映,採納正確的意見和建議,使制度更加科學合理。五是以2005年《信陽鹽業管理制度彙編》為基礎,重新制定或完善原有的管理制度,重點是反腐倡廉制度;各項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後,裝訂成冊。六是以制度建設年活動為契機,以建立黨風廉政責任制為重點,進一步完善黨務政務公開制度,拓寬公開渠道,創新公開形式,使各項制度更加公開透明,讓權力在陽光下進行,增強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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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