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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理部

鎖定
信仰理論部(簡稱:信理部拉丁語:Congregatio pro Doctrina Fidei;縮寫CDF),其前身是著名的宗教裁判所,幾乎可稱之為天主教法庭。它是羅馬教廷九個聖部中歷史最悠久的一個。這個羅馬教廷最重要的部門由教皇保羅三世於1542年建立。1904年,該部門由庇護十世改名為“至聖聖部”。1965年12月7日,部門名稱改為“神聖信仰教理部”,1985年起,其名稱中不再使用“神聖”一詞。部門所在地是信理部宮。 [1] 
中文名
信理部
外文名
Congregatio pro Doctrina Fidei
屬    性
聖部
所屬機構
羅馬教廷

信理部發展歷史

1231年,教宗格里高利九世設立宗教裁判所,1542年,教宗保羅三世於成立羅馬異端裁判所,1904年,羅馬的宗教裁判所改為至聖聖部(Supreme Sacred Congregation of the Holy Office),並於1965年改名為神聖信仰教理部 (Sacred Congregation for the Doctrine of the Faith)。1985年起,取消神聖一詞,成為今天的信理部。

信理部職責

負責“傳播天主教教義並保護那些疑似因新興的、不可接受的教義而處於危險中的基督徒傳統”。據若望·保祿二世在1988年6月22日頒佈的使徒典章第48章及第50章所言:“信理部本身的義務是推動並保護天主教世界信與德的教義。所以其具有管理一切與推動保護教義這一問題有任何聯繫的事物的權限。“信理部一對一或成組地,如同可信的信理導師般幫助主教們運作其部門。信理部是一個承擔推動、捍衞信仰完整性的義務的聖部。”

信理部職權

其職權也包括調查天主教內所有嚴重罪行,如褻瀆聖體,褻瀆告解聖事的神聖性。及神父猥褻十八歲以下兒童,即對於梅瑟十誡中第六誡(毋行邪淫)的違反。事實上,作為信德的推手,曾在媒體上紛紛揚揚的牧師戀童癖問題就是由這一部門處理的。

信理部組織結構

其下屬機構有國際神學委員會、宗座聖經委員會及宗座神會委員會。信理部的行政首長也依據其職權兼任Ex officio)三個委員會的會長。
信理現任部長是格哈德·路德維希·繆勒(Gerhard Ludwig Müller),現任秘書長是大主教路易斯·拉達利亞·費勒(Archbishop Luis Ladaria Ferrer)。
  • 部長
  • 部秘書長
  • 秘書長助理
  • 副秘書長
  • 部員25人:包括樞機主教、大主教、宗主教及主教。
  • 顧問28人:包括聖典學者。
  • 神學家33人:來自平信徒
  • 騎士團77人:來自瑞士衞隊後備隊員

信理部主要事件

曾在媒體上紛紛揚揚的牧師戀童癖問題就是由這一部門處理的。
歐洲的超自然現象,由其部門處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