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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
鎖定
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簡稱監理工程師)是指經信息產業部批准、取得《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並經登記備案、從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的專業技術人員。(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管理辦法)
- 中文名
- 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
- 簡 稱
- 監理工程師
- 屬 性
- 專業資格
- 定 義
- 經信息產業部批准、取得《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並經登記備案、從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的專業技術人員
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基本簡介
信息系統工程監理是吸收了傳統的建築行業建設監理的經驗和思路,結合IT行業的特點,逐漸摸索起步的。20世紀90年代初,信息系統工程監理開始以附着在其他監理上或作為其中部分內容的形式出現。1995年,原電子工業部發布了《電子工程建設監理規定(試行)》,為我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的政策法規建設奠定了基礎;2002年9月,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發佈《振興軟件行業行動綱要》,要求國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實行工程監理制;同年11月,信息產業部正式下發《信息系統工程監理暫行規定》,標誌着我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制度的正式誕生;2004年6月,原信息產業部給8家企業頒發了全國首批信息系統工程監理“部臨時”資質,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被列為國務院發佈的首批行政許可項目之一,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繼續受到肯定與支持;2005年5月,“信息系統監理師”資格考試第一次納入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系列;隨後北京、上海等地先後發佈了地方性法規,對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的行為、機構、職責、資質、認證、規劃、實施等都做了規定,確立了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四控(進度、成本、質量、變更)”、“三管(合同、信息、安全)”、“一協調(監理單位需協調項目各參建單位的工作,以促進項目建設目標向着原定方向前進)”原則,發展了傳統工程監理的理念和模式。
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相關背景
2009年11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於開展信息系統監理工程師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通知》(工信計資\[2009\]9號),通知規定:為了適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行業發展需要,進一步推進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根據行政許可有關要求,經部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研究,自2010年1月1日起,開展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認定。同年12月,工業和信息化部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發佈《關於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認證的補充通知》(工信計資\[2009\]15號),內容要點如下:為了更好地推動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行業發展,規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臨時資質認證工作,促進從業單位監理能力提高,經部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研究,決定在監理資質認證中分步要求取得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人員數量。
截至2010年5月,全國共有274家獲得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的企業,其中具有部級臨時資質的企業有91家,具有地方臨時資質的企業有183家。雖然目前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仍為“部臨時”或“地方臨時”資質,相信隨着IT信息技術與監理管理水平的發展,信息工程監理行業的管理會越來越規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取得正式資質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