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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養正

(明朝將領)

鎖定
佟養正(?—?),中國明朝後期將領。又作養政子忠蒙泉,遼東定遼中衞(今遼寧遼陽)人。官至龍虎將軍、都督僉事。
本    名
佟養正
別    名
佟養政
子忠
蒙泉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女真人
出生地
遼東
主要成就
隨李成梁出擊蒙古、女真;抗倭援朝

佟養正人物生平

佟養正出身遼東將門世家,其祖父佟恩、父親佟登均為明朝將領,其中祖父戰死沙場,父親官至總兵 [1]  他既沿襲尚武家風,又兼通文學,於萬曆八年(1580年)中武進士。 [2]  此後被授為鎮武堡遊擊 [3]  ,在萬曆十四年(1586年)四月隨李成梁出塞,於可母林大破蒙古軍。 [4]  同年九月,明廷於復州參將,十一月佟養正調任此職。 [3]  萬曆十六年(1588年),他因多次隨李成梁征討蒙古、女真諸部及練兵有方而被遼東巡撫顧養謙列入應予“薦揚錄用”人員的名單。 [5] 
萬曆二十年(1592年)二月,佟養正調任分守遼東寬奠等處副總兵、都指揮使。 [3]  同年,日本侵略明朝屬國朝鮮(壬辰倭亂),朝鮮國王李昖一路逃至鴨綠江畔的義州,並遣使向上國明朝告急。在明朝接到日軍侵朝的消息後,佟養正奉命親率士卒在鴨綠江西岸建設墩台、塹壕等防禦工事,又在朝鮮國王還在趕赴義州途中的六月十一日來朝鮮義州,要求朝鮮及時飛報日軍消息,在嚮明朝傳遞戰爭情報及聯絡朝鮮的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 [6]  明軍參戰後,他“以本府主鎮總兵,軍前機務、兵馬芻糧等事,無不管轄,克殫心力,靡有缺乏” [7]  ,盡職於抗倭援朝的後勤工作。他負責給朝鮮軍發放軍糧 [8]  ,又請求明廷許可在朝鮮境內開市,還讓中國匠人教習朝鮮人開採銀礦 [7]  ,當然他也曾親自率軍應援。因此他晉階為神樞營副將、後軍都督僉事,朝鮮也對他評價極高。朝鮮國王李昖曾抱怨東來明將“無可觀者”,但將佟養正與駱尚志吳惟忠作為僅有的三員值得肯定的明將。 [9]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佟養正被調離寬奠副總兵之職。 [10]  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八月,佟養正因牽連進賄賂事件而被參劾。 [11]  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正月又來朝鮮,國王親自拜訪。 [12]  同年十二月,佟養正以五百兩銀子(相當於一千石米)贈朝鮮,理由是推薦前一年南原之戰的敗軍之將楊元的人就是他,所以明廷令他助餉自贖。此時日軍已經撤退,朝鮮不受其銀,被他拒絕。 [13]  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正月,朝鮮國王再次親自拜訪佟養正,佟養正向國王交代了防備日本和女真酋長努爾哈赤的注意事宜。 [14] 
此後史書中不再有關於佟養正的記載(族譜稱其擔任過廣西總兵官,但在史書中無法確認),推測他隨明朝大軍撤回遼東,並在不久後去世。

佟養正軼事典故

佟養正以“清慎自將”著稱。抗倭援朝之際,備倭經略宋應昌命令他去查看朝鮮鐵山地方沿海以選擇可設煙台之地,鐵山的百姓贈給土特產——花席,被佟養正謝絕。後來他向朝鮮納銀自贖時,朝鮮回贈150斛米,被他換為銀子來償還。 [15]  因此朝鮮“服其清德”,國王在接到他拒收禮物的回諮時感慨“佟參將盡心我國事,其德至矣!而今見回諮,不覺涕下”。 [16] 

佟養正人物墓誌

1968年,佟養正墓誌銘出土於遼寧省遼陽市三道壕,志石長、寬各58釐米,遺憾的是志石已散失,惟餘部分志文被抄錄而得以流傳迄今。
明誥封龍虎將軍都督僉事蒙泉佟公配夫人王氏合葬墓誌銘
賜進士出身貴州道御史(下缺)
(上缺)倭奴蹂躪朝鮮,公奉調守鴨綠江口。我國初朝鮮稱藩,沿江抵海三百餘里,原無烽堠。公創若時,率部卒建墩台、鑿濠塹,計月而成一天險矣。且造戰車、鉛鐵子、麻牌之類以供軍用。運米萬餘、草百萬餘朝鮮,以佐軍餉。及深入平壤,公應援,率其旅若林,一鼓而成,擒者無口,倭宵遁,義州鎮勒碑誌功。晉階神樞營副將後軍都督僉事,復加俸二級(下缺)

佟養正家族關係

  • 父親:佟登
  • 妻子:王氏
  • 兒子:佟鶴年

佟養正歷史評價

鄭琢(朝鮮大臣):才兼文武,天性慈和,一以濟物為心,以正自守,所管衙門大小人員,皆知畏敬。 [7] 
參考資料
  • 1.    《明故庠生仲轂佟君墓誌銘》(墓主為佟養正之侄):曾祖恩,守灑馬吉。東虜跳梁,歿於王事,追贈榮祿大夫。大父登由癸丑進土節制三藩,進秩一品,以身系安危如郭子儀者三十餘年。
  • 2.    申欽:《象村稿》卷三十八,《天朝先後出兵來援志》:佟養正,字子忠,號蒙泉,遼東衞人。萬曆庚辰武進士。壬辰之初出大兵也,以欽差分守遼東寬奠等處副總兵官、都指揮使。
  • 3.    《奉天通志》(民國二十三年鉛印本)卷一百三十二。
  • 4.    瞿九思:《萬曆武功錄》卷十、十二。
  • 5.    顧秉謙:《撫遼奏議》卷十五,《甄別練兵官員》。
  • 6.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卷27,二十五年六月十一日條:義州牧使黃璡馳啓曰: "寬奠堡副摠兵都指揮佟養正來到義順館, 天朝將官招謂通事表憲等曰: ‘今玆差人, 專為飛報倭賊進退, 有無消息而來, 必須百里為一撥, 節次遞報, 然後明知賊住之所, 乃可策應緩急。 故佟指揮為差入名, 儞國自義州抵平壤, 分為五撥, 以便飛報’ 雲。"
  • 7.    鄭琢:《藥圃集》卷六,《龍灣見聞錄》。
  • 8.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卷36,二十六年三月十三日條:……佟參將養正管放本國糧料……
  • 9.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卷37,二十六年四月初四日條:上曰: "設使以外國言之, 中國父母也, 我國與日本, 同是外國也, 如子也。 以言其父母之於子, 則我國孝子也, 日本賊子也, 父母之於子, 雖止於慈, 豈有愛其賊子, 同於孝子之理乎? 予是以謂這人學識不明, 不足與言者也。 來此之人, 無可觀者, 但有吳惟忠, 稍可稱者。 予非以力於我國事而稱譽之也。 駱尙志、佟養正, 亦其次也。"
  • 10.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卷55,二十七年九月二十六日條。
  • 11.    《大明神宗實錄》卷300,萬曆二十四年八月初一日條:“巡視京營户科給事中程紹等題參原任京營副將任自強,神樞營副將佟養正,五軍營副將施朝卿,保定遊擊胡澤,山海關參將楊元,俱行法司究勘,以為行賄營遷之戒,章下兵部。”
  • 12.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卷96,三十一年正月二十四日條。
  • 13.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卷107,三十一年十二月初二、初五日條。
  • 14.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卷108,宣祖三十一年正月初四日條。
  • 15.    申欽:《象村稿》卷三十八,《天朝先後出兵來援志》:清慎自將,宋經略渡江,令養正偕其中軍王承恩往審鐵山海岸可設煙台之地,行到鐵山,郡人以花席遺之,養正卻不受。後以事革職。丁酉,納米贖罪出來,我國服其清德,為備百五十斛助之,養正悉以銀貨計直而還之。
  • 16.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卷41,二十六年八月初七日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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