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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鎖定
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佛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由佛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更名而成。 [1] 
中文名
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外文名
Foshan Bureau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的融合發展,推進生產服務業和製造業融合發展。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發展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優化產業佈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貫徹執行工業、信息化產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加強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
三、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並做好相關信息發佈,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牽頭負責企業情況綜合工作。
四、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五、貫徹執行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市審批、核准的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提出促進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促進工業投資。負責歸口的各項財政專項資金和經費的總體計劃、實施管理、績效評價等工作。
六、貫徹落實省內產業轉移相關規劃和政策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轉移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協調產業轉移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七、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的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綠色製造。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工作。
八、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協調指導經濟社會領域的信息化應用。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普及應用。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負責信息網絡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推進的有關協調工作,協調通信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推進通信基礎設施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協助推進國家及省重點信息化工程建設。
九、貫徹落實民用爆炸物品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配合省組織實施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建設項目、科技項目管理和產品質量監管。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和服務,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促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
十一、承擔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的發展工作。貫徹落實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貫徹執行工業大數據收集、管理和開發應用的標準規範。指導社會經濟領域大數據開發、應用和管理創新。
十二、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開展全市無線電管理的監督檢查及相關行政處罰工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三、指導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對外交流與合作,協調煙草工業生產和專營管理。
十四、協助做好投資項目的招商服務,協調開展市投資環境、產業配套、承接載體、投資導向等方面的諮詢服務和宣傳工作;指導和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國內外交流與合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深入推進簡政放權。逐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程度減少對工業、信息化領域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強化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引導和約束作用。
2.完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貫徹執行支持工業、信息化領域項目及相關領導新興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3.強化事中事後監管。逐步改變重審批輕監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上來。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市市場監管局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具體負責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許可和食鹽生產經營環節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全市食鹽行政執法工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主管全市鹽業工作,負責制定鹽業產業政策和加強行業管理等工作。 [2] 

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審批服務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宣傳工作。承擔機關財務、信息化、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本單位行政審批管理和改革,行政訴訟及行政複議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部門執法責任制工作。組織推進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和職能轉變相關工作。負責財務預算決算、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歸口的各項財政專項資金和經費的總體計劃、實施管理、績效評價等工作。
二、運行監測與綜合分析科
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編制併發布相關信息,做好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工業、信息化領域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指標。綜合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和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有關建議。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現代產業體系專項規劃相關任務。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中涉及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數字經濟、新材料等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起草工業、信息化領域工作的重要文稿。
三、工業發展科
擬訂工業領域相關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製造強市建設的相關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承擔工業領域淘汰落後產能相關工作。牽頭負責培育大型骨幹企業工作。監測裝備製造業運行情況、新材料及其他原材料工業運行情況、醫藥及其他消費品工業的運行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協調推動裝備製造業重大項目建設。推動全省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創新及應用。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推進珠江西岸先進裝備製造產業帶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全市稀土管理的統籌協調。協調煙草工業生產和專營管理。編制和組織實施與本科室相關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承擔相關的行業管理工作。
四、工業節能與綜合利用科
貫徹落實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的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綠色製造。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五、企業服務科(市中小企業局)
擬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有關中小企業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推動建立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維護機制。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協調組織對中小企業促進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統籌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各類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規範服務,指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推進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梯隊培育,推進中小企業技術推廣、人才培訓、市場開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進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服務、對外交流合作。統籌產融合作,推進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協調推進各類金融機構擴大對中小企業的融資規模。
六、技術創新科
指導推動製造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動完善企業創新體系建設。推動產學研用聯合和創新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領域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的推廣應用。指導工業企業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指導開展品牌培育工作。組織編制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年度計劃,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技術改造項目計劃,跟蹤服務相關重大工業項目,促進工業投資。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市審批、核准的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提出促進相關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政策措施。指導相關領域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工作。參與工業、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工作。編制和組織實施與本科室相關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促進工業設計發展。
七、產業投資服務辦公室
貫徹執行、監督和落實國家、省和市投資服務政策。按照全市產業發展總體規劃和產業佈局規劃,參與研究、制定全市投資服務政策、辦法和措施。為國內投資提供涉及市重點產業、主要載體、重大項目方面的信息、投資導向等諮詢服務工作。對國內投資項目進行統籌協調、考察接待和跟蹤服務工作。參與全市投資環境對外推介宣傳工作。參與台、港、澳及國際工業產業投資合作服務和交流活動。
八、通信協調和無線電管理科(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負責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無線電台(站)的設置審批。無線電發射設備的銷售備案和監督管理。開展全市無線電管理的監督檢查及相關行政處罰工作。無線電行政執法的司法銜接。組織軍地、跨市、跨區域無線電業務協調。依法組織協調實施無線電管制。協調推進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編制和組織實施與本科室相關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指導無線電監測站業務工作。
九、信息產業發展科
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研究制定信息化應用促進政策,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普及應用。擬訂並組織實施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工業互聯網創新應用、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電子信息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產業政策並協調落實,監測電子信息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促進電子信息技術的產業化及推廣應用。推進工業互聯網平台建設及應用推廣,組織實施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工業互聯網發展試點示範。推動工業電子商務應用與發展。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促進信息消費發展。協助推進國家及省重點信息化工程建設。貫徹執行工業大數據採集、管理、開放、應用等標準規範。指導推進社會經濟領域大數據開發、應用和管理創新,推動數字產業集聚發展。編制和組織實施與本科室相關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承擔企業情況綜合工作。
十、綜合協調管理科
組織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產業佈局一體化規劃,貫徹落實省內產業轉移、珠三角與粵東粵西粵北產業共建相關規劃和政策措施。配合省做好省產業轉移工業園績效評價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園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和提質發展、擴能增效工作,指導推進工業園區產業集聚發展。研究協調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貫徹落實國家、省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配合省組織實施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建設項目、科技項目管理和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的運行監測分析工作。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主管全市鹽業工作,負責制定鹽業產業政策和加強行業管理等工作。貫徹落實工業、信息化領域生產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推進工業、信息化領域生產服務業發展,促進服務型製造發展。推進生產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動有關生產服務業模式創新。促進供應鏈管理技術推廣應用。參與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一、人事科
承擔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等工作。 [3] 

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現任領導

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暫缺 [4] 
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甘志宇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