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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超明

(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原檢察長)

鎖定
何超明,1955年4月出生於中國澳門。1979年至1983年在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學習,是北京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博士研究生。從事行政管理司法工作多年。
2017年7月14日下午,澳門終審法院宣判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及的刑事案,何超明被控觸犯詐騙、濫用職權、創立犯罪集團等1536項罪名。終審法院合議庭裁定何超明逾千項罪名成立,判處單一刑期21年。
中文名
何超明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55年4月
畢業院校
西南政法大學
畢業院校
北京大學
職    業
檢察官
主要成就
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檢察長
出生地
中國澳門

何超明早年經歷

何超明,1955年出生於中國澳門。祖籍廣東番禺,家族世居澳門。1979年至1983年畢業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91年至1993年赴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修讀語言及法律課程,1994年修讀澳門大學法學院法律課程。1998年修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行政學院澳門高級公務員培訓班。1999年至2002年獲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成為首位具有法學博士學位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官。
自1972年起從事對外貿易和行政管理工作。1983年後,曾先後擔任高級法院的助理法官、法官、庭長等職。1993年出任澳葡政府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級專員公署協調員,1995年升任該署副高級專員,後多次代任高級專員。
1999年8月,獲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為澳門特別行政區首任檢察長。
2004年12月,再次獲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檢察長。
2009年12月,再次獲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檢察長。
何超明同時擔任澳門檢察官委員會主席、澳門檢察律政學會會長、澳門經濟法律學會名譽會長,並任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中國政法大學、暨南大學客座教授。 [1] 

何超明求學之路

5代世居澳門的出身,內地法學專業的學歷及工作經歷,加上10年在澳門葡屬政府中的任職,何超明成為迴歸後的澳門特區首任及續任檢察長實屬必然。
由於父親從澳門到廣州工作,何超明跟着爸爸到內地生活、讀書。讓何超明至今引以為自豪的是,一直沒放鬆學習的他,重新恢復高考後的1979年,憑藉自己的一己之力,一舉考取了西南政法學院的法律系。這,成為何超明人生路程上的第一個轉折點。
從廣州到重慶,從輾轉澳門、廣州兩地跨躍式的“漂學”,到進入內地知名的高等學府,對何超明來説,這是第一次真正地“離家出走”,第一次真正地脱離父母的視線去獨自闖蕩。雖然無異於從繁華之地來到邊陲之城,雖然此時澳門的家中已擁有了彩色電視機,而處在改革開放前夜的內地物質生活還是一貧如洗,但何超明與當年所有懷揣着宏闊理想的熱血青年一樣在大學校園裏開始了茁壯成長。

何超明成長機遇

畢業後何超明進入廣東高等法院工作,此際正值中國隨着改革開放的堅實步伐,上層建築領域裏的民主與法制建設也逐步邁出了新步,何超明慶幸自己趕上了潮流,能使自己所學專業有了廣闊的用武之地。他從書記員開始,由審判助理一直做到經濟審判庭庭長,年僅36歲即成為當時全國最年輕的庭長,工作業績可謂顯赫一時。
作為土生土長的澳門人,進入上世紀80年代後,何超明先生遇到一個機遇。當時,澳門政府提供一個政府基金給在大學曾經讀過法律、有志於為澳門政府服務的人,去葡萄牙學習葡萄牙法律,學業完成通過資格考試後回到澳門工作。何超明先生恰恰符合上述條件,加上已隨年事已高的父親返回了澳門,於是順理成章地去了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進修葡萄牙法律。3年學成而歸,成為澳門葡屬政府中為數不多的華人高級公務員。接着,何超明先生馬不停蹄,又繼續在職攻讀北京大學經濟法專業博士學位,2002年7月,成為澳門首位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的司法官。從1990年到1999年澳門迴歸前夕,何超明先後任澳門政府法律顧問、澳門反貪污和行政監察公署主任,直至高級副專員,是華人司法官中從業時間最長的一位,也是澳門華人裏最高級的公務員。
這一切,恰好使他與澳門迴歸祖國的歷史大線條緊密聯結,與澳門這一獨特的法律環境相匹配,更加上他愛國愛澳,品行高潔,機遇自然就再次降臨在他頭上。1999年12月20日,何超明正式就職澳門特區檢察院首任檢察長,時年44歲。2004年,又再次續任。
在澳門社會中,何超明先生無疑是一位備受公眾矚目的重量級人物。這不僅僅因他位居檢察長的高官寶座,更重要的是,他施展才華的這個舞台,是實踐“一國兩制”偉大構想的基石之所在。

何超明個人成就

何超明新司法的確立

從一個被葡萄牙所管治的地區,歷史性地轉變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這一劃時代的轉變,必然帶給澳門法律及司法建制以前所未有的新的格局和挑戰。澳門檢察院就是順應這一歷史變革,作為獨立的司法機關第一次出現在澳門土地上。
何超明先生變超乎尋常的壓力為動力,立志要為迴歸後的澳門繪製一張全新的法制藍圖。在特區政府和特首的領導下,他與一批法律精英奮力探討,經過對法律以及澳門社會格局深入、審慎地分析研究,確立了在澳門這樣一個擁有40餘萬人的小型城市中,採取“一院建制、三級派任”的新的司法架構和運作模式。“一院建制”指的是,在檢察院的機構設置上,不設立對應於三級法院的三級檢察院,只設立一個檢察院,以符合澳門地域較小、人口不多的特點。“三級派任”是將檢察官分為三個級別,分別在三級法院內代表檢察院履行職責。這種運作方式,—方面承襲了葡萄牙檢察制度中的派任制度,又採取了大陸法國家所實行的較為先進的做法。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説,澳門的司法機關真正進入了劃時代的時期。

何超明澳人治澳方針

葡萄牙法律為基礎、英美法律制度為借鑑、民間法律習慣為補充、融合東西方法律文化色彩的澳門法律體系,按照“一國兩制”的方針,在迴歸後得以延續和保留。但原掌管這一法律體系的葡萄牙人紛紛離去了,“澳人治澳”並非一蹴而就,必須要有本地人才跟進才行。在基本司法框架和模式確定後,何超明花了極大的精力和心血來組織司法隊伍,任命這些以華人為主的本地司法官員,在特區這個特殊背景下,當然首先得要求進入司法隊伍的必須是愛國愛澳的人,但同時還要講和諧共存,因為當地既有葡萄牙人也有當地的土生葡人還有華人,大家雖然在同一個法律的規範下,但卻有不同的文化思想背景的衝撞。對澳門社會有透徹瞭解的何超明對此胸有成竹,他的原則是所有這些思想文化方面的衝撞都是合理存在,但進入司法隊伍後則必須全部統一到“大家共同為澳門人民服務”這一大目標下,從而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

何超明延續和創新

何超明先生的確是個有大眼光、大智慧的人。當特區檢察院經歷了初創時的繁雜與勞碌,開始了高效運轉後,他並沒有把自己的能量限定在每年上萬件的刑事案件的檢控上,而是花大氣力去運作“一國兩制”體制下司法檢察機關的“延續和創新”。比如説,迴歸後的澳門必然要加強與內地的合作與交往,在一個國家兩種不同的法律制度下,怎麼去解決兩地法律衝突?比如説兩地的司法協作,有的行為在澳門不算是犯罪,在內地就算犯罪,像賭博、博彩就會帶出很多問題,借貸問題、抵押問題、博彩資金的追收問題等等,還比如,刑法有些罪名跟內地的規定不一樣,怎樣解決一個雙重犯罪的問題,就是兩地都認為是犯罪……上述種種,沒有哪一個是能一蹴而就、簡單解決得了的,都需要何超明這個具有大眼光、大智慧的大檢察官親歷親為,殫精竭慮、在不斷探索與實踐中逐一加以解決。
如對有些犯罪嫌疑人遊走於兩地,怎麼管轄等過去是各處理各的,現在則採用在法律規範模式下的合作方式,首先完成兩地法律文件和證據的交換,然後就是兩地代委調查,從而有效堵塞漏洞,使跨境犯罪得到了控制。在上述問題得到成功突破後,何超明又適時推出了“一國兩制,互惠高效”的做法,使得一國兩制的構想在法律上真正落到實處,收到很好的社會效果。回顧9年多來這一步步辛勤的探索,何超明先生不由得嘆謂:9年啦,走到這一步不容易呀。

何超明處理歐文龍案

2007年,澳門發生了自開埠以來最大的貪官案件,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涉嫌鉅額資金貪污、洗錢等多項罪名,此案—時震驚四方,特區政府形象無疑因此受到巨大打擊。
客觀而論,貪官自古有之,哪國哪地都無可避免,何況澳門特區政府成立不過9年,可以説是在一個既無前例又無基礎的情形下開創而成,在面對千頭萬緒的社會民生事務中,以特首何厚鏵為首的政府大多數公務人員勤勉視事,潔身自好,業績顯著,這是不爭的事實。

何超明人物事件

澳門終審法院2017年7月14日下午宣判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及的刑事案,何超明被控觸犯詐騙、濫用職權、創立犯罪集團等1536項罪名。終審法院合議庭裁定何超明逾千項罪名成立,判處單一刑期21年。 [2] 
合議庭認定,何超明創立並領導犯罪集團,有系統有組織、有分工,何超明在當中擔當領導角色,操控檢察長辦公室人員,透過批出大量判給,從而獲取不法利益。合議庭還認為,控訴書大部分的事實屬實,何超明的行為符合犯罪要件,部分控罪則超過了相關的刑事追溯期,其中相當鉅額詐騙和鉅額詐騙的追溯期不同。
何超明於去年2月26日欲在澳門乘直升機赴香港時,被10多名澳門廉政公署人員帶返總部調查,翌日因涉貪被移送路環監獄羈押。去年8月底,何超明正式遭澳門檢察院起訴。澳門終審法院於去年11月宣佈預審完成,案件原定於去年12月5日開審,因何超明提出聲請,拒絕由岑浩輝審理案件而延期。聲請其後被駁回,該案於同月9日早上正式開審,合議庭由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終院法官宋敏莉以及中級法院院長賴健雄組成。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