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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海生
(四川廣元市人大常委機關黨組副書記)
鎖定
2016年1月23日,涉嫌犯罪被移交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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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何海生
- 外文名
- He Haisheng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日期
- 1964年10月
- 畢業院校
- 四川省委黨校
- 出生地
- 四川旺蒼
- 性 別
- 男
何海生人物履歷
1983.12——1986.07,旺蒼縣競成公社、競成鄉計生幹部;
1986.07——1988.01,旺蒼縣普濟鄉工作;
1988.01——1990.06,旺蒼縣普濟鄉計生辦主任、機關團總支書記;
1990.06——1992.10,旺蒼縣普濟區計生辦主任、機關團總支書記(1991.12主辦科員);
1992.10——1992.12,旺蒼縣普濟鎮工作;
1992.12——1995.12,旺蒼縣普濟鎮副鎮長、企業辦主任(其間:1994.09——1997.07,四川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大專);
1995.12——1997.02,旺蒼縣普濟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7.02——1998.10,旺蒼縣普濟鎮黨委書記(其間:1994.09——1997.07,四川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函授大專);
1998.10——2001.11,旺蒼縣東河鎮黨委書記(其間:1997.09——1999.12,四川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學習,2000.03——2000.05廣元市委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1.11——2002.12,旺蒼縣建設局長、黨委書記;
2002.12——2005.07,旺蒼縣委常委、副縣長;
2002.07——2005.07,劍閣縣委常委(其間:2004.05——2004.08,四川省委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5.07——2008.11,劍閣縣委常委、副縣長;
2008.11——2009.01,蒼溪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
2009.01——2013.02,蒼溪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3.02——2015.06,蒼溪縣委書記。
何海生人物事件
何海生違紀被查
2015年11月2日,廣元市紀委網站通報:市人大常委機關黨組副書記、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原蒼溪縣委書記)何海生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1]
何海生立案偵查
2016年1月23日,廣元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依法對廣元市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副書記、辦公室主任、蒼溪縣委原書記何海生(正縣級),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2]
廣元市人民檢察院審查後認為,何海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觸犯了相關法律法規,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截至案發時,其有近2300萬元的財產不能説明來源,其行為應當以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相關規定,應當數罪併罰。何海生在接受組織調查期間,如實供訴罪行,系坦白。
[3]
何海生一審宣判
2019年3月,四川省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溪縣委原書記何海生涉嫌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何海生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300萬元;犯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300萬元。對被告人何海生犯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3]
2002年至2015年,何海生利用其先後擔任旺蒼縣建設局局長、副縣長,劍閣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蒼溪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多達15人賄賂共計人民幣2855萬元,併為其謀取利益。截至案發時,何海生有6234萬餘元資產,能夠説明來源的有3935萬餘元,尚有近2300萬元不能説明來源,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差額巨大。
[3]
法院審理後認為,何海生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現金2805萬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何海生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其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尚有2299萬元不能説明來源,其行為還構成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何海生到案後,如實交代犯罪事實,系坦白,可以從輕處罰。案發後,積極退繳大部分贓款,可酌定從輕處罰。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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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海生任免信息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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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廣元市人大常委機關黨組副書記、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何海生接受調查 .四川在線[引用日期2015-11-02]
- 2. 四川廣元蒼溪縣委原書記何海生涉犯罪被移交司法 .中國新聞網.2016-01-23[引用日期2016-01-24]
- 3. 四川蒼溪縣委原書記何海生被判刑18年 .中國法院網[引用日期2019-03-25]
- 4. 省委市委決定張壽於任中共蒼溪縣委書記 .蒼溪印象[引用日期2015-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