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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法

鎖定
減免法是一種允許本國納税人跨國已納外國所得税的國外收入按低於本國的正常税率納税即按特別優惠税率徵收國內税的方法。
減免法又稱低税法,即一國政府對本國居民的國外所得在標準税率的基礎上減免一定比例。按較低的税率徵税,而對其國內來源所得按正常税率徵税。顯然,一國對本國居民來源於國外三的所得税的税率越低,越有利於緩解國際重複徵税。但由於減免法只是居住國對已繳納外國税款的國外所得按減低的税率徵税。
中文名
減免法
又    稱
低税法
本    質
國家法律
方    法
按税率徵税
實例
例如跨國納税人甲從A國獲得100萬美元的收入,A國所得税税率為30%。納税人甲所在母國的適用税率為50%,它對本國跨國納税人國外收入匯回部分按10%特別優惠税率徵收,那麼該納税人獲得的部分避税金額就是:
納税人甲在A國實際納税額:100×30%=30(萬美元)
納税人甲在母國應納税額:100×50%=50(萬美元)
納税人甲按母國(已納外國税款的國外收入)優惠税率實納税額為:(100-30)×10%=7(萬美元)
納税人甲共實納税額:30+7=37(萬美元)
躲避的納税金額:50-37=13(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