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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州犁
鎖定
- 所處時代
- 春秋時期
- 民族族羣
- 華夏族
- 出生地
- 晉國
- 逝世日期
- 公元前 541年
- 本 名
- 伯州犁
- 相關典故
- 上下其手
伯州犁伯州犁與暗示法
兩人間要傳遞一種隱秘之意,由於有第三者在場,難於公開説明,於是兩人就藉助於特殊的眼色、手勢和語氣傳達這一隱意,這種交流思想、傳達心意的手段就是暗示法。
楚國攻打鄭國,楚大夫穿封戌俘虜了鄭將皇頡,楚康王的弟弟公子圍欲搶來皇頡作為自己戰功,他與穿封戌爭執起來,眾人難以決斷。楚康王讓伯州犁斷其是非,伯州犁説:“戰俘是鄭國有身份的人,他自己能知道是誰俘虜了他。”乃讓皇頡立於庭中,讓公子圍和穿封戌立於皇頡對面。伯州犁抬手向上介紹説:“這位是公子圍,寡君之貴介弟也。”然後又放手向下介紹説:“此人為穿封戌,乃方城(春秋時楚國北部的長城)外之縣尹(一縣的長官)也。到底是誰擒獲了你?”皇頡見狀,遂回答説他是被公子圍擒獲的。不久皇頡即被釋放歸國。
伯州犁在向皇頡追問楚國的立功者時,故意把爭功人雙方的身份顯示給皇頡,並採用了“上下其手”的不同手勢,將他要討好權貴的心意當着穿封戌的面暗示給皇頡。皇頡對伯州犁以暗示法傳達來的隱意看來是心領神會。作為楚國戰俘,他急於求釋,為討好楚國當權者,他遂順着伯州犁的暗示去回答,果然得到了寬赦。
暗示法,是在有第三者存在的場合,行為人為把某種隱秘之意轉達給另一方而採取的特殊的“語言”方式。在暗示法的實施中,第三者的存在無疑是行為人和受意人思想交流的障礙。然而,每一成功的暗示法,在場的第三者其實都起到了對行為人隱情傳達的掩護作用。比如,有秦康公在場,秦人就不會懷疑士會是接受了壽餘的某種交代而配合行事;有穿封戌在場,他就難以提出皇頡是受了伯州犁的旨意而有意誤指。行為人把一種隱秘之情暗示給受意人,他們不希望任何人知道相互間發生過思想交流。由於成功的暗示法總是瞞過在場的第三者而發生的,因而第三者的在場正好掩蓋了他們間發生過的思想交流,對他們的行為起了很好的掩護作用。
暗示法是把一種正常的思想用非正常的方式來表達,因而它的施予對象應該是某種程度的聰明之士。暗示法的形式手段可能有盼目履足法、手勢誘導法、語言提示法等多種。無論採取哪種形式,總是符合具體的暗示情景,達到既讓對方準確理解、又不讓第三者看破的程度。
不過伯州犁雖然討好公子圍,卻並沒有討好。後來公子圍弒殺侄子篡位,稱為楚靈王,對伯州犁不放心,把他殺了。靈王被楚平王推翻後,他的兒子郤宛又得到起用。
伯州犁伯州犁問囚
伯州犁原文
楚子、秦人侵吳,及雩婁(1),聞吳有備而還。遂侵鄭。五月,至於城麇(2)。鄭皇頡戌之,出,與楚師戰,敗。穿封戌囚皇頡,公 子圍與之爭之(3),正於伯州犁。伯州犁曰:“請問於囚。”乃立囚。 伯州犁曰:“所爭,君子也,其何不知?”上其手(4),曰:“夫子為王子圍,寡君之貴介弟也(5)。”下其手(6),曰:“此子為穿封戌,方城外之縣尹也。誰獲子?”囚曰:“頡遇王子。弱焉(7)。”戌怒,抽戈逐王子圍,弗及。楚師以皇頡歸。選自《左傳·襄公二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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