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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交通運輸局

鎖定
伊春市交通運輸局是伊春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1] 
中文名
伊春市交通運輸局
辦公地址
伊春市交通運輸局201室
行政級別
正處級
機構屬性
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現任局長
王明軍

伊春市交通運輸局機構職責

(一)負責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協調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有關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公路、水路行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公路、水路行業政策、規劃和標準並貫徹實施。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擬訂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准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出租車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汽車出入境運輸、國際和國境河流運輸及航道有關管理工作。
(四)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和省市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市政府規定權限提出市政府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查意見。擬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
(五)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擬訂公路、水路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港口規劃和岸線使用管理工作。
(六)組織實施公路、水路交通重點工程建設。指導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交通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組織實施戰備公路、水路建設和維護。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七)負責公路、水路行業的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及水上救助打撈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省和市級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
(八)負責全市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承擔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監測分析運行情況,發佈有關信息。
(九)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公路、水路對外合作與外事工作。
(十)負責道路和水路運輸行政管理、公路行政管理、航道行政管理、港口行政管理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市交通運輸行政許可、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鐵路建設、民航運輸、機場建設的方針政策。負責市鐵路和民航項目規定權限內的前期準備、初步設計報批、建設及運營管理等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人才隊伍建設政策、法律、法規,負責現代交通運輸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林業公路養護技術指導工作。負責對各林業路管單位及科室內業建設和資料管理工作,收集、審核、彙總林業公路養護各項指標及組織計劃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和聯繫的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 [1] 

伊春市交通運輸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信息、保密、安全、外事、政務公開、綜合治理、信訪維穩等工作。承擔機關資產管理、聯絡接待、綜合協調、督察督辦等工作。
(二)法制科。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市交通運輸行政許可、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市本級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協調和督辦等相關工作,負責研究綜合運輸發展重大問題。承擔市交通運輸局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三)綜合規劃科(交通戰備辦)。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公路、水路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編制有關計劃。協調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前期立項審查及後期評價工作。提出市有關專項資金投資政策和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承擔有關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和利用外資工作。承擔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發佈有關信息。承擔公路、水路對外合作有關工作。組織擬訂國防邊防公路、水路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戰備公路、水路建設和維護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公路、水路交通戰備物資的儲備、調撥等工作。承擔軍地溝通協調、國防動員等有關工作。
(四)財務科。擬訂行業財務會計規章制度。擬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引資、融資、專項資金管理、預決算、政府採購、外匯、信貸等有關工作。指導監督市直屬單位和交通運輸系統財務工作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五)審計科 擬訂行業內部審計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督促落實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指導交通行業審計工作。
(六)人事科。承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檔案管理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
(七)建設管理科。擬訂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管理工作。指導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審查交通重點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承擔普通國省幹線公路和水運工程施工圖設計、變更設計和規定權限內初步設計審批。承擔交通重點工程、大修工程建設監督管理、工程招標、施工許可、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工程造價和規定權限內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市鐵路和民航項目規定權限內的前期準備、初步設計報批、建設及運營管理等工作。
(八)安全監督科(掛應急辦公室牌子)。擬訂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有關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體系建設。承擔公路、水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具體工作。承擔公路、水路重點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具體工作。承擔公路、水路行業應急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或參與有關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承擔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九)科教育信息科。擬訂公路、水路行業科技、教育、信息化、網絡安全相關政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重大科技項目研究、推廣應用。承擔開展交通對外科技合作和交流工作。承擔有關標準、質量和計量工作。承擔涉及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標準協調工作。統籌協調網絡安全管理工作。承擔行業信息化建設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管理工作。負責交通網絡信息平台管理與維護,12328全國交通服務監督電話平台、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全市交通系統職工培訓工作。
(十)運輸科。擬訂綜合運輸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道路運輸和水路運輸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綜合運輸協調與銜接工作。負責全市道路運輸、水路運輸行業管理。承擔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工作。指導交通樞紐運營管理。指導城市公共交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等工作。按規定負責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承擔汽車出入境運輸、國境河流運輸工作。承擔規定權限內道路、水路運輸行政許可工作。擬訂全市航道養護、航政、港政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市航道行政管理及水路基礎設施養護管理工作。指導市港口行政管理工作。承擔規定權限內港口、航道等行政許可工作。承擔協調民航運輸發展、運營管理及市場監管等工作。
(十一)公路科。擬訂全市公路路政、養護、運營、管理等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全市公路養護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國省幹線公路行政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承擔規定權限內有關公路路政、公路養護資質等行政許可工作。負責全市農村、林業公路養護技術指導工作。負責對農村、林業路管單位及科室內業建設和資料管理工作,收集、審核、彙總農林公路養護各項指標及組織計劃工作。指導農村公路、林業公路建設及管理工作。 [1] 

伊春市交通運輸局現任領導

伊春市交通運輸局局長:王明軍 [3-4] 
伊春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宗元
伊春市交通運輸局副書記:賈煥
伊春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調研員:魯慶文
伊春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調研員:劉海英
伊春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玉權
伊春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龐傳洪
伊春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鋒
伊春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吳士兵
伊春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竇連文
伊春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調研員、組織部長:周紹文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