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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法案

鎖定
《人工智能法案》(《AI法案》)是全球首個AI監管法案。 [12]  於2021年被首次提出,將適用於任何使用人工智能系統的產品或服務。該法案根據4個級別的風險對人工智能系統進行分類,從最小到不可接受。風險較高的應用程序,例如招聘和針對兒童的技術將面臨更嚴格要求,包括更加透明和使用準確的數據。 [1] 
2023年12月8日,歐盟就《人工智能法案》達成協議,該項法案旨在通過全面監管人工智能,為這一技術的開發和使用提供更好的條件,談判同意對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如OpenAI的ChatGPT和谷歌的Bard)實施一系列控制措施。 [4]  [6] 
2024年2月2日,歐盟27國代表一致支持《人工智能法案》文本。 [8]  3月13日,歐洲議會通過了《人工智能法案》。 [9]  當地時間5月21日,歐洲理事會正式批准歐盟《人工智能法案》。隨後,《AI法案》將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佈二十天後生效。 [13] 
中文名
人工智能法案
外文名
AI法案
提出者
歐盟
提出時間
2021年

人工智能法案發展沿革

2019年以來,歐盟一直佈局人工智能監管領域,先後發佈人工智能倫理準則並出台《人工智能白皮書》。
2021年4月,歐盟委員會提出《人工智能法案》提案的談判授權草案。此後,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就草案進行了多輪修訂和討論。
2023年6月,歐洲議會以499票贊成、28票反對和93票棄權,高票通過了《人工智能法案》談判授權草案,推動了該法案進入立法程序的最後階段,即舉行歐洲議會、歐盟成員國和歐盟委員會的“三方談判”,以確定法案的最終條款。 [6] 
2023年6月,包括空客和西門子在內的數十家歐洲大型企業曾採取集體行動,以“可能損害歐洲競爭力”“不能應對潛在挑戰”等為由,公開反對歐盟通過《人工智能法案》。
2023年10月,歐盟立法者在制定人工智能(AI)法案的具體規則方面難以達成一致。 [2]  截至2023年10月,歐盟方面已就《AI法案》進行了三次三方談判。 [2] 
2023年11月,法國、德國和意大利數字監管部門就《人工智能法案》框架下的未來AI監管達成協議,標誌着歐洲看待和塑造AI未來方式的轉折點。 [7] 
2023年12月8日晚(布魯塞爾當地時間),歐洲議會、歐盟成員國和歐盟委員會三方就《人工智能法案》達成協議,該法案將成為全球首部人工智能領域的全面監管法規 [3-5]  ,該立法草案仍需得到歐盟成員國和議會的正式批准,一旦雙方正式批准,該立法預計將於2024年初生效,並應在兩年後實施,或將為全球範圍內監管人工智能技術定下基調。 [6] 
2024年2月2日,歐盟27國代表投票一致支持《人工智能法案》文本,標誌歐盟向立法監管人工智能邁出重要一步。 [8]  3月13日,歐洲議會以523票贊成、46票反對、49票棄權通過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人工智能法案》。 [9]  5月,歐盟國家正式批准該法案,立法預計將於2025年初生效並於2026年實施,其中某些條款將在2024年內適用。 [10]  當地時間5月21日,歐洲理事會正式批准歐盟《人工智能法案》,法案中規定禁止的做法將在生效6個月後適用;通用型人工智能(GPAI)的相關義務和規則將在生效12個月後適用;法案生效24個月後,該法案完全適用,但一些高風險AI系統的規則將在生效後36個月適用。 [13] 

人工智能法案主要內容

該草案的主要內容包含以下幾點:採用基於風險佔比的方法,為歐盟內人工智能系統的開發、市場投放和使用制定了統一規則。禁止某些違背歐盟價值觀、特別有害的人工智能做法。這類做法包括:使用人工智能進行“社會評分”、操縱人類行為以規避其自由意志等。針對某些執法用途的遠程生物識別系統提出了具體的限制和保障措施。比如,將禁止根據政治或宗教信仰、性取向或種族等敏感特徵對人進行分類的生物識別掃描,媒體稱這是談判中最困難、最敏感的問題之一。規定了一種可靠的風險方法,以界定對人的健康和安全或基本權利構成重大風險的 "高風險 "人工智能系統。對於某些特定的人工智能系統,只提出了最低限度的透明度義務,特別是在使用聊天機器人或 “深度偽造技術(deepfake)”時。 [6] 

人工智能法案內容解讀

歐盟的主要目標之一是防範任何人工智能對健康和安全構成威脅,並保護基本權利和價值觀。這意味着某些AI用途是絕對禁止的,例如根據人們的行為來判斷他們的“社會評分”系統,以及利用弱勢羣體(包括兒童)或使用可能導致傷害的操縱潛意識的AI,比如鼓勵危險行為的交互式對話工具。用於預測誰犯罪的預測性警務工具也將被禁止。

人工智能法案法案評價

歐洲《人工智能法案》漏洞百出。2023年6月,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以壓倒性多數通過了《AI法案》,這是全球首個AI法案。遺憾的是該法案註明它並不適用於軍事、國防、科學研究,通用AI(AGI)也沒有列入高風險類別。歐盟原本考慮將所有AGI系統納入“高風險”類別,卻遭到OpenAI谷歌微軟等科技巨頭的反對,認為將AGI系統廣泛納入高風險類別會導致過度監管,阻礙AI創新。為科技而科技、為創新而創新的拜技主義者取得了勝利。 [1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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