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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歷山大七世
鎖定
亞歷山大七世生平
亞歷山大七世詳情
1639-1651年,法比奧任教廷駐科隆使節。此間在結束三十年戰爭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的談判過程中,聲明不同異端分子共同議事,力誡忠於天主教的諸侯犧牲天主教會權益。但諸侯卻因厭惡戰爭而最終向法蘭西和新教徒作出了讓步。1655年1月5日教皇英諾森十世去世後,他於4月7日當選為繼任教皇,號稱亞歷山大七世。在位期間,他多次發佈通諭,譴責限制教皇權力的高盧條款,反對詹森主義。
1656年(順治13年)3月23日,亞歷山大就天主教在華教會自1628年嘉定會議以來長期存在的宗教禮儀之爭發出敕諭,在充分肯定了天主教東方傳教團在華傳教的策略的同時,並宣佈中國信徒可以參加祭祖敬孔禮儀。1657年又發佈專牒,准許小比克布斯的伯爾納德修女和聖體會的本篤系的修女一樣,修持永敬儀軌。這些決定反映了他能夠在不損害天主教教義的前提下,尊重不同文化傳統的精神。
1658年,亞歷山大又給東方傳教團發了一份指令,要求傳教士應使用當地的語言傳教。1659年教廷聖職部(信仰宣傳處)為了支持他的天主教本土化舉措,也發文明確指出:“只要中國人不公開反對宗教和善良風俗,不要去嘗試説服他們改變自己的禮儀和習俗方式”、“一般來説,人們都珍惜及熱愛自己的生活方式,尤其認為自己的民族比其他民族更好,這是人之常情”及“不要因為中國人和歐洲人的方式不同而藐視他們,反而還要盡力做他們習慣的事情”同時還以必須能誦讀拉丁文為條件,准予祝聖華人為司鐸。在隨後數年,他又面臨着多次紛爭。1662年,中國清世祖順治駕崩,康熙大帝開始執政,這是天主教耶穌會在華傳教的黃金時代,當時傳教士報告,在華住院處達42個,教堂159座,教徒總人數達24萬餘人。1667年5月22日在羅馬去世,終年68歲。聖體葬於羅馬聖彼得大教堂聖彼得寶座左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