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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都改制

鎖定
五都改制,指2010年12月25日起,台灣地區“地方”行政層級呈現“五都”(台北市、高雄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及桃園縣、基隆市等十七縣市的全新風貌。 [1]  俗稱五都改制、五都升格、或逕稱為縣市合併,是將原台灣省政府轄部份縣市改制、合併改制或與原有“直轄市”改製為新“直轄市”的措施,於2010年12月25日實施。這也是台灣戰後以來,繼1950年設置5市16縣後首次大規模的行政區域調整。“五都”改制後,原台北縣、台中縣、台南縣及高雄縣的鄉鎮市民代表會走入歷史;隨鄉鎮市改為區,區長由行政首長派任。 [1] 
中文名
五都改制
別    名
縣市改制“直轄市”
行政區類別
台灣
所屬地區
中華台北

五都改制背景介紹

台灣現今之行政區劃成型於日據中期的1920年代,當時日本當局針對全台灣劃分為台北州新竹州台中州台南州高雄州等五州以及花蓮港廳台東廳澎湖廳等三廳。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中華民國政府沿用既有之行政區劃範圍,將州、廳重新切分為數縣,縣之下的鄉、鎮則直接承襲日據時期之莊、街,邊界無大幅調整。
然而,在政府遷台後一波調整中,將州轄市脱離縣,改為與縣同級的省轄市,埋下後來調整行政區的遠因。在台灣光復初期,台灣人口最多的台北市人口也僅30萬餘(詳見台灣城市歷史人口),市的行政區比起市區大上許多。但隨着半世紀的發展,至2010年人口超過百萬的都會區就有五處,當年的行政區就顯的過度狹小。期間雖有部份縣的鄉鎮併入市,但仍有造成市區連綿至鄰近縣份但分屬不同縣市管轄之窘境。又由於省轄市與縣所能獲得之補助款不同,往往導致縣市界兩側無論在基礎建設、教育、交通有顯著不同的情況,於是陸續有行政區大幅改制的呼聲。

五都改制改制爭議

五都合併改制案確定後,各地仍有許多爭議存在。其中最廣泛討論的是:五個“直轄市”的總人口將佔全省60%以上,其他縣市的資源會因大都市升格而被稀釋並造成邊緣化,城鄉發展可能將有更大的落差。在“直轄市”內部方面,某些區域更不在都市化範圍內,有五都總面積過大的質疑。
除此之外,地方性的爭論也是不斷。首先,遵照馬英九先前提出之三都十五縣政策,台北市、原台北縣以及基隆市將進行合併改製為“直轄市”。然實際上僅台北縣獨立升格為新北市,“市中有市”的規劃令人質疑為何要分治而不直接合並,而基隆市則有遭邊緣化的爭論。雖有建議於2014年進行三市合併,但至今仍未定案。另外根據最新中華民國《地方制度法》,省轄縣市人口突破200萬即有成為“直轄市”資格。然桃園縣人口數已在2010年6月7日(五都改制正式生效前)突破200萬人,因此有升格之呼聲。最後以“準直轄市”之規定,準用該縣相當於“直轄市”的編制與財税。但轄內仍有為何無法正式升格之質疑。
南部地區方面,台南一度提議將合併後市名改為“台南府”、“台南府市”或“新南市” 的構想,但台灣行政部門核定名稱為“台南市”不變。另外由於改制造成既有自治鄉鎮市公所,改為不具法人身分、市政府派出機關區公所,在台灣行政部門於2009年6月通過後的一年餘內,各縣市部分民代據此而提出撤銷案,但因法令無退場機制而未成,並隨着2010年底的正式實施而消聲滅跡。而屏東縣則有併入高雄市的構想,但中央並無此計劃。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