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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聯合聯絡小組
鎖定
- 中文名
- 中英聯合聯絡小組
- 外文名
- Sino-British Joint Liaison Group
- 成立時間
- 1985年5月27日
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簡介
根據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為使香港政權於1997年能妥善交回中國,兩國政府同意設立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任務是在兩國政府間進行聯絡、磋商及交換意見。小組由雙方各派一名大使級組長及四名組員組成,在中國香港設立辦事處,會議輪流在北京、倫敦、香港三地舉行,並以中國香港為常駐地。小組工作到1997年為止。至1990年4月為止,小組召開過15次會議,並多次發表新聞公報。會議對香港居民的國籍及換髮身份證、公務員本地化、 中文的法律地位、香港於1997年繼續參加國際組織活動、設立終審法院、海事管轄、香港與有關國家交換逃犯等一系列問題進行充分討論,並在很多問題上取得一致意見。
[1]
中英聯合聯絡小組成員
中英聯合聯絡小組首席代表
中方首席代表: | 英方首席代表: |
中英聯合聯絡小組其他代表
孫明揚(1989至91年)(1997至99年)(曾任教育局局長) 吳榮奎(1994至97年)(曾任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主席)
中英聯合聯絡小組最後一次會議
1999年12月7日至8日,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第四十七次,也是最後一次會議在香港禮賓府舉行。中方出席人員有吳紅波大使(首席代表)、呂平、孫明揚、(香港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成綬三及有關專家和工作人員;英方出席人員則有包雅倫大使(首席代表)、華利文(英國外交部中華事務司司長)、艾志安(英國駐中國大使館政務參贊)、楊安俊(英國外交部法律顧問)、韓菊(英方首席代表辦事處一等秘書)。[
中英聯合聯絡小組專家小組
- 國際權利與義務專家小組
- 出入境和居留權問題專家小組
- 關於過渡期的財政預算案編制和有關問題的專家小組
- 檔案移交專家小組
- 政府資產專家小組
- 移交儀式專家小組
- 防務及治安問題專家小組
- 法律本地化專家小組
- 法律適應化專家小組
- 終審法院問題專家小組
- 知識產權問題專家小組
- 投資保護協定專家小組
- 移交逃犯協定專家小組
- 刑事司法協助問題專家小組
- 香港與外國對等承認及執行民商事判決問題專家小組
- 香港民航協定及香港與台灣之間航線協議安排問題專家小組
- 移交被判刑人問題專家小組
- 專營權、合約及有關問題專家小組
- 公務員問題專家小組
- 滯港越南船民和難民問題專家小組
- 香港排污計劃問題專家小組
- 退休保障及社會福利問題專家小組
- 詞條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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