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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歐洲聯盟地理標誌保護與合作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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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歐洲聯盟地理標誌保護與合作協定》簡稱《中歐地理標誌協定》,是中國對外商籤的第一個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標誌保護雙邊協定。協定文本共14條,對地理標誌設定了高水平的保護規則,並在附錄中納入雙方各275項具有各自地區特色的地理標誌產品。協定將為雙方的地理標誌提供高水平的保護,有效阻止假冒地理標誌產品,使雙方消費者都能吃上、用上貨真價實的高品質商品。 [1] 
2011年,該協定談判啓動,共歷時8年。2019年11月6日,習近平主席同馬克龍總統見證了結束《中歐地理標誌協定》談判的聯合聲明的簽署 [2]  。2020年7月20日,歐盟授權正式簽署中歐地理標誌協定 [3]  。9月14日,中歐正式簽署《中歐地理標誌協定》 [5] 
2021年3月1日起,中歐雙方簽署的《中歐地理標誌協定》正式生效 [10]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歐洲聯盟地理標誌保護與合作協定
外文名
China-EU agreement on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8] 
簽署日期
2020.9.14
談判歷時
8年
談判啓動
2011年
簡    稱
中歐地理標誌協定
生效日期
2021年3月1日 [9]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歐洲聯盟地理標誌保護與合作協定協定進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歐洲聯盟地理標誌保護與合作協定談判歷程

2011年,中歐地理標誌協定談判開始。 [1] 
德國駐華大使葛策、歐盟駐華大使鬱白 德國駐華大使葛策、歐盟駐華大使鬱白
2019年11月6日,習近平主席同來華進行國事訪問的馬克龍總統舉行了會談。會談後,兩國領導人見證了一系列成果文件的簽署,其中就包括結束中歐地理標誌協定談判的聯合聲明。2019年底,歷時8年時間,中歐雙方宣佈結束談判。 [2] 
當地時間2020年7月20日,歐盟理事會做出決定,授權正式簽署中歐地理標誌協定。據歐盟理事會發布的公告,該協定是歐盟與中國之間簽署的第一份意義重大的雙邊貿易協定。它將確保來自歐盟和中國的各100個地理標誌在對方市場上得到保護,從而確保雙方相互尊重對方的優良農業傳統。公告説,該協定生效四年後,協定範圍將擴大,以涵蓋雙方額外的175個地理標誌名稱。 [3] 
2020年9月14日晚,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北京同歐盟輪值主席國德國總理默克爾、歐洲理事會主席米歇爾、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共同舉行會晤,會晤以視頻方式舉行;中歐領導人宣佈正式簽署《中歐地理標誌協定》。
2020年9月14日,中國商務部部長鐘山與德國駐華大使葛策、歐盟駐華大使鬱白正式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歐洲聯盟地理標誌保護與合作協定》。協定包括十四條和七個附錄,主要規定了地理標誌保護規則和地理標誌互認清單等內容。協定納入雙方共550個地理標誌(各275個),涉及酒類、茶葉、農產品、食品等。 [4-5]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歐洲聯盟地理標誌保護與合作協定協定生效

2021年2月24日,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商務部部長王文濤表示,《中歐地理標誌協定》 於2021年3月1日生效實施。中歐雙方如期完成投資協定談判,是中歐經貿關係發展中的一件大事。是一份平衡、高水平、互利共贏的協定,將為雙方企業創造更多的投資機會,打造更好的營商環境,不僅有利於中國,有利於歐盟,也有利於世界經濟的復甦與增長。他還説:“中歐是夥伴不是對手,中歐合作遠大於競爭,雙方要在合作中擴大共同利益,在發展中破解難題。”他表示,中方願與歐方繼續加強抗疫合作,共同推動中歐經貿、綠色和數字等領域務實合作,維護全球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助力疫後世界經濟復甦。 [9] 
2021年3月1日起,中歐雙方簽署的《中歐地理標誌協定》正式生效。協定附錄共納入雙方各275個地理標誌產品,涉及酒類、茶葉、農產品、食品等。專家認為,協定將為中歐雙方企業創造更多的投資機會,促進中歐經貿往來。同時也為雙方民眾帶來福祉,將進一步滿足消費者對高品質進口產品的需求。 [10]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歐洲聯盟地理標誌保護與合作協定協定發展

2024年4月13日,第四屆消博會中歐地理標誌展示館開館,該展館還通過圖文、視頻等形式向參觀者介紹《中歐地理標誌協定》內容。 [15]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歐洲聯盟地理標誌保護與合作協定協定意義

2019年11月6日,外交部發言人耿爽表示,中歐地理標誌協定的簽署充分顯示了中國政府繼續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和保護知識產權的堅定決心。 [2] 
中歐地理標誌協定是中國對外商籤的第一個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標誌雙邊協定,顯示了中方對中歐雙邊經貿關係的高度重視。中歐地理標誌協定談判的結束有助於深化雙方互利合作,進一步鞏固中歐全面戰略伙伴關係的經貿基礎,並進一步增強中歐雙邊政治互信。 [2] 
中方願與歐方繼續攜手維護基於規則的多邊貿易體系,共同構建開放型世界經濟,在相互尊重、公平正義、合作共贏的基礎上,推動中歐全面戰略伙伴關係百尺竿頭更進一步,促進雙方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眾福祉提升。 [2] 
中歐地理標誌協定為中國有關產品進入歐盟市場、提升市場知名度提供了有力保障。根據該協定,中國相關產品有權使用歐盟的官方認證標誌,有利於獲得歐盟消費者的認可,進一步推動中國相關產品對歐出口。 [1] 
中歐簽署地理標誌協定,相互承諾提供高水平保護,將有利於促進雙邊地理標誌產品貿易,充分體現中歐雙方堅持開展自由和開放貿易、支持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體制的承諾。在當前形勢下,協定的簽署必將為中歐經貿合作發展提供新的動力。 [6] 
接下來,中歐雙方將按照各自法律規定履行協定的生效程序,使協定儘早惠及中歐雙方企業和民眾。 [6] 
中歐地理標誌協定簽署一週年產生了重要的示範效應。在疫情蔓延、供應鏈中斷、國際貿易持續萎靡的“逆風”下,中歐經貿關係展現了強勁的韌性和活力,實現中歐兩大市場、兩方資源的更好聯通、更大效益,將為世界經濟注入更多正能量。 [13]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歐洲聯盟地理標誌保護與合作協定主要內容

該協定包括十四條和七個附錄,主要規定了地理標誌保護規則和地理標誌互認清單等內容。協定納入雙方共550個地理標誌(各275個),涉及酒類、茶葉、農產品、食品等。
中國地理標誌產品豐富。根據協定,安溪鐵觀音、五常大米、四川泡菜等我國第一批100個知名地理標誌將在協定生效後立即獲得歐盟的保護,有效阻止仿冒等侵權行為的發生。第二批175個地理標誌將於協定生效後四年內獲得保護。根據協定,我國相關地理標誌產品有權使用歐盟的官方標誌。同時,《協定》為雙方地理標誌提供高水平的保護,可為歐盟優質特色產品進入中國市場消除後顧之憂,有利於消費者獲得更多優質歐洲特色產品,滿足更美好生活的需要。
中歐雙方將按照各自法律規定履行協定的生效程序,使協定儘早惠及中歐雙方企業和民眾。 [1]  [7]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歐洲聯盟地理標誌保護與合作協定協議影響

《中歐地理標誌協定》是中國對外商籤的第一個全面、高水平的地理標誌雙邊協定,對拉緊中歐利益紐帶、深化中歐經貿合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歐洲研究所所長姚鈴評) [11] 
《中歐地理標誌協定》的生效必將為歐盟和中國的消費者提供更強有力的保護,增強了消費者信心。將給進口產品的質量帶來更高水準的安全保障。(中國歐盟商會副主席保羅·塞維斯評 [10] 
作為中國對外商籤的第一個全面、高水平的地理標誌協定,《中歐地理標誌協定》自2021年3月生效以來,為中歐人民帶來了諸多實惠,促進了中歐經貿的發展,為雙方經貿關係的發展帶來了穩定性。(中國歐洲經濟技術合作協會副理事長潘鋒評) [14]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歐洲聯盟地理標誌保護與合作協定中國評價

2021年9月14日,在中歐地理標誌協定正式簽署一週年之際,中國駐歐盟使團團長張明發表視頻講話指出,中歐地理標誌協定簽署一週年產生了重要的示範效應,再次證明互利共贏是中歐關係的本質,滿足雙方民眾的期待和需求是中歐的共同責任和目標 [1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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