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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輪值主席國

鎖定
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簡稱歐盟(EU),是由歐洲共同體 (European Communities,又稱歐洲共同市場)發展而來的,主要經歷了三個階段:荷盧比三國經濟聯盟、歐洲共同體、歐盟。其是一個集政治實體經濟實體於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響的區域一體化組織。
瑞典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接替捷克出任歐盟2023年上半年輪值主席國,瑞典輪值期間將把尋求提高歐洲競爭力置於政治議程首位。瑞典政府表示,推動經濟增長仍然是歐盟應對長期挑戰的必要條件。歐洲的實力、韌性和全球地位取決於歐洲的經濟產出,歐盟必須繼續為開放經濟提供最佳條件。 [8] 
當地時間2024年1月1日,歐盟新任輪值主席國比利時開啓任期。此次任期至2024年6月30日結束。 [10] 
中文名
歐盟輪值主席國
外文名
Presidency of the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歐    盟
歐洲聯盟
E    U
(European Union)

歐盟輪值主席國定義

1991年12月,歐洲共同體馬斯特裏赫特首腦會議通過《歐洲聯盟條約》 ,通稱《馬斯特裏赫特條約》(簡稱《馬約》)。1993年11月1日,《馬約》正式生效,歐盟正式誕生。
歐盟現有28個成員國和近5億人口(2013年7月),歐盟的宗旨是“通過建立無內部邊界的空間,加強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建立最終實行統一貨幣的經濟貨幣聯盟,促進成員國經濟和社會的均衡發展”,“通過實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在國際舞台上弘揚聯盟的個性”。歐盟28國總面積437.2萬平方公里。

歐盟輪值主席國歷史沿革

在理事會成立之初,主席國的職務較少,由當時六個成員國以每六個月一任的方式輪任。隨着成員人數的增加和工作負荷上升,任期之間缺乏協調阻礙了歐盟的長期發展。
為了修正這個問題,三重組合的構想於是被提了出來,三重組合是以三個任期為一組在一個共同的政治方案上進行合作。三重組合的安排在2007年開始實施 [1]  ,並在2009年經過《里斯本條約》正式寫入《歐洲聯盟基本條約》。
《里斯本條約》還正式把歐洲理事會從歐洲聯盟理事會分拆出來,大為降低歐洲聯盟理事會主席國的重要性,使主席國的國家元首不能同時是歐洲理事會主席。《里斯本條約》同時又把歐盟外交事務委員會從歐盟總務理事會分拆出來,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亦需分擔主席的工作。
除了有計劃地將輪任理事會主席國的地位降低,實際上其影響力比起預計還要低。以往由主席國外交部擔當的角色被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取代。歐洲理事會也開始對財政政策施加作用,最重要的政策部分依然由輪任主席國行使權力。
在英國於2016年脱歐公投並隨後放棄原定於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在歐盟理事會擔任主席一職之後,輪值主席國的輪換提前了六個月。愛沙尼亞原定接管英國六個月的空缺時間。 [2]  主席國目前(2020年7月-12月)由德國擔任。
2021年7月1日,斯洛文尼亞接替葡萄牙開始擔任為期半年的歐盟輪值主席 [3] 
2022年1月1日起,法國將擔任歐盟輪值主席國,為期6個月。屆時,法國擔任歐盟輪值主席國的三個關鍵詞為數字化、氣候和社會。 [4] 
2022年1月1日,法國正式接任歐盟輪值主席國,為期半年。 [5] 
2023年1月1日,歐盟新任輪值主席國瑞典開啓任期,此次任期至2023年7月1日結束。當地時間1月12日,瑞典正式接任歐盟輪值主席國。 [6-7] 
2023年7月1日,歐盟新任輪值主席國西班牙開啓任期。這將是西班牙第五次擔任歐盟輪值主席國,此次任期至2023年12月31日結束。 [9]  [11] 
當地時間2024年1月1日,歐盟新任輪值主席國比利時開啓任期。此次任期至2024年6月30日結束。 [10] 

歐盟輪值主席國基礎文件及其宗旨

歐洲共同體的基礎文件《羅馬條約》規定其宗旨是:在歐洲各國人民之間建立不斷的、愈益密切的、聯合的基礎,清除分裂歐洲的壁壘,保證各國經濟和社會的進步,不斷改善人民生活和就業的條件,並通過共同貿易政策促進國際交換。在修改《羅馬條約》的《歐洲單一文件》中強調:歐共體及歐洲合作旨在共同切實促進歐洲團結的發展,共同為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作出應有的貢獻。
歐共體下設:理事會。包括歐洲聯盟理事會和歐洲理事會。歐洲聯盟理事會原稱部長理事會,是歐共體的決策機構,擁有歐共體的絕大部分立法權。由於馬約賦予了部長理事會以歐洲聯盟範圍內的政府間合作的職責,因此部長理事會自1993年11月 8 日起改稱作歐洲聯盟理事會。歐洲聯盟理事會分為總務理事會和專門理事會,前者由各國外長參加,後者由各國其他部長參加。歐洲理事會即歐共體成員國首腦會議,為歐共體內部建設和對外關係制定大政方針。1974年12月歐共體首腦會議決定,自1975年起使首腦會議制度化,並正式稱為歐洲理事會。1987年7月生效的《歐洲單一文件》中規定,歐洲理事會由各成員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以及歐洲共同體委員會主席組成,每年至少舉行兩次會議。
馬約則明確規定了歐洲理事會在歐洲聯盟中的中心地位。理事會主席由各成員國輪流擔任,稱為“歐盟輪值主席國”,任期半年。順序基本按本國文字書寫的國名字母排列。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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