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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鎖定
中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中山市文聯(ZHONGSHAN FEDERATION OF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 ,ZSFLAC ),成立於1951年1月,是中共中山市委領導的,由市各文藝家協會、區、鎮級文聯和行業文聯等組成的人民團體,是市委、市政府聯繫文藝家的橋樑和紐帶。
中文名
中山市文學藝術聯合會
外文名
ZHONGSHAN FEDERATION OF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ZSFLAC
屬    性
非營利性組織
成立日期
1951年1月
組織性質
人民團體

中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發展歷史

中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中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中山文聯組織經歷瞭解放初期、整風反右運動、大躍進時期、十年動亂時期以及改革開放時期的市文聯,其本身的成長史就是一部地方羣眾文藝事業的發展史。1949年10月底,中山縣解放初期,羣眾文藝活動蓬勃發展,湧現出一批人才和作品。在縣委宣傳部的及時安排籌備下,1951年1月,第一次文代會在西山寺側的僑聯會議廳召開。經過兩天的會議,正式成立中山縣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選出了以縣委宣傳部長劉秉鍇為主席、中山圖書館館長鄭彼岸為副主席、龍正明為秘書長的領導機構,下設戲劇組、音樂組、美術組和創作組。
整風反右運動時期,文聯活動一度停頓。1958年起,由於大躍進形勢影響,中山羣眾創作熱情高漲。 1959年,縣委設置文聯專職幹部編制,同年召開第二次文代會,選出以副縣長張瑩為主席、縣委文教部部長梁其穎為副主席、李炳合為專職秘書的領導機構。這一時期出版過《中山民歌》、《中山演唱》、《中山文藝》等,會員人數發展迅速。
1962年,第三次文代會召開,選出以副縣長梁其穎為主席,文化局長黃屏、文化館館長李文光、農民歌手何福友、幹部餘松巖為副主席,高永為專職秘書的領導機構。這一時期的會務工作逐步健全,出版工作正常化。
文革十年,中山文聯停止了活動。直至1979年5月21日,才在市工人文化宮禮堂召開了第四次文代會。大會選出以縣委宣傳部部長劉慶常為主席,文化局長甘棠、石岐鎮宣辦副主任李毅文和作者餘松巖、李文光、何福友為副主席,專職幹部高永為秘書長的領導機構。中山文藝又呈現出欣欣向榮的景象,到1986年,與中山文聯掛鈎的會社就有75個,會員和會社成員已發展到3100多人。
1989年11月,第五次文代會召開,選出以林潤洪為主席,高永、何廉為副主席,遊寶森為秘書長的領導機構,各項工作不斷展開,成績斐然。
1999年1月28—29日,第六次文代會在市圖書館綜藝廳召開,全市180多名文學藝術界代表出席了大會。大會選出以鄭集思為主席、劉居上為常務副主席、李正思為副主席、梁欣基任秘書長的領導機構。
2000年7月,毛延生任專職副主席,紀光明任常務副主席。
2001年9月,文聯機關完成機構改革
2003年8月,文聯管理關係由原來掛靠市文化局改為掛靠市委宣傳部。
2004年2月17日 ,第七次文代會在市會議中心召開,全市229名文學藝術界代表出席了大會。會議選舉產生了新一屆領導班子。市委宣傳部副部長鄭錦源任主席,祝曉林、陳巧章、李正思任副主席,祝曉林兼任秘書長。
2005年1月,陳小禾任專職副主席兼秘書長。
2005年8月,市編委正式下文明確文聯為正處級單位,仍掛靠市委宣傳部,增設內設機構文藝創作室。
2006年2月,文聯機關成立黨支部,陳小禾任書記。
中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中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2007年11月,胡波任文聯主席,市委宣傳部副部長陳旭兼任黨組書記。
2013年1月,馮福祿任文聯常務副主席。
2013年4月,陳旭任文聯主席、黨組書記。
2014年4月25日,第八次文代會在中山文聯文藝家活動中心召開,選舉產生了市文聯第八屆委員會委員,陳旭當選為新一屆主席,馮福祿當選為常務副主席。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山市文聯第八次代表大會工作報告》、《中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等。
2015年5月25日,市文聯黨組正式成立,陳旭任是文聯黨組書記、主席,馮副祿任黨組成員、常務副主席,兼任機關黨支部書記。 [1] 

中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要職能

· 發揮文聯作為黨和政府聯繫文藝界的橋樑和紐帶作用,貫徹黨的文藝路線、方針、政策,為繁榮和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作出貢獻,理順文聯與各協會及文化行政主管部門的關係。
· 負責對各協會及社團的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開展藝術門類各方面的研討、展演、評獎等活動。
· 加強各協會對文藝家的聯絡服務,組織會員間的交流活動,反映他們的情況和要求,維護憲法和法律賦予文藝家的權益,使文聯成為文藝家之家。
· 加強同全國、省及各地文聯和其他企業、鎮區文聯的業務交流與協作,加強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及海外文藝界人士和文學藝術團體的聯繫,開展對外藝術交流活動。
中山市文聯最高機構為中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和由它選舉產生的中山市文聯委員會。中山市文聯委員會從委員中推選產生主席團,主席團推選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
中山市文聯的經費來源: 1 、國家撥款 2 、社會資助 3 、其他合法收入

中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組織結構

中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領導機構

主 席:陳旭
常務副主席:馮福祿
秘 書 長:馮福祿(兼)
副 秘 書 長:黎泳芳、葉馨萍

中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席團

中山市文聯八屆委員會主席團成員名單(17人)
陳旭、馮福祿、黎泳芳、葉馨萍 、鄭萬里、趙幼雲、朱東黎、黎柱成、餘乃剛、張鑑來、諶勇、侯兆松(已故)、李桂山、歐陽健平、王曉波、鄧仲錦、阮波、黃少鏗

中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名單

中山市文聯七屆委員會委員名單(88人)
陳 旭、馮福祿、黎泳芳、葉馨萍、鄭萬里、楊二芬、諶 勇、周朝峯、黎柱成、劉春潮、朱東黎、崔英美、趙幼雲、田金剛、李桂山、王建燦、餘乃剛、伍志強、黃海棠、張鑑來、文智誠、阮 波、歐陽健平、譚風華、王曉波、龍 威、鄧仲錦、高 松、黃少鏗、馮垣輝、鄒 鑫、阮允文、王毅斯、羅鈺珩、周燕君、檀俊斌、梁泳彬、盧潤祥、劉釗妍、陳啓明、吳從垠、易昊宏、鄧煒明、項建東、鄭海聲、張詠儀、餘林傑、梁海勤、賴肖裏、吳昌育、楊 寧、劉綺嫺、林雅科、丘淑琴、黃海燕、羅焯林、羅穎濤、蔡劍光、李華軍、邱曉蘭、李政剛、梁 菊、梁細榮、何秋榮、楊顯堂、李錫洪、梁漢雲、趙 海、鄭雪英、郭加鵬、梁耀權、李君傑、梁文釗、韓保明、盧金軻、吳 娜、馬 俊、李靖宇、周朝陽、姚舞雲、鄭曉玲、何書藏、崔平平、林祖躍、熊激川、馮小龍、藍蔡美娟。 [2] 

中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機構設置

1.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行政及日常工作,負責機關人事、文秘、信息、檔案、保密、黨務、工青婦、老幹、會務、接待和財務、後勤等工作;管理中山藝術網和市文 藝家活動中心。
辦公室主任:黎泳芳
地址:中山市石岐區豪程北路5號
2.組聯部
業務工作包括社團申請成立、變更和註銷登記前的審查,年度檢查的初審等工作;負責聯絡、協調、指導下屬文藝家協會、鎮區文聯、行業文聯的業務工作;開展藝術門類各方面文藝創作以及研討、展演、培訓、評獎等活動,制定有關文藝創作及研究規劃並組織實施;對有關文化成果和文化研究的課題組織評審和認定;《文化中山》的編印出版和《中山文藝網》的維護運營;;負責與全國各地市文聯及港澳台和海內外文藝團體的聯絡、溝通, 組織協調實施對外文化藝術交流活動。
組聯部主任:葉馨萍 [3] 

中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組織章程

中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
中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中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第一條 中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中山市文聯)是中共中山市委領導的,由市各文藝家協會、區、鎮級文聯和企業、行業文聯組成的人民團體,是市委和市政府聯繫文藝家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 中山市文聯以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遵守憲法和法律,致力於繁榮我市文學藝術事業,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 中山市文聯實行團體會員制。市屬各文藝家協會,區、鎮級文聯為本會團體會員。企業、行業文聯在提出申請並經本會委員會主席團批准,可加入或退出本會。
第四條 團體會員應遵守中山市文聯章程,執行中山市文聯決議,完成中山市文聯交付的工作。團體會員有參加中山市文聯活動及對中山市文聯工作提出意見、建議的權利。
第五條 中山市文聯對各團體會員開展聯絡、協調、服務工作。通過組織學習、深入生活、文藝創作、理論研究、展覽演出、文藝交流、人才培訓、書刊出版、文藝評獎和權益保障等項工作,對團體會員進行業務指導。
第六條 中山市文聯通過各團體會員積極推動並加強同全國及各地文聯的聯繫,加強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及海外僑胞中的文學藝術團體和文藝界人士的交往,積極開展國際文化交流活動。
第七條 中山市文聯反映團體會員和文藝家的意見和要求,依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 中山市文聯積極加強文藝界與社會各界的聯繫,並與政府有關部門密切合作,發展我市文化藝術事業。
第九條 中山市文聯根據政府有關政策,興辦為繁榮文藝服務的文化產業。
第十條 中山市文聯的最高權力機構為中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和由它選舉產生的中山市文聯委員會。代表大會和委員會閉會期間由委員會主席團行使其權力。
第十一條 中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代表由各團體會員推選和中山市文聯特邀產生。
中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中山市文聯委員會。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由各團體會員按商定名額分別提名,代表大會主席團可根據需要提出有關方面的委員候選人。上述委員因人事變動,其參加市文聯委員會的代表(含所擔任的主席團職務)應相應更換,經報市文聯委員會主席團認可後生效。
中山市文聯委員會從委員中推選產生主席團。主席團推選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
駐會主席或專職副主席在中共中山市委宣傳部領導下主持日常工作。正、副秘書長由主席團委任,協助駐會主席、專職副主席工作。
中山市文聯設榮譽委員若干名。由委員會主席團聘請德高望重的文藝家和熱心支持中山文藝事業發展的人士組成。
第十二條 中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由委員會召集,每五年召開一次。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主席團召集,每年召開一次。主席團會議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代表大會和委員會全體會議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三條 中山市文聯經費來源:(一)國家撥款;(二)社會資助;(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條 中山市文聯的英文全稱是“ZHONGSHAN FEDERATION OF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縮寫為“ZSFLAC”。
第十五條 本章程由中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其修改權屬代表大會。章程條文的解釋權屬中山市文聯委員會主席團。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