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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將
(中將軍銜)
鎖定
中國軍銜制中,中華民國北洋政府時期、國民政府時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有設立中將軍銜。
- 中文名
- 中將
- 類 型
- 軍銜
- 授予人員
- 大軍區正、副職至正、副軍職
- 分 類
- 陸軍中將、海軍中將、空軍中將
中將歷史沿革
中將北洋政府時期
北洋政府還有兩個特殊的規定,其中:
虛銜規定:將官銜在正式授予之前,可以先加一個虛銜,即陸軍上校可加少將銜,陸軍少將可加中將銜,陸軍中將可加上將銜。
追贈軍銜的規定:軍官作戰陣亡或病逝後,依其生前業績,可以追贈高一級的軍銜,如中將可以追贈上將。
中將國民政府時期
1931年4月,國民黨政府頒佈《陸軍軍官佐及士兵等級表》,沿用北洋政府時期的軍銜制,銜級和銜稱都不變。將官設置仍為上將、中將、少將。
中將新中國成立後
1955年2月8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式實行軍銜制。其中,將官設置為:大將、上將、中將、少將。中將為將官中的第三個級別。
1988年7月1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決定恢復軍銜制,並通過《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軍銜條例規定,將官設置為:一級上將、上將、中將、少將。其中一級上將空缺未授予。
1988年12月17日,國務院、中央軍委發佈《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實行警官警銜制度的具體辦法》,設置武警中將警銜。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的決定,不再設一級上將。修改後的軍銜設3等10級,即將官: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中將授予條件
海軍中將為海軍副大軍區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海軍正大軍區職軍官和正軍職軍官的輔助軍銜,即資歷較淺的海軍正大軍區職軍官和資深的海軍正軍職軍官,也可被授予海軍中將軍銜。
武警中將是副大軍區職警官的主要警銜。武警中將還是武警正大軍區職警官和正軍職警官的輔助警銜。
中將晉升期限
中將軍銜晉級為選升,以軍官所任職務、德才表現和對國防建設的貢獻為依據。
中將軍銜標識
中將55式
陸軍中將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紅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枚星徽。
海軍中將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代表海軍的黑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枚星徽。
空軍中將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代表空軍的藍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枚星徽。
中將88式
陸軍中將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有紅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仿刺繡金色枝葉和兩顆金色星徽。
海軍中將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有代表海軍的黑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仿刺繡金色枝葉和兩顆金色星徽。
空軍中將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有代表空軍的藍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仿刺繡金色枝葉和兩顆金色星徽。
武警中將警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底版上,綴有仿刺繡金色枝葉和兩顆金色星徽。
中將07式
2007年7月3日,全軍軍服調整改革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經黨中央、中央軍委批准,全軍部隊將從2007年8月1日起,開始陸續換穿07式軍服。
07式軍服的軍銜肩章在保持原有圖案不變的基礎上,主要對肩章底色作了改革。
陸軍中將軍銜主要標識為,松枝綠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枝葉和兩顆金色星徽。
海軍中將軍銜主要標識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枝葉和兩顆金色星徽。
空軍中將軍銜主要標識為,深藍灰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枝葉和兩顆金色星徽。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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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將解釋和意思---詞語 .在線漢語詞典[引用日期2021-01-07]
- 2.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19-08-09]
- 3.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 .中國軍網[引用日期2019-08-09]
- 4. 中國軍服大觀 .新浪[引用日期2019-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