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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軍銜

鎖定
編制軍銜,又稱“職務軍銜”,就是對軍隊的每一個職務所規定的軍銜等級。軍人個人的軍銜必須是在其所擔任職務的編制軍銜範圍內授予或晉升。世界各國軍隊一般都規定有編制軍銜,但編制幅度不盡相同,有的一職編一銜,有的一職編數銜。規定一職編一銜的英美等國家,輔以臨時軍銜制度,來調整新者軍官的利益關係,規定一職編數銜的國家,則用編制軍銜的幅度來調整新老軍官的利益關係。
中文名
編制軍銜
別    名
職務軍銜
拼    音
biān zhì jūn xián
注    音
ㄅㄧㄢ ㄓˋ ㄐㄩㄣ ㄒㄧㄢˊ
簡    介
每一個職務所規定的軍銜等級
引證解釋
軍隊編制序列內的職務或職務等級規定的軍銜。又稱職務軍銜。編制軍銜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或軍隊最高領導機關制定。制定編制軍銜的目的包括:為軍隊配備軍官和授予軍人軍銜、軍人晉升軍銜提供依據;規範軍隊各類各級職務的軍銜等次,以便於人事管理。世界各國編制軍銜的幅度不盡相同,有的是一職一銜,有的是一職數銜或一銜數職。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編制軍銜,基本上屬於一職數銜的類型。1955年國防部公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編制軍銜》,是對每一個具體職務的規定。1988年《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規定的編制軍銜,則是為職務等級制定的。每一職務等級編制軍銜的幅度,開始規定為2~3級,1994年修訂為2級(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除外)。中央軍委副主席、中央軍委委員職務編制軍銜為上將;戰區職為上將、中將;副戰區職為中將、少將;正軍職為少將、中將;副軍職為少將、大校;正師職為大校、少將;副師職(正旅職)為上校、大校;正團職(副旅職)為上校、中校;副團職為中校、少校;正營職為少校、中校;副營職為上尉、少校;正連職為上尉、中尉;副連職為中尉、上尉;排職為少尉、中尉。專業技術軍官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為中將至少校;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為大校至上尉;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為中校至少尉。
發佈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中國大百科全書·軍事:中國大百科出版社,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