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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拉丁美洲史研究會

鎖定
中國拉丁美洲史研究會是中國社會科學院主管,掛靠在世界歷史研究所的羣眾性學術團體。中國拉丁美洲史研究會成立於1979年,現有會員320人。研究會領導機構為會員代表民主選舉產生的理事會。理事會由正副會長、正副秘書長及理事若干人組成。
中文名
中國拉丁美洲史研究會
主管單位
中國社會科學院
成立時間
1979年
現有會員
320人
理事長
王曉德
秘書長
王 萍
性    質
羣眾性學術團體
會    刊
《拉美史研究通訊》

中國拉丁美洲史研究會機構發展

由於歷史的原因,有關拉丁美洲歷史的研究在我國起步很晚,到六十年代初,才有少數學校和研究機構的少數人員開始這方面的教學和研究工作。而緊接着的“文革十年”又使這一工作長期處於分散停頓狀態。文革結束後,科學的春天到來了。北京大學、世界史研究所、拉丁美洲研究所、復旦大學、河北大學、湖北大學(原武漢師範學院)等一些對拉丁美洲歷史已有一定研究基礎的單位,均認為有必要將國內有限、分散而又比較薄弱的研究力量統一起來,進行適當地協調、配合,以便交流信息、成果,提高研究水平,特別是集中力量探討和研究一些重大問題。這樣,從1978年底開始醖釀和籌備成立一個統一協調和領導全國拉丁美洲史研究工作的民間羣眾性學術團體——中國拉丁美洲史研究會。
1979年12月初,在武漢洪山賓館舉行的中國世界史學術討論會上,在北京大學、世界史研究所、拉丁美洲研究所、復旦大學、河北大學、湖北大學等單位的倡議下,正式成立了"中國拉丁美洲史研究會", 並舉行了第一次會員代表會議和第一屆學術討論會(當時會員100餘人)。
第一次會員代表會議制定了學會章程,並就學會的主要任務、領導機構等問題作了決議。會議推舉德高望重的中國人民大學李春輝教授為學會首任會長,秘書處設在湖北大學。學會的任務是, 團結和組織全國所有從事拉丁美洲史教學、科研人員,開展拉美史研究,推動本學科的學術討論, 加強信息交流, 增進中國人民與拉丁美洲人民之間的友誼,為我國現代化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做出貢獻。
自研究會成立以來,研究會組織全國拉美史工作者開展了比較系統、深入的學術研究和學術交流工作。研究會發揚理論聯繫實際的學風,團結和組織全國拉丁美洲歷史教學和研究的工作者,通過開展學術討論,資料交流,撰寫論著,舉辦國際性學術活動等方式,有力地促進了拉美史研究的開展和深入。學會共召開全國性學術研討會11次,分別就拉丁美洲歷史上的許多重大問題,如拉美的社會性質和民族解放運動、拉丁美洲獨立運動、關於玻利瓦爾的評價、拉丁美洲民族的起源、拉丁美洲的經濟和資本主義發展等問題進行了討論。學會編輯的出版物有:《拉丁美洲史論文集》、會刊《拉美史研究通訊》(已出版34期)、 《全國館藏拉美書刊目錄》 (1983年本)等。內容囊括當時全國各大圖書館所收藏有關拉美的各種中外書刊,其中有英、西、葡、法、俄、日、德、意等八個文種的外文書目。
中國拉丁美洲史研究會及研究會所開展的活動受到了國外的關注。研究會對外學術交流頻繁。先後有十餘批次美國、墨西哥、巴西、委內瑞拉、阿根廷等國學者,前來研究會及本會會員單位(在全國各地的有關院校、所)進行訪問、講學、座談或參加學術討論會。許多研究會成員包括有關學術團體、學者、研究會負責人等曾到美國、英國、墨西哥、西班牙、葡萄牙、巴西、阿根廷、委內瑞拉、哥倫比亞、古巴、智利等國參觀、考察、訪問、講學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1992年,本研究會等組織召開的“關於哥倫布發現美洲的國際學術研討會”在國內外都產生了較大的反響。
總之,拉美史研究在中國還是一門年輕的學科。它起步於60年代初期,而在70年代末至90年代前,實際上在相當程度上僅處於恢復、組織和發動研究的階段。90年代後,雖然在許多方面有了較快發展,但無論是研究工作的水平,還是研究工作的深度和廣度,都還是很不夠的。研究會希望與國內外同仁及有志於拉丁美洲史研究的同志建立更廣泛的聯繫,同心同德,繼續努力,為把我國的拉美史研究推向更深更廣的領域,為增進中拉人民的瞭解和友誼而共同奮鬥。

中國拉丁美洲史研究會理事會

理事長: 王曉德 (南開大學歷史學院教授、福建師大社會歷史學院教授)
副理事長(常務):韓 琦 (南開大學歷史學院教授)
江時學(中國社科院拉丁美洲研究所研究員)
王文仙(法人,中國社科院世界歷史所副研究員)  
吳洪英(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研究員)
董經勝(北京大學歷史系副教授)
孫若彥(山東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和社會發展學院教授)
夏立安(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
秘書長: 王 萍(南開大學歷史學院副教授)

中國拉丁美洲史研究會學會章程

名稱和宗旨
1、本會定名為“中國西班牙、葡萄牙、拉西美洲文學研究會”,是中國研究和介紹西班牙、葡萄牙、拉丁美洲文學的一個羣眾性學術團體。
2、本會的宗旨是團結全國千地從事西班牙、葡萄牙、拉西美洲文學研究的專來和業餘工作者,積極開展文學的介紹和研究工作,為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和提高我國文化科學水平貢獻力量。
3、本會會員在科研工作中應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洋為中用,古為今用”的方針。
任務和活動
4、協調和推動西班牙、葡萄牙、拉西美洲文學的科研和介紹工作並及時組織研究成果的交流。
5、每三年到四年召開一次年會,年會代表產生辦法及名額分配名額由理事會研究確定。會上宣讀學術論文,推薦、表彰優秀成果,交流經驗,審議學會工作。
6、不定期組織地區性的專題研討會議,介紹西班牙、葡萄牙、拉丁美洲的文學動態和政治、經濟、歷史、文化情況,增進會員對西班牙、葡萄牙和拉丁美洲各國的瞭解。
7、開展國際學術交流活動。
8、編輯出版會刊。
會員及其義務和權利
9、凡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具有一定的文學研究和介紹能力,承認本會章程、按期繳納會費的西班牙、葡萄牙、拉西美洲文學研究或介紹工作者、經申請並得到常務理事會批准,即為本會會員。
10、本會會員有下列權利和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完成本會委託的工作;
(3)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學術活動;
(4)得到本會編印的會刊和其他材料;
(5)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6)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組織
11、本會設理事會領導會工作,由25人組成,經民主選舉產生。理事會選出會長一人,副會長、秘書長若干人。理事任期至下屆年會選出新理事會為止,可連選連任。
12、理事會全體會議原則上一年舉行一次,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行使職權,處理會務。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及常務理事若干人組成。
13、在理事會領導下設立秘書處,由秘書長主持、處理學會日常事務工作。秘書處其他成員由理事會聘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