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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房地產税

鎖定
中國房地產税,即物業税房地產税費複雜,費擠税現象嚴重。因此關於房地產税的推進,需要分步走。
中文名
中國房地產税
別    名
物業税

目錄

中國房地產税相關背景

相關部門官員與分析員表示,中國2007年不會開徵物業税,即房地產税。原因是還有很多技術和政治性問題為得到解決。 [1] 
早在2003年便提出開徵物業税以取代現行的多種名目房地產及土地税收,如今未有尚未有定論,最近幾周又傳出相關傳聞,房地產類股因此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
中國與房地產相關的税種多達10個,由於存在課税範圍過窄且免税範圍過寬,計税依據不盡合理,存在重複徵税,以及房地產税費複雜,費擠税現象嚴重等問題,現有税種已經很難發揮調節收入、引導房地產和土地資源優化配置等作用。因此物業税的提出顯得十分必要。

中國房地產税試點

2003年政府提出要開徵物業税,按照技術先行的方式,2004年在北京、遼寧、江蘇、深圳、寧夏和重慶六個省市開始房地產模擬評税試點。2007年10月,試點範圍擴大到河南、安徽、福建和大連四個地區。2007年1月,國税總局地方税司副司長楊遂周透露,2008年準備選擇三到五個省市,進一步擴大模擬試點。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和美國林肯土地政策研究院對這些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日前中國税務總局地方税司副司長周茵在北京大學林肯研究中心成立大會上表示,中國房地產税制改革會遇到很多困難和問題,包括技術和政策兩個方面,其中計税依據改變、評估人才培養,以及批量評税方式和相關匹配體系,都有待逐步建立和善。
課題組成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對外經濟研究部副部長隆國強也表示,中國暫時缺乏統一完整的房屋和土地信息數據,年度價格數據不全,評估人才更為匱乏,還需要建立科學適用的模型,納税人的牴觸更是很大障礙。因此關於房地產税的推進,需要分步走。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