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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鄢陵縣委員會

鎖定
中國共產黨鄢陵縣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在鄢陵縣設立的地方黨組織,是中國共產黨在鄢陵縣範圍內的代表機關;根據中共河南省委的授權,領導本地區的工作,每屆任期五年。 [4] 
中國共產黨鄢陵縣委員會第十四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領導班子由李亞強、袁樹林 [14] 田秀傑 [9]  、王文濤、李靜麗、侯崢 [2] 李鐵鵬 [17]  、李文龍、田永廣、陳洪剛等同志組成。 [11] 
其中,李亞強同志任中共鄢陵縣委書記 [14] 袁樹林 [14] 田秀傑 [9]  同志任中共鄢陵縣委副書記。
中文名
中國共產黨鄢陵縣委員會
書    記
李亞強 [14] 
機構簡稱
中共鄢陵縣委、鄢陵縣委
副書記
袁樹林、田秀傑 [9]  [14] 

中國共產黨鄢陵縣委員會主要職責

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鄢陵縣委員會通過召開全會的方式履行以下職責:
(一)制定貫徹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以及同級黨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的重大措施。
(二)討論和決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改革事項、重大民生保障等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
(三)討論和決定本地區黨的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審議通過重要黨內法規或者規範性文件
(四)決定召開同級黨代表大會或者黨代表會議,並對提議事項先行審議、提出意見。
(五)聽取和審議常委會工作報告或者專項工作報告。
(六)選舉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通過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
(七)決定遞補黨委委員;批准辭去或者決定免去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決定改組或者解散下一級黨組織;決定或者追認給予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撤銷黨內職務以上黨紀處分
(八)研究討論本地區行政區劃調整以及有關黨政羣機構設立、變更和撤銷方案。
(九)對常委會提請決定的事項或者應當由全會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13] 

中國共產黨鄢陵縣委員會工作原則

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鄢陵縣委員會工作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決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
(二)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認真踐行黨的宗旨和羣眾路線。
(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結合本地區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增強黨的地方委員會領導集體活力和黨的團結統一。
(五)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六)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依據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職盡責。 [13] 

中國共產黨鄢陵縣委員會人事任免

2017年9月,根據中共許昌市委組織部發布的通告,尹二軍同志擬任中共鄢陵縣委書記。 [1] 
中國共產黨鄢陵縣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鄢陵縣委員會
2021年2月1日,中共許昌市委組織部發布《對擬任職領導幹部公示的公告》:李東嶺同志擬任中共鄢陵縣委書記,李亞強同志擬任中共鄢陵縣委副書記,擬推薦提名為鄢陵縣人民政府縣長人選。 [8] 
2023年5月10日,鄢陵縣召開全縣領導幹部會議,宣佈省委、市委關於鄢陵縣主要領導調整的決定:李亞強同志任中共鄢陵縣委書記,李東嶺同志不再擔任中共鄢陵縣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袁樹林同志任中共鄢陵縣委委員、常委、副書記。 [14] 

中國共產黨鄢陵縣委員會縣委領導

中國共產黨鄢陵縣委員會書記

李亞強:中共鄢陵縣委書記 [14] 縣人武部黨委第一書記。 [15] 

中國共產黨鄢陵縣委員會副書記

袁樹林:中共鄢陵縣委副書記 [14] 鄢陵縣人民政府縣長; [16] 
韓超:中共鄢陵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9] 

中國共產黨鄢陵縣委員會縣委常委

祝啟銘:中共鄢陵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3]  [12] 
李靜麗:中共鄢陵縣委常委,鄢陵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10] 
侯崢:中共鄢陵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察委員會主任; [2]  [18] 
劉傑:中共鄢陵縣委常委、辦公室主任 [5-6] 
郝長義:中共鄢陵縣委常委、望田鎮黨委書記 [5] 
王文濤:中共鄢陵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7] 
李鐵鵬:中共鄢陵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鄢陵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17]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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