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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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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簡稱“中共中央全會”,由中央政治局召集。
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在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產黨。“中央全會”通常的議程是:聽取中央政治局報告工作,討論並決定黨的重大問題等等。
中文名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
簡    稱
中共中央全會
會議期限
每年至少舉行一次
會議議程
聽取政治局工作,決定黨重大問題
召    集
中央政治局
選舉產生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和中央委員會總書記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發展歷史

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屆,由中央委員會召集。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舉行一次。黨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和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由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
召開中央全會的體制雖然自黨誕生之初即從法規上已經確立,但在長期革命戰爭年代和在新中國成立後的若干非常時期,事實上未能正常和有效運行,甚至若干個別時段近乎“名存實亡”。
比較而言,從1989年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後,這種中央全會領導制度才日益趨於正常完備,步入成熟的民主化、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
2002年11月,經黨的十六大選舉產生中央委員會和由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和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揭開了我們黨的中央領導制度史上的新的篇章。
每屆中央委員在五年的任期內召開數次期中全體會議,即幾屆幾中全會。改革開放以來,每一屆中央委員會通常要召開七次全體會議,即“一中全會”到“七中全會”。
“一中全會”一般緊接着黨的代表大會之後召開,聚焦“人事”,討論、選舉黨的領導;“二中全會”一般在全國兩會之前召開,主題也以“人事”為主,討論新一屆國家機構的人事安排;“三中全會”則以“經濟與改革”為主題,改革開放以來歷屆三中全會的決策部署,對中國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如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四中全會”,一般與“三中全會”相隔一年左右,會期一般4天,會議內容通常全面落實、深化“三中全會”的決策部署。主要議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報告工作,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 [1]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偉大意義

中央全會在黨的歷史上通常都有重要標識意義,這固然緣由黨章所賦予具有的地位,同時又因為它所作出決定的內容具有戰略性質。在黨內領導幹部和部分學者中,視中央全會為“出戰略”的地方並不過分。
這在進入新世紀以來黨的十六大後各次中央全會中表現得尤為明顯、突出。通過定期的政治局會議和中央全會這個平台,先後討論和作出了包括堅持科學發展觀、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等一系列重大戰略思想和具體決策部署。雖然每次全會內容各有側重,但在整體上緊密聯繫、互相銜接,貫通着始終如一的鮮明主題: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十七大提出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偉大目標的歷史任務,充分表現了我們黨對於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階段性特徵的深刻認識和科學把握,既承前啓後,又繼往開來,持續不斷地把馬克思主義中國化向前推進的努力。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