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

鎖定
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簡稱: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是雲南省麗江市人民政府派出機構,為正處級,加掛麗江古城5A級景區管理局牌子,旨在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麗江市委員會、麗江市人民政府關於麗江古城保護、開發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市委、市政府對麗江古城保護管理的集中統一領導。 [2-3] 
前身為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成立於2002年2月,2005年10更名為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由原議事協調機構調整為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
成立時間
2002年2月
辦公地址
雲南省麗江市古城區大研街道學堂路57號
性    質
政府派出機構
行政級別
正處級

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的保護管理工作。擬訂麗江古城保護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辦法,編制有關保護管理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宣傳、貫徹落實《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 《雲南省麗江古城保護條例》和《文化部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等有關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公約、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負責審查麗江古城保護性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整治項目,並督促實施。
(四)負責與國內外世界文化遺產管理部門的彙報、溝通、聯絡和信息傳遞,做好麗江古城保護管理的學術研究和對外交流工作。
(五)負責組織和協助有關機構調查、收集、整理、研究麗江古城傳統文化,依法保護、傳承和弘揚民族民間傳統文化。
(六)依法徵收、管理和使用麗江古城維護費
(七)負責麗江古城5A級景區的建設和旅遊服務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旅遊服務體系和事故應急處理體系。
(八)編制麗江古城商業規劃,加強古城市場準入監管,按照《麗江古城內經營項目目錄清單》,嚴格實施“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經營項目准入”標識管理,合理審批古城商業業態。
(九)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市人民政府授權,依法集中行使有關麗江古城保護管理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和行政許可。
(十)負責麗江古城景區品牌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大研古城景觀用水的調配工作
(十二)協調督促市、縣(區)相關職能部門做好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的其他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3] 

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領導成員

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書記

蘇武,現任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黨工委書記。 [3] 

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副書記

阿輝,現任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黨工委副書記、局長;
木麗,現任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黨工委副書記、黨組書記、常務副局長;
和紅陽,現任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黨工委專職副書記、黨組成員、紀工委書記。

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副局長

張育根,現任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副局長;
木晟,現任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和永光,現任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鳳龍,現任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3] 

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其他

關建平,現任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二級調研員;
李明,現任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四級調研員。 [3] 

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秘、檔案、機要、政策研究、對外聯絡、接待、會務、保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機關安全生產、安全保衞、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政務及羣團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落實。負責單位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的督促落實。承擔機關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二)財務科
嚴格財經紀律和完善財務管理的各項制度。負責財務核算、決算工作,準確及時完成各類財務、統計報表。負責各項資金的核算管理,彙報資金執行情況。負責辦理固定資產報批、增加、清理工作。負責指導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
(三)市場經營准入管理科
負責組織開展麗江古城商業佈局、商業經營情況的調查、統計、研究工作,修訂完善《麗江古城傳統商業保護規劃》及有關管理措施落實工作。負責麗江古城市場準入監管工作。負責《麗江古城經營項目准入證》的核發和管理工作。負責對麗江古城經營户開展文明、誠實、守信經營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四)保護建設科
負責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有關保護管理規劃的編制、修編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麗江古城內
房屋產權轉讓行為的審查工作。負責麗江古城民居修繕和建
設工程項目規劃的審查工作。負責麗江古城建築施工隊伍的管理和修繕行為的監管工作。
(五)監督檢查科
負責麗江古城保護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的調研,起草、上報相關法律法規的實施細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負責監督單位內部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行政行為。負責對單位幹部職工遵紀守法情況的監督監察,協助紀檢監察部門調查處理幹部職工違紀違規案件。負責組織協調單位內設部門,共同妥善處理羣眾來信來訪。
(六)文化保護管理科
負責開展麗江古城民族傳統文化的收集、保護、傳承、弘揚和利用工作。負責開展麗江古城保護管理的學術研究工作。負責麗江古城的對外宣傳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接待海內外媒體、重要旅行商的考察、採訪和報道。負責麗江古城民族文化保護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負責麗江古城輿情處置和輿論引導工作。負責組織麗江古城居民和經營從業人員開展有關遺產保護法律法規教育培訓工作。
(七)景區管理科。
負責貫徹執行景區建設與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負責編制和實施麗江古城5A級景區發展規劃。負責5A級景區的建設、管理、鞏固和提升工作。負責景區範圍內的日常事務性工作。負責監督景區環境與衞生管理、旅遊秩序、旅遊設施、服務質量、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協調處理與景區管理相關部門之間關係。負責與國內外知名品牌景區之間的聯繫、溝通和交流工作。
(八)綜合指揮辦公室。
負責搭建統一的應急管理平台,做好集常態指揮和應急指揮於一體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利用綜合指揮管理平台,協調調度各相關部門協同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信息收集、傳遞與共享。負責分解落實各項綜合性工作,並做好協調、督促工作;負責做好突發事件信息收集、處理、管理及上報工作。
麗江古城世界遺產文化研究院
麗江古城世界遺產文化研究院為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下屬公益一類、全額撥款、正科級的事業單位。負責收集、挖掘、整理、研究、展示麗江古城世界遺產文化和民族傳統文化,組織文化交流和調研考察活動,併為世界文化遺產和民族文化產業的保護利用發展提出可行性報告和建議;協助組織開展世界文化遺產民族文化對外交流與合作活動;負責整理出版發行文化遺產研究成果;負責《麗江文化》 編輯、出版、發行工作。核定麗江古城世界遺產文化研究院人員編制3名,其中管理人員編制1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2名。核定領導職數院長1名(正科級)。撤銷設在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的“麗江文化研究會、納西文化研究會辦公室”,其職責交由“麗江古城世界遺產文化研究院”承擔,同時核減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麗江文化研究會、納西文化研究會辦公室主任職數)。為確保工作有效銜接,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原承擔麗江文化研究會、納西文化研究會辦公室職責的工作人員,保留原人事關係不變,過渡期內暫從事麗江古城世界遺產文化研究院相關工作。
機關黨委(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負責組織協調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擔機關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指導下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工作。
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對麗江古城的巡查,處理有關違反古城保護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省人民政府的批准,行使麗江古城範圍內的部分綜合行政執法權。負責麗江古城公益宣傳活動、羣眾性文化活動、商業宣傳活動的審查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配合有關單位做好古城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做好單位內部和執法對象的法律法規宣傳及普法工作。
綜合行政執法局設4個業務科室、大隊,為綜合科、綜合執法一大隊、綜合執法二大隊、綜合執法三大隊。 [3] 

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所獲榮譽

2021年6月26日,被中共雲南省委授予“雲南省先進基層黨組織”榮譽稱號。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