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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區教育局

鎖定
上海市金山區教育局是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政府主管本區教育的行政部門。 [1] 
中文名
上海市金山區教育局
所在城市
上海市
屬    性
政府機關
單位地址
上海市金山區金一東路2號

上海市金山區教育局單位地址

上海市金山區金一東路2號

上海市金山區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本區有關教育工作的規定、意見、實施辦法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研究提出本區教育改革發展戰略,編制各級各類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提出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結構和步驟,組織和協調教育規劃、計劃的實施。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
(三)統籌規劃和管理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終身教育等工作。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本區教育體制、辦學體制和教育、教學的綜合改革。牽頭負責區域內托育服務工作的管理,規劃區域托育服務的發展,加強對托育機構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民辦中等職業學校、中小學、幼兒園、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核(審批)和監管工作。
(五)參與教育預算編制,管理使用教育經費和有關專項經費。
(六)監督管理本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工作。負責各類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宣傳、貫徹、執行本市中招和高招政策,貫徹落實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試院的各類招生考試任務。
(七)指導本區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等教育工作。
(八)協調社區教育工作,指導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工作,牽頭負責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管理工作。
(九)規劃並組織教師隊伍的建設工作。管理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組織實施教育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
(十)負責管理本區教育系統的校產設施。協調指導學校的後勤管理、環境治理和安全工作。規劃和指導本區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一)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掛靠在上海市金山區教育局,負責監督、指導區政府相關工作部門及各街鎮(工業區)依法履行教育職責,監督、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規範辦學,對本區教育發展狀況和教育質量組織開展評估和檢測。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上海市金山區教育局要推進本區教育綜合改革,實現基本公共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全面提高15年基本公共教育發展水平;形成現代化教育治理體系,形成健全的社會參與評價制度;推進教育法治化進程,健全依法治教制度體系;推進辦學體制改革,形成多元參與的辦學新格局。
(十四)與上海市金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金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堅持誰審批誰監督管理、誰主管誰監督管理。上海市金山區教育局負責營利性民辦學校的准入審批,對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教育教學、招生對象、招生方式、師資隊伍等進行監督管理,在法定職責範圍內,查處違法違規辦學等違法行為。上海市金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職業技能類營利性民辦培訓機構管理工作。上海市金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營利性民辦學校的市場主體登記,在法定職責範圍內,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上海市金山區教育局機構領導

金山區教育局局長:鄭瑛 [2] 
金山區教育局黨委書記:孫秀強
金山區教育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教育工會主席:韓亞弟
金山區教育局副局長:鄭瑛、盛明秀、樊文軍、黃萍

上海市金山區教育局部門設置

(一)黨工委辦公室。負責黨工委的日常工作,承擔機關和歸口單位的組織、幹部、宣傳、輿情、精神文明建設、統戰、政法、羣團、關工委、離退休幹部等工作,協助黨工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抓好黨員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等工作。負責黨工委的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相關文件收發、文稿文件、會務、機要、保密等工作。指導區教育黨建服務中心工作。
(二)辦公室(信訪辦公室)。負責機關的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相關文件收發、文稿文件、信訪、安全管理、會務、信息、檔案、督查催辦、綜合協調、後勤保障等工作。擬訂本區教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三)人事科。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人員招錄及調配、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聘、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各類人事報表等工作。負責管理教育系統教職工的日常培訓和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指導所屬單位崗位設置工作。負責支援雲南、中西部地區教師選派工作。指導區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工作。
(四)計劃財務科。擬訂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政策,制定和修訂教育系統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教育經費,承擔編制經費預決算、財務分析等工作。編報各類財務報表。組織財務工作人員培訓和考試。指導區教育核算中心工作。編制學校設點佈局規劃以及校舍修建、設備配置計劃,並指導、監督實施。指導和管理國有資產的使用。監督所屬單位執行教育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
(五)基礎教育一科。負責研究起草全區高中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落實國家課程標準和課程計劃。負責高中入學、升學、考試和學籍管理。負責高中教材徵訂、審核和使用、圖書配備管理。推進高中課程教學改革、教育科研、質量監控、教育信息化建設和應用等。負責對外教育交流合作等協調工作。
(六)基礎教育二科。負責全區義務教育,包括民辦(學歷)教育、特殊教育等。研究起草全區義務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本區義務教育改革與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落實國家課程標準和課程計劃。負責義務教育入學、升學、考試和學籍管理。負責義務教育學校教材徵訂、審核和使用、圖書配備管理。推進義務教育課程教學改革、教育科研、質量監控、教育信息化建設和應用等工作。
(七)托幼科。負責研究起草全區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研究完善視導和評估制度,指導幼兒園、託兒所的行政管理、教學業務、衞生保健等工作。管理幼兒園招生入園工作。擬訂區域內托育服務工作規劃,協調解決本區托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區托育服務指導中心工作。承擔民辦幼兒園日常管理、年檢等工作。參與街鎮(工業區)對非法辦學點的聯合執法取締工作。
(八)綜合教育科。負責研究起草全區德育和綜合教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全區學校德育、體育、藝術、科技、衞生、青保、少先隊、民防、國防、法治教育、勞動教育等工作。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學校暑期及學生社會實踐等統籌工作。指導區校兩級家委會組織建設及學校少年宮聯盟工作。指導全區中小學生體質、健康狀況測試工作。負責體育升學考試的組織、協調等工作。管理學校食堂、公共衞生工作。指導學校體育活動場地向社會開放工作。承擔教育系統武裝部工作。
(九)職業教育與終身教育科。行使中等職業教育、社區教育、老年教育、成人中高等學歷教育、民辦非學歷教育的行政管理職能。承擔區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區成人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區老年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職教集團秘書處日常工作。承擔終身教育和職業教育工作推進、監督、檢查職責。指導區成人教育協會、區老年教育協會、區職教集團等工作。
(十)行政審批科(政策法規科)。擬訂本區教育法治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相關規範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協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協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教育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服務等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學校依法治校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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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