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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區應急管理局

鎖定
根據《中共上海市嘉定區委、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政府印發<上海市嘉定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嘉委發[2019]3號)的規定,設立上海市嘉定區應急管理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上海市嘉定區應急管理局
隸    屬
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政府

上海市嘉定區應急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綜合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規範性文件草案,貫徹執行上級部門相關政策、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本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
(二)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本區各部門、各街鎮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指導本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修訂嘉定區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區級專項應急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審核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有關區級應急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生產安全事故、火災、水旱災害等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組織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協調區級有關部門組織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聯動處置。銜接消防救援隊伍、駐嘉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和協調推動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部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協調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協調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指導協調災害救助、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工作。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部門、各街鎮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依法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企業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對非藥品類第三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實施監督管理。
(十四)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會同區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上海市嘉定區應急管理局要加強、優化、統籌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城市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城市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羣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羣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上海市嘉定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上海市嘉定區水務局、上海市嘉定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上海市嘉定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嘉定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照權限作出決定。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上海市嘉定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上海市嘉定區水務局、上海市嘉定區氣象局、上海市嘉定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並與上海市應急管理平台相對接。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協調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間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
(2)上海市嘉定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開展羣測羣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上海市嘉定區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颱風、暴雨、高潮位、洪水和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照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颱風、暴雨、高潮位、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和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上海市嘉定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指導開展森林防火巡護、火源管控、防火設施建設和災後恢復工作;組織開展火情監測預警、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督促檢查等工作。
(5)必要時,上海市嘉定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上海市嘉定區水務局、上海市嘉定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等部門可以提請上海市嘉定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上海市嘉定區商務委員會(上海市嘉定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上海市嘉定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上海市嘉定區商務委員會(上海市嘉定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上海市嘉定區商務委員會(上海市嘉定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並根據上海市嘉定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照程序組織調出。
3.與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上海市嘉定區聯勤和城市網格化綜合管理中心在突發事件應對中的職責分工。
(1)上海市嘉定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應急預案管理、應急資源協調調度;根據有關單位提供的自然災害類、安全生產類突發事件信息,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統一協調指揮相應應急專業隊伍參加應急救援。
(2)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承擔突發公共事件聯絡職責,負責指導、協調區政府總值班室工作,指導本區政府系統值班工作。
(3)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負責區應急聯動中心運行管理。區應急聯動中心作為本區突發事件應急聯動處置的職能機構和指揮平台,統一受理全區範圍內突發事件的報警,負責應急聯動處置一般和較大突發事件。負責組織聯動單位對重大、特大突發事件進行先期應急聯動處置,並協助有關職能部門或者專項指揮機構實施後續處置。負責對全區應急聯動工作進行指導。
(4)上海市嘉定區聯勤和城市網格化綜合管理中心承擔區委區政府總值班室日常工作。 [1] 

上海市嘉定區應急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重要文件起草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裝備管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協調處置。負責組織研究、擬訂安全生產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退休幹部等工作。負責黨組織和羣團建設有關工作。
(三)法制宣傳科
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公眾知識普及、公共關係等工作。負責解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災害防治等方面相關法律法規,並開展相關培訓。負責區應急管理和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制定和有關依法行政工作,依法監督安全生產、自然災害防治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對安全生產、自然災害防治重大行政行為進行法律審核和辦理。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信訪舉報等工作。
(四)綜合協調科
負責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區級重大安全隱患整改驗收評估、目標籤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履職督查考核、教育培訓、科技信息化等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區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負責分析研究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發佈安全生產信息和預警信息。負責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和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五)應急管理科
依法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承擔事故調查、報告、處罰、建檔等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擬訂事故災難、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統一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統籌預案體系建設,擬訂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災害防治類專項預案並協調預案銜接,協調組織預案演練。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協調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和有關單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六)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科
負責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受理、審查、核發工作。負責審改工作和非藥品類第三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實施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企業的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建設項目的“三同時”審查工作。組織或參與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七)災害防治科
負責指導協調災害防治工作。組織協調自然災害風險監測預警、綜合減災、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物資保障、救災捐贈等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劃,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負責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1] 

上海市嘉定區應急管理局現任領導

上海市嘉定區應急管理局局長:陸永儉 [2-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