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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

(清朝官吏)

鎖定
三和(1697年-1773年),納喇氏,滿洲鑲白旗人,清朝大臣。 [3] 
雍正二年(1724年),三和由護軍校授三等侍衞,襲騎都尉。乾隆元年(1736年),晉二等侍衞。乾隆五年(1740年),晉一等侍衞。次年,授總管內務府大臣,署户部侍郎。乾隆八年(1743年),管理奉辰院事,奏準敕建先蠶壇。乾隆十年(1745年),奉命赴甘肅會同巡撫黃廷桂勘估應修之城堡、邊牆,後調工部侍郎。 [3] 
乾隆十四年(1749年),三和晉升工部尚書兼議政大臣。乾隆十七年(1752年),以不勝任,調户部侍郎。次年,調工部侍郎。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以承辦工程失誤,革職,永遠停俸。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授內大臣。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三和卒,年76歲。 [3] 
諡    號
誠毅 [1]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滿族
逝世日期
1773年
本    名
納喇·三和
旗    籍
滿洲鑲白旗 [1] 
官    職
工部尚書、內大臣 [1] 

三和人物生平

雍正二年(1724),由護軍校三等侍衞
雍正四年(1726),父瑪爾泰卒,降襲騎都尉
乾隆元年(1736)四月,授二等侍衞
乾隆五年(1740),晉一等侍衞
乾隆六年(1741)三月,授總管內務府大臣。六月,署户部侍郎。乾隆七年(1742),實授。
清賈全畫二十七老沈初書詩 卷14 清賈全畫二十七老沈初書詩 卷14
乾隆八年(1743)十月,管理奉宸苑事。
乾隆十年(1745)正月,命赴甘肅,會同巡撫黃廷桂勘估應修城堡邊牆。十一月,調工部侍郎
乾隆十三年(1748)五月,因辦理孝賢皇后冊寶不慎,議革職,得旨從寬留任。十月,調户部侍郎
乾隆十四年(1749)四月,晉工部尚書議政大臣。十二月,諭曰:三和自補授尚書以來,事事周章不能妥協,今御門聽政,伊又遲誤不到,乃器小易盈,不足勝任,着以工部侍郎用。佛保不識漢字,不必辦理部務,其員缺即着三和補授。
乾隆十五年(1750)九月,以私伐木植一案掩飾迴護,部議革任,得旨從寬留任註冊。十月,工科給事中珠章阿疏參工部承修天壇內外圍牆銷冊與原奏不符,且多碎磚包砌,部議革任,得旨從寬留任。
乾隆十七年(1752)二月,調户部侍郎。四月,與海望等遵旨查奏兩郊壇宇工程所發物料銀過多,自請議處革任註冊。
乾隆十八年(1753),仍調工部侍郎。時銅山河堤決,尚書舒赫德等奏開引河,命三和率通曉測量之員馳赴工次測視。
乾隆二十三年(1758),以承辦塔工拆裂,部議革任,得旨永遠停俸。
乾隆三十二年(1767),以三和行走多年,年已七旬,授內大臣。尋命紫禁城內騎馬。
乾隆三十八年(1773),卒,賞銀五百兩料理喪事,其任內革職降級之案,準其開復,凡有一切應賠應繳各項,着加恩概行寬免,應得卹典,該部察例具奏。尋賜祭葬如例,諡誠毅,子蘇第察襲世職。 [1-2] 

三和親屬成員

曾叔祖:拜庫達,以軍功授二等輕車都尉,卒。
祖父:瑪察,拜庫達兄之子,拜庫達卒後襲爵。
父:瑪爾泰,瑪察卒後襲爵。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