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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漢忠

鎖定
丁漢忠,男,53歲(2014年)山東省昌樂縣喬官鎮丁家山村人士。
2013年,丁漢忠和母親的房屋均被劃入“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項目”的拆遷區域,但因拆遷補償未談妥,丁家遲遲未搬遷。
2013年9月25日,數名拆遷者試圖拆除丁漢忠母親的房屋,雙方發生衝突,丁漢忠持鐮刀揮砍,致其中兩名拆遷者死亡。
2014年7月28日,丁漢忠因犯故意殺人罪一審被判死刑。丁漢忠對判決不服,認為自己的行為屬於防衞過當,“應依法減輕或免於刑事處罰”,遂提起上訴。2014年12月6日,上訴狀遞出117天之後,丁漢忠還未接到開庭通知。2016年5月6日上午,山東農民丁漢忠抗拆致兩死案二審宣判。撤銷一審死刑判決,發回重審 [1]  1月17日9時30分,山東濰坊農民丁漢忠抗拆致兩人死亡案的二次一審在濰坊市昌樂縣法院城郊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本次二次一審於2017年1月17日9時30分開庭,22時15分結束。審判長宣佈,因案情重大複雜,將擇日另行公開宣判。 [2] 
中文名
丁漢忠
國    籍
中國
出生地
山東省昌樂縣喬官鎮
出生日期
1961年

丁漢忠事件背景

2013年,丁漢忠和母親的房屋均被劃入“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項目”的拆遷區域,但因拆遷補償未談妥,丁家遲遲未搬遷。 [3] 
丁漢忠 丁漢忠 [3]

丁漢忠事件經過

2013年9月25日15時許,當黃中太等人正使用挖掘機對房屋進行拆除時,丁漢忠與其子丁超聞訊後趕往現場並報警,與施工人員發生撕扯。在雙方衝突過程中,黃中太等人為阻止丁漢忠父子進入拆遷現場和拍照,對二人有摁倒、拖拽等行為。丁漢忠被放開後,手持鐮刀猛砍黃中太頭部、面部,致黃中太受傷倒地。為救護傷者,多人上前阻止丁漢忠繼續傷害黃中太, 其中劉文持鐵鍁打傷丁漢忠頭部。丁漢忠隨即又持另一鐮刀上前追砍周圍人員,砍傷黃國厚的頭、頸部等處。
丁漢忠 丁漢忠 [3]
黃國厚當天死亡,黃中太經搶救無效於次日死亡。 [3] 

丁漢忠事件判決

2014年1月16日,山東省濰坊市人民檢察院指控丁漢忠犯故意殺人罪,向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7月28日,濰坊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丁漢忠死刑,賠償兩位死者家屬各21418.5元。 [3] 

丁漢忠事件後續

丁漢忠的二審辯護律師表示,丁漢忠的家園遭遇不明身份人員暴力破壞,他奮起反抗致兩名正在實施犯罪行為的不法分子死亡,實屬典型的正當防衞。2014年12月6日,上訴狀遞出117天之後,丁漢忠還未接到開庭通知。 [3] 

丁漢忠二審宣判

2016年5月6日上午,山東農民丁漢忠抗拆致兩死案二審宣判。撤銷一審死刑判決,發回重審。 [1] 
2017年1月17日9時30分,山東濰坊農民丁漢忠抗拆致兩人死亡案的二次一審在濰坊市昌樂縣法院城郊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同年8月10日,濰坊中院公佈審判結果,認定丁漢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對被告人丁漢忠限制減刑。 [4] 

丁漢忠終審宣判

2018年1月11日上午,經歷了一審,省高院撤銷一審、發回重審,二次一審,二次二審後,山東昌樂縣農民丁漢忠抗拆致兩死案進行了終審宣判。根據在線獲取的判決書顯示,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丁漢忠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被告人丁漢忠限制減刑。 [4-5] 

丁漢忠最新進展

丁漢忠案將於2017年1月3日下午2:30召開庭前會議,地點:昌樂縣看守所。將於2017年1月6日上午9:30由濰坊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燕薪律師和山東翼齊律師事務所張維玉律師將出庭為丁漢忠辯護。 [6] 
丁漢忠。資料圖 丁漢忠。資料圖
8月10日上午,在發回重審後,備受關注的山東濰坊農民抗拆致兩死案宣判。澎湃新聞從辯護律師處獲取的判決書顯示:濰坊中院認定丁漢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對被告人丁漢忠限制減刑。
濰坊中院認為,被告人丁漢忠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濰坊市人民檢察院指控丁漢忠犯故意殺人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丁漢忠作案手段特別殘忍,犯罪情節、後果特別嚴重,人身危險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鑑於施工人員對引發本案負有一定責任,依法對被告人丁漢忠死刑,可不立即執行,但應對其限制減刑。
宣判結束後,丁漢忠的女兒在接受澎湃新聞電話採訪時表示,對於這一判決結果,他們不滿意,將提出上訴。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