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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三會

鎖定
一行三會是2018年國家機構改革前國內金融界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這四家中國的金融監管部門的簡稱,此種叫法最早起源於2003年,一行三會構成了中國金融業分業監管的格局。一行三會均實行垂直管理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尹中卿於2015年11月13日公開建議改革金融監管體制,待條件成熟可把“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合併為統一的綜合監管機構。 [1-2]  2016年2月23日,央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卜永祥在《財新》雜誌上撰文建議,金融體制改革中央層面的基本方案應該是撤銷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和外匯局,機構、業務、人員、服務併入中央銀行 [3] 
2018年3月,全國人大第十三屆一次會議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合併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至此“一行三會”調整為“一行兩會”。 [4] 
中文名
一行三會
簡    稱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管    理
垂直管理
作    用
構成了中國金融業分業監管的格局
關聯雜誌
《財新》雜誌
起源時間
2003年

一行三會合併背景

1993年,中國人民銀行進一步強化金融調控、金融監管和金融服務職責,劃轉政策性業務和商業銀行業務。
1998年11月18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保監會)成立,時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2003年,國務院機構改革,確定的主要任務之一是:健全金融監管體制,設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保監會、銀監會加上於1992年成立的證監會,“一行三會”中國金融業分業監管的格局正式形成。
隨着利率市場化改革推進及金融工具創新熱潮的持續,國內金融業呈現混業經營的大趨勢。2018年,為深化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更好統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將銀監會和保監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國銀保監會,“一行兩會”監管格局形成。 [5] 
2023年3月7日,根據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議案,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基礎上組建。,一行一局一會監管格局形成。 [7] 
李曙光對記者表示,此次金融監管機構改革,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和系統性風險是最重要的考慮。原因在於,現行金融監管體制仍是板塊性的,沒有建構起穿透式監管,加之部分金融領域監管主體不明確、模糊化,甚至無人監管,金融監管標準不統一等,跟不上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需要。
“總體來看,本次調整強化了金融監管之間的統籌協調,能夠有效避免九龍治水、各自為戰的局面,防止監管不足或監管過度,更好地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有力有效有序地引導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明明稱。
事實上,在剛剛過去的全國兩會上,就有多位政協委員指出,此次金融領域的機構改革填補了市場監管空白,避免了監管重複交叉、防止利益衝突。
“機構改革方案中有6項涉及金融領域改革,有利於統一監管標準、統籌監管力量、提高監管效能。通過這次改革,填補空白、各就各位,有效減少了部門交叉(監管),減少了內卷內耗,切實增強了協作協同。”全國政協委員,上海銀保監局黨委書記、局長王俊壽指出。 [9] 

一行三會具體機構

一行三會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 易綱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 易綱
中國人民銀行1948年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合併組成的,是中國的中央銀行,執行中央銀行業務,主要負責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1983年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國家中央銀行職能。含金融風險防範與化解、統計數據、銀行卡、金融規章、反假貨幣工作、公告欄等。 [6] 
現任行長:易綱
中國人民銀行主要職責為:
(一)擬訂金融業改革、開放和發展規劃,承擔綜合研究並協調解決金融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金融業協調健康發展的責任。牽頭國家金融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二)牽頭建立宏觀審慎管理框架,擬訂金融業重大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審慎監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
(三)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信貸政策,完善貨幣政策調控體系,負責宏觀審慎管理。
(四)牽頭負責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負責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基本規則制定、監測分析和並表監管,視情責成有關監管部門採取相應監管措施,並在必要時經國務院批准對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監督,牽頭組織制定實施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恢復和處置計劃。
(五)承擔最後貸款人責任,負責對因化解金融風險而使用中央銀行資金機構的行為進行檢查監督。
(六)監督管理銀行間債券市場、貨幣市場、外匯市場、票據市場、黃金市場及上述市場有關場外衍生產品;牽頭負責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金融風險識別、預警和處置,負責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測評估,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統一的資產管理產品和公司信用類債券市場及其衍生產品市場基本規則。
(七)負責制定和實施人民幣匯率政策,推動人民幣跨境使用和國際使用,維護國際收支平衡,實施外匯管理,負責國際國內金融市場跟蹤監測和風險預警,監測和管理跨境資本流動,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八)牽頭負責重要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統籌實施監管,推進金融基礎設施改革與互聯互通,統籌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
(九)統籌金融業綜合統計,牽頭制定統一的金融業綜合統計基礎標準和工作機制,建設國家金融基礎數據庫,履行金融統計調查相關工作職責。
(十)組織制定金融業信息化發展規劃,負責金融標準化組織管理協調和金融科技相關工作,指導金融業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十一)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十二)統籌國家支付體系建設並實施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業務規則,負責全國支付、清算系統的安全穩定高效運行。
(十三)經理國庫。
(十四)承擔全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涉嫌洗錢及恐怖活動的資金監測。
(十五)管理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十六)參與和中國人民銀行業務有關的全球經濟金融治理,開展國際金融合作。
(十七)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十八)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
(十九)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圍繞黨和國家金融工作的指導方針和任務,加強和優化金融管理職能,增強貨幣政策、宏觀審慎政策、金融監管政策的協調性,強化宏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職責,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職能轉變的工作要求,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金融市場改革,着力規範和改進行政審批行為,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高政府服務質量和效果。繼續完善金融法律制度體系,做好“放管服”改革的制度保障,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撐,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平穩健康發展。 [6] 

一行三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會長  易會滿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會長 易會滿
中國證監會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 [10]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在對證券市場實施監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五)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六)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期貨業協會。
  (七)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期貨結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審批基金託管機構的資格並監管其基金託管業務;制定有關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國證券業、期貨業協會開展證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
  (八)監管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到境外發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發行可轉換債券;監管境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到境外設立證券、期貨機構;監管境外機構到境內設立證券、期貨機構、從事證券、期貨業務。
  (九)監管證券期貨信息傳播活動,負責證券期貨市場的統計與信息資源管理。
  (十)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中介業務的資格,並監管律師事務所、律師及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活動。
  (十一)依法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罰。
  (十二)歸口管理證券期貨行業的對外交往和國際合作事務。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10] 

一行三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是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基礎上組建的國務院直屬機構。 [8] 
主要職責:
統一負責除證券業之外的金融業監管,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統籌負責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加強風險管理和防範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基礎上組建,將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的日常監管職責、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職責,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投資者保護職責劃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8] 

一行三會合併建議

組建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是我國金融市場快速發展、融合發展、創新發展的必然要求,補上了跨領域、跨市場、跨業態協調監管機制的短板,有利於解決監管空白、監管套利、監管滯後等難題。組建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之後,所有除證券業務之外的金融業務,包括銀行、保險、信託、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商業保理、典當、地方資管公司、地方交易所等金融機構和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統一監管體系。這就可以統籌運用有限的監管資源,加強專業監管效能,對跨領域、跨市場、跨業態金融風險加強事先防範和事中事後處置,更加有力地懲處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保障市場參與者依法合規執業、按照市場需求開展良性競爭,實現服務實體經濟、創新發展、防範風險三者統一。
過去一段時間,一些機構向金融行業滲透,有的與持牌金融機構合作開展金融業務,有的避開金融監管從事類金融業務。這些活動埋下了風險隱患,甚至在一些地方引發了債務違約事件,嚴重影響金融市場和社會穩定。進一步完善金融集中統一監管體制,做到所有金融業務都持牌經營,所有金融交易行為都納入監管,可以徹底堵上因跨領域、跨市場、跨業態形成的監管空白,解決因交叉監管、錯位監管導致的監管風險,而把監管資源用在常態化監管上。在新的監管機制下,既鼓勵金融經營主體和其他經營主體按照法律和行業管理規範開展市場競爭,提供優質產品和服務,又要及時發現風險苗頭,密切把握風險變化趨勢,強化及時處置能力,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此次改革將中國證監會由事業單位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將原由國家發改委承擔的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入中國證監會,一是強化了證監會作為證券期貨市場監管機構的法定職責,着力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二是將資本市場所有參與主體、所有經營活動、所有風險監測處置功能納入統一的監管體系,實現對直接融資市場的全面統一監管。
我國交易所股票市場已經形成了主板、科創板、創業板、新三板和北交所層層遞進、相互銜接、各有側重的板塊架構體系,為各類合格企業上市和持續發展提供平台支持。在發行上市、信息披露、持續監管、重組退市、監管執法等環節實現了規則制定和監管執行的系統化、規範化、協同化,這為發展壯大股票市場、有效防範化解風險夯實了制度基礎。基金市場、期貨市場也已實行集中統一監管。但債券市場的統一監管還差最後一公里。通過此次機構改革,無論是上市企業還是非上市企業,無論是金融機構還是產業公司,其債券發行都納入中國證監會的監管範圍,可以實現發行審核、信息披露、持續監管、風險防範整體性監管、貫通式監管,形成統一規範的債券市場體系,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更好參與國際競爭。 [1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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