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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冠生

鎖定
謝冠生(1897年11月19日-1971年12月22日),法學家政治家巴黎大學法學博士,曾任復旦大學持志大學中央大學教授,著《法理學大綱》、《中華民國憲法概論(英文)》、《簋笙堂文稿》、《模範法華字典》、《戰時司法紀要》等書籍。
中文名
謝冠生
外文名
Hsieh Shou-Chang
別    名
謝壽昌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897年
逝世日期
1971年
畢業院校
震旦大學
巴黎大學
職    業
法學家
主要成就
1937年中華民國司法行政部部長
參與收回漢口英租界、九江英租界事宜
中央大學法律系主任、法學院代院長
出生地
浙江紹興嵊縣人
信    仰
三民主義
代表作品
《戰時司法紀要》
《法理學大綱》
政    黨
中國國民黨

謝冠生人物生平

謝冠生(1897—1971),浙江嵊縣(今嵊州)城關鎮人。祖父謝廷鈞,經商;父親謝匡,清末秀才。謝冠生小學畢業後考入省立一中。
1912年轉入上海徐匯中學,其習作《送孫總統南歸序》由校長寄呈孫中山,得復書嘉勉,獎給《資治通鑑》一部。畢業後留任教員。1915-1922年應商務印書館邀請入館參加《辭源編輯,告成,主編中國地名大辭典》,未幾,徐匯中學校長、法人姚纘唐升任震旦大學校長,應邀任秘書,併入大學法科。1922年畢業於上海震旦大學,赴法留學,入巴黎大學法學研究所。1924年,獲巴黎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謝冠生學術成就

回國後歷任震旦大學復旦大學持志大學中國公學法政大學教授,中央大學教授兼法律系主任、法學院院長。1926年冬,國民革命軍抵武漢,出任武漢國民政府外交部秘書,旋即任職於南京政府外交部,兼任中央大學法律系主任及法學院代理院長曾任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及主席團主席。一度代理外交部部務,主持收回漢口九江英租界事宜。同年,由譚延闓孫科介紹參加中國國民黨。1927年任國民政府外交部條約委員會委員,1927-1929年任外交部條約委員會簡任秘書。1929年9月國立中央大學《半日刊》創刊,謝冠生徐悲鴻等為編委會委員。1930年4月年任司法院秘書長。1937年8月任司法行政部部長,曾三度主持司法官高等考試,1945年5月,任國民黨六屆中央監察委員。1947年6月28日,以司法部長名義下令通緝毛澤東,國民政府區所有報紙,均登出該令全文。1948年—1948年任行政院政務委員,1948年5月,任總統府行政院政務委員。12月,調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司法院秘書長。1949年8月去台灣,1950年—1958年任“司法院”副院長、院長。1971年病逝於台北

謝冠生人物著作

謝冠生著有《中華民國憲法概念》(英文版)、《法理學大綱》、《羅馬法大綱》、《中國法制史》(法文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