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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新民

(西南大學法學院原院長)

鎖定
張新民,男,漢族,1963年6月生,四川蓬安人,中共黨員,法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 [5] 
曾任西南大學法學院院長、黨委書記。 [4] 
中文名
張新民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四川蓬安
出生日期
1963年6月
畢業院校
西南師範大學
武漢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張新民人物經歷

張新民教育背景

1983—1987 原西南師範大學政教系讀本科
1995—1998 武漢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專業攻讀碩士學位
2001—2004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攻讀博士學位 [1] 

張新民工作經歷

2005—2015 西南大學法學院院長
2015—2020 西南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 [2] 

張新民研究方向

主要從事社會保障法律問題、“三農”法制問題、人身權問題研究。 [3] 

張新民主要成就

主持完成2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項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資助計劃項目,1項重慶市高校優秀人才支持計劃項目,4項省級社科規劃項目,1項省級“五個一工程”項目,3項校級項目,1項博士基金項目,多項橫向課題;作為子課題負責人蔘與1項教育部重大招標攻關項目,1項部級重點課題;正式出版個人專著3部,合著1部,主編教材2部、專著4部;公開發表學術論文40餘篇,其中9篇被人大複印資料和《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等報刊轉載,有關社會保障法方面的一些研究成果受到了中央有關領導人和國家機關的高度評價。 [3] 

張新民所獲榮譽

1.2021年西南大學優秀黨員。
2.2021年“研究生心中的好導師”。
3.2021年西南大學第四屆教育教學成果獎二等獎。
4.2016年首屆“碚城十佳人大代表”。
5.2015重慶市首屆法治人物提名獎。
6.2011年重慶市教育系統優秀共產黨員。
7.西南大學“十一五”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
8.2009年司法部優秀科研成果三等獎。
9.2008年重慶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10.2008年西南大學教學成果一等獎。
11.2006年重慶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12.2005年重慶市高校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
13.2002—2004年度西南師範大學優秀教師。 [1] 

張新民社會任職

西南大學學術委員會委員、學科建設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社會科學學部學術委員會委員,第四屆西南大學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副主席;中國法學會社會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財税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國家出版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司法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評審專家;重慶市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民法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財税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自由貿易區暨“一帶一路”法治研究會副會長、重慶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評審專家等。 [1] 

張新民科研項目

1. 2017年中央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大項目“關於民主集中制的理論與實踐研究”“民主集中制黨內法規研究”子課題負責人。
2.2015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立法創新研究”,主持人。
3.2006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法律問題研究”,主持人。
4.2001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社會保險基金法律問題研究”,主持人。
5.2014年重慶市社科基金重大委託項目:“中國特色法治文化研究” ,主持人。
6.2013年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促進收入公平分配的財税法制創新研究”,子課題負責人。
7.2009年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項目:“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立法研究” ,主持人。
8.2008年重慶市高校優秀人才支持計劃項目:“統籌城鄉發展背景下重慶市農村社會保障的政策走向及立法設計”。主持人。
9. 2004年西南大學博士基金項:“養老金基金投資監管法律問題研究”, 主持人。
10.重慶市1999年“五個一工程”項目:“重慶市社會保障的現狀與出路研究”,主持人。 [1] 

張新民代表論著

張新民論文

1.“‘民營管理’養老保險模式及其對我國的立法啓示”,《西南師範大學學報》1997年第4期。人大複印資料《社會保障》1998年第1期及其他多種報刊全文轉載。
2.“入世對我國税法的影響”, 《西南師範大學學報》2001年第6期。
3.“論獨立董事的制度價值”,《西南師範大學學報》2002年第1期。
4.“現代經濟的社會性與經濟法——關於經濟法產生原因與性質的思考”,《現代法學》2003年第6期。人大複印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2004年第4期全文轉載。
5.“社會保險基金籌集法律制度研究”,《西南師範大學學報》(哲社版)2004年第2期。人大複印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2004年第12期全文轉載。
6.“論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法律制度的完善與創新”,《人口與經濟》2004年第3期。人大複印資料《社會保障》2004年第9期全文轉載。
7.“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法律制度研究”,《江西社會科學》2004年第2期。
8.“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監督法律制度比較研究”,《現代法學》2005.年第4期。人大複印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2005年第12期全文轉載。
9.“促進就業:政府的基本職能和義務”,《紅旗文稿》2005年第6期。
10.“養老金管理體制研究”,《西南師範大學學報》(哲社版)2006年第2期。《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2006年第3期轉摘。
11.“構建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立法思考”,《現代法學》2008年第6期。
12.“中國大陸企業年金基金法律監管之完善”,台灣月旦財經法雜誌2009年6月,總第十七期。
13.“社會醫療保險欺詐法律責任制度研究”,《西南民族大學學報》2014年第1期。
14.“社會保險反欺詐綜合法律對策研究”,《現代法學》2015年第1期。
15. “論大學學術權力的性質、結構與權能”,《黑龍江高教研究》2017年第3期。
16.“論我國大學學術委員會制度的本質及構建邏輯”,《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學報》2016年第12期。

張新民專著

1.獨著:《養老金法律制度研究》,人民出版社。
2.獨著:《公司治理結構研究——所有者、管理者、利益相關者的動態博弈構型》,西南師範大學出版社。
3.獨著:《養老保險法律制度研究》,西南師範大學出版社,獨著。
4.主編:《經濟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5.主編:《公司法學》,重慶大學出版社。

張新民資政

《加強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若干建議》,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成果要報》第15期(2006年6月)。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