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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c

(電商模式)

鎖定
d2c其核心概念是普通用户針對所用產品體驗心得自主進行推薦分享,主要藉助互聯網進行互動推薦活動,並且通過推薦獲得積分、或者消費券或者現金的一種新型的電子商務模式
中文名
d2c
外文名
Direct-to-Consumer
類    型
電子商務模式

d2c運營模式

1、綜合性的 D2C網站。 類似 B2C 或者 C2C 網站的架構 (類似阿里巴巴或者淘寶) 有完備的支付體系,誠信安全體系,賣家就是各行業的設計師,如同傳統 的電子商務平台一樣,網站運營商只提供了完備的銷售配套。彙集多個行業,很多設計師,每個設計師或者設計師團隊都可以在上面開設 -3- 自己的展區或店鋪,網絡運營商提供銷售配套服務。此類運營模式產 品豐富是其主要特色。
2、單一行業性的 D2C網站 網站的運營只針對某一特定行業(比如服裝紡織行業、家居用品 行業等) ,只允許該行業的設計師在網站開設展區或店鋪,網絡運營 商提供該行業特定的配套服務。比如服裝行業,網絡運營商可以提供 設計作品打樣服務。這種模式專業性強,無論是賣方還是買方交易針 對性都很強,便於同一行業的設計師相互交流學習。 單一行業性的銷售網站應是 D2C的主流模式,甚 至可以是單一產品的模式。 這樣一方面可以降低網絡運營商的運營成 本,提高網絡推廣效率,一方面利於專業性設計師的養成。
3、在線商品定製模式 這種模式在電子商務模式中已經存在,在 D2C模式下,這種運營模式主要適用於單一行業或者單一產品的定製服務, 由設計 師和消費者直接交流獲取客户要求並設計產品。收益模式預估。

d2c收益模式

網絡運營商引進 D2C模式的收益模式和傳統的電子商務網站差 不多,區別就是 D2C模式的運營商可以參與設計師產品銷售收入的 分成。 D2C模式的主要收益來源就是設計師設計作品出售收入的分成。在設計師加盟網站時應簽訂詳細的合約, 網站負責為設計師的作品進行推廣,提供相關配套服務,設計師作品出售後,網站需參與分成。 -4- 這個合約類似“經紀人合約” ,網絡運營商可以作為設計師的經紀人而存在,負責設計師的選擇、包裝和推廣。這種收益模式比傳統的電子商務模式的收益要高,而且是源源不斷的收益。基於設計師的作品而製造的產品每賣出一件網站就有一份收益,一件設計作品可能會產生很多的需求;而對要買段版權的需求,合約中應約定相應的收入分成方式。對設計作品的版權問題,網絡運營商可以再和加盟的設計師簽訂的合約中確定設計師作品版權的歸屬。

d2c模式解析

企業(Business):模式主導方,負責平台構建、維護、管理及營銷推廣。
經銷商(Distributor):模式鏈條方,負責執行網購訂單銷售、商品配送。
客户(Consumer):模式參與方,網購、投訴、建議。
D2C模式其實包含了三層主要關係:首先是企業與經銷商之間的供銷關係,即企業可通過平台掌握各經銷商庫存與銷售狀況,並將來自網民的訂單轉交至經銷商手上,而經銷商可通過平台向企業發出訂貨;其次是經銷商與網民的買賣關係,經銷商在接到轉移訂單之後,根據臨近消費者的終端銷售點,實現最終的線下配送交易;第三,是企業與網民的主客關係,企業通過平台,與消費者形成互動,即能瞭解消費者關於商品的建議,亦可以通過處理客訴,及時發現隱藏在渠道方面的問題。
D2C模式原理解析
企業主導構建D2C平台模式的一個最大優勢是可以最大化發揮線下經銷商的優勢。與一般B2C平台只有大區域性質的配送倉儲中心不同,D2C實現了化整為零,配送物流更為直接、高效、便捷。簡而言之,真正實現了同城配送甚至社區配送。
D2C可以帶給企業什麼?
企業面臨的網絡營銷方面的危機,一種屬於公關型的危機,比如網絡曝光;一種屬於市場型的危機,即經銷商甚至個體自然人以開設網店方式擾亂市場。網購風潮帶來的是合法渠道商或者不法個體蜂擁而至,給企業品牌聲譽造成巨大危機與隱患。
D2C模式即是由企業總部構建統一的電子商務服務平台,解決各地經銷商在網購方面的各自為戰,以及混淆視聽的假冒網購平台現象。原則上,企業總部不直接參與網購銷售,只負責訂單信息的中轉,但考慮各個企業市場佈局的現實情況,對於一些線下終端尚未完成佈局的地方的訂單,企業總部可負責客户訂單處理或者轉交給臨近城市經銷商。
歸結而言,D2C可以給企業在市場發展過程中帶來以下幾方面的益處:
一、助力經銷商上網,實現線上線下銷售網絡的無縫對接。經銷商不必單獨嘗試電子商務,而由企業統一建立,利用現有的線下銷售網點,快速實現網購落地。
二、拓寬銷售渠道,實現渠道密集切入與布點。對於大多數企業而言,電子商務依然只是傳統銷售渠道的一個補充,並不能取代傳統門店方式的銷售網點。通過建立D2C平台,企業不僅填補了網購市場的空缺,還彌補了暫時線下渠道尚未涉足的市場的空白,為今後線下網點佈局探路。
三、集中管控,消除網購隱患。把電子商務主導權收歸企業總部,實現網購平台機會均等,信息公開統一,能夠很好地避免各地經銷商擅自涉足網購市場而出現的諸如價格混亂、變相串貨等問題。
四、為企業開展各種形式的網絡營銷創造無可比擬的平台支援。企業網絡營銷活動需要一個能夠實現網絡互動的平台,繼而才能更好地實現線上線下活動的對接。傳統的-全球品牌網-企業官網更多地只是承擔了一個信息廣告而告之的簡單功能,而無法很好地滿足比如團購、SNS等網絡行為,D2C則可以憑藉強大的商品網絡與多複合功能實現這些。
D2C直白密碼:企業自己做京東商城
其實,D2C模式,就是企業通過網絡平台整合各地經銷商,集中統一上網。直白而言,就是企業自己做京東商城。區別在於,企業原則上不直接參與對消費者的網購銷售,而只負責消費者信息訂單的分揀,企業只做對渠道商的批量發貨,最終與消費者的銷售執行依然由線下經銷商實現。
與京東商城等B2C網絡渠道商不同的是,企業不需要單獨重建倉儲物流中心,利用現有的線下渠道佈局,就能夠很好地實現商品快速配送至消費者手上。這樣對避免因為物流造成的時間延誤、商品二次損壞有很好的幫助。
D2C:如何解決財務問題?
整個平台對於消費者而言,存在兩個賣方主體,一個是企業自身,一個是經銷商,對於網購的消費者而言,看起來存在錢付給誰,而企業與經銷商之間誰收錢的問題。
企業與經銷商的關係,各家不同,尤其是涉及返點、提成、折扣等問題。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把這種複雜的關係可能產生的副作用轉嫁給消費者。給消費者一個明確且有保障的支付方式,是網絡銷售最為重要的環節。因此,對於大多數企業而言,建議建立統一的網購賬户,消費者的錢經由企業專門賬户再轉各經銷商,可以減少客户與網購消費者的財務風險。當然,如果認為由經銷商上門送貨時收取更適合,也未嘗不可。只是這樣,對於企業而言,一旦最後的交易環節出現問題,便很難與經銷商進行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