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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B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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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簽證的一種,指的是特殊專業人員/臨時工作簽證Specialty Occupations/ Temporary Worker Visas (H-1B)。
H-1B簽證系美國最主要的工作簽證類別,發放給美國公司僱傭的外國籍有專業技能的員工,屬於非移民簽證的一種。持有H-1B簽證者可以在美國工作三年,然後可以再延長三年,6年期滿後如果簽證持有者的身份還沒有轉化,就必須離開美國。
中文名
H-1B簽證
外文名
Specialty Occupations/ Temporary Worker Visas
類    型
美國簽證
類    別
工作簽證
發放國家
美國

H-1B簽證簽證類型

H1B簽證
H1B簽證(5張)
美國的簽證,是從A類簽證一直到Z類簽證。那麼H1簽證,按字母排序是比較靠中間的。美國有不少族裔,很多傑出的人,都是持有H1簽證工作的。H1簽證是給予那些獲得了學士以上學位的這些人,他們是在美國進行專業性的工作,而且所從事的專業和學位必須是相關的,譬如説,當你專業為生物時,去搞金融分析,這樣就不行。
具體來説,H-1B簽證是美國為引進國外專業技術人員提供的一類工作簽證。申請者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理論與實踐知識,並完成高等教育的專業課程。H1B簽發給來美國、為獲得移民局批准的美國僱主從事各項專業性工作的外籍人士。美國僱主所提供的職位必須被美國法律認可為"特殊專業性工作",例如:電腦程序師、工程師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管理顧問財務分析師市場調查分析師教師教授等。
H-1B簽證的定義是在美國短期工作的人士所發的臨時工作簽證。H-1B要解決的是美國公司急需但在其國內又招不到的人才。因此,它對申請人的學歷有一定要求,必須具備學士或以上學位。具有H-1B簽證的人通過在美國境內簽證延期,最長可以在美國工作6年。如果在此身份到期前365天沒有辦理綠卡申請,則此簽證申請人必須離開美國本土至少365天,然後才可以再次申請H-1B簽證。新的移民法規規定,具有H-1B身份的外國勞工,可以在H1B到期前更換僱主。新的僱主可以將你已持有的H-1B身份從原僱主處直接轉出來。因此,這有利於H-1B持有人尋找更好的機會。但是,H-1B身份持有人可以待在美國的唯一原因是其工作身份。一旦H-1B身份持有人失去工作,按規定,其必須在第二天離開美國。不過美國移民法也給出了180天的灰色期,即,任何持簽證合法進入美國的外國人,其簽證或身份失效後,如果其在失效後180天內自動離境,則移民局一般不予追究其非法滯留。

H-1B簽證簽證定義

移民法對“專業工作”的定義是:此工作需要運用專業理論知識,同時要求申請人至少具有學士學位。只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工作,才是“專業工作”。
1、學士學位或更高的學位,或等同於美國同等學位的外國學位,是從事該工作的最低標準。
2、學歷要求是同行業同等工作性質的公司對相同職位的最正常的要求。或者,僱主可以提供材料證明,因為該職位所從事的工作非常複雜,只有持有學歷的個人才可勝任。
3、僱主通常要求有學歷的人來承擔該工作。
4、某一工作的職責非常專業化,也非常複雜,從事該工作所需要的知識通常是與學士學位或更高學位聯繫在一起的。
上述條件是移民局判斷某一工作是否為“專業工作”的標準。此外,移民局還指出,判定一個職位是否為“專業工作”,具體的工作職責,以及僱主的業務性質也是衡量標準。
H-1B受益人有學歷並不表明所從事的工作就一定是“專業工作”,而且,如果所從事符合“專業工作”性質的職責只佔該工作職責的一小部分,該工作則不能是專業工作。移民局是根據勞工部制訂的工作職責標準來判斷該工作是否符合“專業工作”。僱主的支付能力,公司規模成為移民局審核H1B申請的標準。

H-1B簽證配額管理

申請美國HIB簽證不需要提供託福和雅思成績,但每年都有配額限制。按照現行法律,2003財政年度以前,外國人的年度配額為195,000人。“911”以後,為防止恐怖分子入境,每年度的簽證數額降低到65,000人。在2007財政年度的65,000名配額中,除去智利和新加坡兩個協約國的7,000名配額外,只有58,000名配額可供其他國家申請。因此,每年的H-1B申請配額都非常緊張,只有四月和五月兩個月時間,印度人因語言和技術優勢,佔據了大部分名額。
申請H-1B簽證,需要有美國僱主的擔保。僱主必須向美國勞工部申報《勞工情況申請表》(LCA),保證按職務通行的工資標準支付薪金和提供工作條件。同時,僱主還要向美國移民局(BCIS)呈遞I-129表並支付相應的律師費和申請費。
在現行法律下,外國人持有H-1B簽證的時間最長為六年,在大多數情況下,第一次申請通常為三年,然後再延期三年。
值得注意的是H-1B與留學的關係,雖然原則上H1B簽證不需要本人出面,即可獲得移民局的批准書,然後,申請人經過專業和語言培訓後,再持批准函向美國大使館申請面籤。但是幾乎不會有美國僱主會去美國本土以外去找一個還需要培訓語言的人來美國工作。一個沒有語言考試成績(比如TOEFL)來證明自己的語言能力又沒有在美國讀書經歷(至少拿到美國本科學位)的人,很難説服USCIS的人相信你可以勝任美國的專業人士的工作,即使僱主為你申請了,也很可能被否決。所以實際上H-1B的申請者幾乎都是在美國拿到本科或以上學位的學生在申請。
有些國內機構,宣稱可以走捷徑不用在美國讀書又不用通過語言考試就能拿到H1B,這種可能性小於1%。
每年的配額為65000人,其中5000是專門留給新加坡公民的。因此全球其它國家共享剩餘的6萬個名額。另外,對於在美國獲得美國學校碩士或以上學歷的人士,每年有額外20000個配額。次配額的管理辦法如下,國會每幾年會針對美國經濟,企業需求等情況增減H1B配額數。H1B配額公佈和可開始申請日期是每年的4月1日,移民局按收到的申請時間順序分派配額,如果當年的申請人數大大多於配額數,則移民局會採取抽籤方式來分派配額。

H-1B簽證申請程序

要申請H-1B申請人必須首先拿到一家美國公司的錄用書。然後,錄用你的公司要以公司的名義將你的學歷,簡歷等材料交給移民局並交大約2000多美元的申請費用去申請配額。如果你被批准拿到配額而你此時在美國境外,你就要去相應的美領館申請簽證。如果你在美國境內則可以直接調整身份。美國政府對H-1B的工資是有法定要求的,其目的是為了防止,美國公司利用外國廉價勞工而損害美國就業人口的利益。舉例來説,在美國硅谷,2009年要求付給一個持H-1B的初級程序員的最低年薪是66,979美元,三到四年經驗的程序員的最低年薪是85,946美元,五年到十年經驗的程序員最低年薪是104,936美元。更資深的軟件工程師的最低年薪是123,906美元。這個工資數對於美國本地工程師來説也不是一個低的數字。政府就是想利用高的工資數來保證企業引進的確實是緊缺的高端人才。如果你拿到H-1B配額,即一張從移民局發來的I-797通知表,你就可以持此表,公司的錄取書,你的學歷證明,你所服務的公司出具的公司本身財務狀況説明,一般是公司税務報表,或者公司的介紹材料等去美國領事館簽證。如果你能順利拿到簽證,這並不是説你一定馬上就可以去美國工作,因為,一般來説,每年4月1日公佈的配額其實是下一年度的配額,而下一年度的配額生效日期是當年的10月1日。即如果你5月拿到了配額和簽證,你必須等到10月1日才能在美國為你的僱主工作。

H-1B簽證深入瞭解

H-1B還有另一種定義就是,比如一個跨國公司,需要一個在外國的外國僱員來美從事比如2到6個月的測試工作,按移民法的規定,此員工被定義為在美工作,因此不能申請B1簽證而要申請H-1B簽證。這類申請由於該員工是從外國分部臨時出差來美,因此在申請時,並不需要其工資符合美國要求的最低工資。
H-1B並不需要申請人是全日制為某間公司工作,它可以是鐘點工性質的工作。同樣一個外國勞工也可以同時在幾間公司做鐘點工,不過這要求該勞工必須對於每就家相應的公司都申請一張H1B。 這個規定,也為某些小公司找到了降低勞動成本的空子,比如,你明明是全日制的員工,公司在申請時説是鐘點工,這樣,對於該員工的工資就從法律規定的最低工資數除8然後乘以鐘點工時。這樣該公司同樣可以以比如30,000美金的年薪僱傭一個資深軟件工程師,而不需要以8萬10萬的價錢。
另外,非法僱主還能以轉換你工作職務的方式來降低H-1B的工資開支,比如,你明明是要從事軟件工作,你的僱主卻向移民局申報你是從事測試工作的工程師,作為測試工程師政府的最低工資要求可能是30000元,因此該公司可能可以用三萬元來幫你申請到H1B簽證,但是卻要求你從事軟件工程師的工作。
H1B簽證是美國幾個少數允許簽證持有人具有移民傾向的簽證。因此,即使領館拒籤給你H-1B,他們也不能以移民傾向這個理由。同理,H-1B持有人因此可以在美國境內提出申請移民。

H-1B簽證申請要求

H-1B為短期性的工作簽證,簽發給來美國、為獲得移民局批准的美國僱主從事各項專業性工作的外籍人士。美國僱主所提供的職位必須被美國法律認可為“特殊專業性工作”,例如:電腦程序師、工程師、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理療師、藥劑師、醫療技師、教授、教師、醫生、圖書管理員、管理顧問、飯店經理、模特兒、經濟學家、農學家、生物學家、化學家、地質學家、園藝學家、營養學家、數學家、物理學家、科學家等等。
申請人必須屬於具有“特殊才能”或“專業知識”的外籍人士:
1、 大學專業學士學位以上(4年以上專科教育,加上5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2、或有相當於大學專業水平工作經驗(通常3年專門領域的工作經驗相當於1年的)
關於特殊才能的簡單解釋:
根據美國移民法,特殊才能指的是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方面具備非凡才能。該才能要在全國以及世界得到認可,並有大量文件記載。申請人必須是本專業領域內的領先分子。例如:申請人獲得過一個世界認可的獎項,例如諾貝爾獎(或同類別獎項),或者奧林匹克競賽的前三名,或者奧斯卡獎等。
美國僱主在向移民局提出申請之前。必須首先向勞工部申報“勞工情況申請表”(ETA-9035表Labor Condition Application),由勞工部背書後,美國僱主方具備了僱用資格,才能向移民局提出僱用外國員工I-129表的申請。
H-1B簽證要求準備僱傭申請人的美國公司,首先必須獲得可以僱傭外國員工的“移民局批准書”(即I-797表,Notice of Action)。可由美國僱主為其填妥“非移民僱員申請表”(I129表,Petition for a Non-immigrant Worker)及H類補充表格,向移民局提出“僱用外地人員工”的申請。
隨同配偶或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可申請H-4簽證,配偶不能在美國工作。但女子可以在美國公立學校學習。
H-1B簽證申請人不能直接向領事館提出申請。申請人通常要等到美國領事館收到移民局的批准書(I-797表和I-129表)後,才受理其簽證申請。在中國的美國領事館要求申請H-1B簽證者,必須等到獲得領事館的預約日期通知書後,才能向領事館提出申請簽證。所有申請人必須在面試時出示批准書的原件,詳細説明在美國將從事的工作的文件,以及以前的工作證明和學歷證明。

H-1B簽證申請步驟

首先,美國僱主需向移民局提出"僱用外地人員工"的申請。這個過程中需要的材料分為兩個部分:
一:美國僱主
1. 非移民僱員申請表I-129/I-129W;
2. H類補充表格;
3. 公司簡介:美國僱主所從事的行業、公司成立日期、員工人數、聯邦報税號碼、近一年的生意總額等;
4. 僱傭合約:僱主與申請人之間的僱傭合約,包括工作性質、工作職責、工作時間、工資、福利及合約有效期等;
5. 專業性工作證明:證明僱主所提供的工作是屬於專業性工作,該工作必須由具有專業水平的人士來任職;
6. 支付工作能力證明:證明僱主有支付工資的能力,例如:報税單、銀行月結單、財務會計報表等。
二:申請人
1. 正面免冠照片;
2. 個人履歷表(Resume);
3. 個性簡介(Personal Profile);
4. 工作經歷證明:應包括過去的每一份工作的公司名稱、地址、日期、職務、工作性質以及經驗等;
5. 學歷證明:應包括小學至大學不同學校的名稱以及結業日期,學位證書以及畢業文憑;
6. 有關個人專業成就的文章、報導、榮譽及獎勵證書、專業執照及專業水平證明等。
如申請成功,申請人將會獲得移民局批准通知書I-797,這時即可申請赴美簽證。
注:如申請人在美國以外的地區受教育,通常移民局可能會要求其學歷證明證及工作證明文件,並需經過美國評估機構或美國大學來評估。

H-1B簽證評估文憑

美國並不承認其他國家的大學或學院所頒發的文憑同美國同級大學或學院的文憑具有同等的水準。因此,需要對申請人進行文憑評估。一般來講,除世界名牌大學被統一認可外,歐洲發達工業國家的文憑容易獲得同級認可,其他國家則會按個案處理。如果移民局對某一文憑不熟悉或不認可,則會要求申請人進行文憑評估,尤其是在當文憑對申請案有決定因素時,如果申請人畢業於名牌大學或其居住地公認的一流大學,或者有足夠的工作經歷背景,其申請一般不會受學歷資格的影響,但如果申請人畢業於普通的學院或者是通過進修獲得文憑,或者是申請人無法把握自己的學業水平在美國可以獲得什麼程度的接受,則需要在提出對文憑進行評估。

H-1B簽證所需材料

1. 正面免冠照片;
2. 護照;
3. DS160表;
4. 移民局批准通知書I-797原件;
5. 非移民僱員申請表I-129複印件;
6. 工作證明和學歷證明或美國機構的評估説明;
7.結婚證書(如已婚及攜配偶同行);
8. 子女出生證明(如有子女隨行)。
當獲得赴美工作簽證後,如僱傭公司協助您,您就可轉成移民簽證,獲得綠卡;如您希望在美深造,攻讀學位,只要將H-1BVISA轉成F-1VISA即可; 您的配偶、子女可籤H-4VISA赴美與您團聚,如果您的配偶找到工作同樣可以申請H1B簽證;在美的工作經歷將使您輕鬆獲得歐洲、加拿大、新加坡等地的工作或移民身份(如果您不願意申請美國移民的話)。

H-1B簽證簽證期限

H-1B持證者每次可申請延期停留3年,在美最長停留為6年期限,期滿後持證人必須回國一年,才能再次申請同類(H)簽證來美。H-1B之延期應在美國停留期限到期之前至少45天,由美國僱主為其填妥“非移民僱員申請表”(I-129)及H類補充表格,附上原簽證移民局批准書(I-797表)、I-94入境卡原件、説明延期理由的僱主信函和相關的輔助文件等,一起向就近的美國移民局提出申請。眷屬H-4簽證之停留延期應填寫I-539延期申請表。如果I-129或I-539延期批准後,其I-797表格和I-94卡上會有新簽發的停留期限,申請人可持批准後的I-797表再向國務院簽證辦公室提出簽證加簽的申請或向海外美國領事館提出簽證延期的申請。
H-1B身份入境後,不可以轉換僱主,必須到為申請人擔保的美國僱主公司工作。在美期間如申請人要轉換新的工作,必須由新僱主為其向移民局提出新的申請,包括重新向勞工部申報“勞工情況申請表”,獲得移民局批准才能保持申請人在美國的合法身份。
申請人以H-1B非移民身份在美國臨時性,如要調整為職業移民身份,首先要由僱主向勞工部為其申請永久性勞工證“外國人工作證明”(ETA-750 Alien Employment Certification)。在獲得永久性勞工證後,僱主才能向移民局提出“職業移民”(I-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申請。獲准職業移民申請後,申請人即可申請調整身份(I485 Application to Register Permanent Residence or Adjust Status)。
持證人如以其他類非移民簽證身份合法進入美國,需要轉換成H-1B簽證身份,申請人首要條件是在美國沒有非法工作記錄,在I-94出入境記錄卡上沒有失效前,被美國僱主所聘用。申請人轉換身份的申請與非移民僱員的申請,應由美國僱主一併向移民局提出。

H-1B簽證申請爆滿

2013年4月5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發出官方消息稱,短短五天內,USCIS已經收到足額的2014財年H1B申請,5日之後將不再接受申請。
該機構還稱,由於5日的申請還沒有結束,所以暫時還不能公佈申請總數。此外,USCIS將對這5日收到的申請進行抽籤。

H-1B簽證抽籤政策

H-1B簽證薪資優先抽籤政策
美國前總統特朗普在任內尾聲曾通過行政手段對多項移民政策進行了改革嘗試。針對美國最主要的外籍專業技術類工作人士簽證(H-1B),特朗普政府在2020年10月提出了一套抽籤制度改革方案,即依照現行工資標準對H-1B簽證申請人的薪資水平進行降序排列,並從高到低分為4個等級進行優先抽籤。
國土安全部當時的評估,改革方案將“大幅度提高”H-1B第三和第四級薪資(WageLevel3&4,高收入)申請人的中籤率,同時大幅降低第一和第二級薪資(Wage Level1&2,中低收入)申請人的中籤率。這意味着主要依靠H-1B簽證的一些科技公司和外包服務商將無法通過較低的勞動力成本僱傭到外籍員工。
2021年1月8日,國土安全部頒佈了該方案的“最終規則”,並計劃在公示60天后即2021年3月9日正式執行。
2021年12月21日,據美國《僑報》報道,美國移民局(USCIS)發佈聲明,稱國土安全部當天發佈了一項最終規則(final rule),正式撤回了特朗普政府於2021年1月8日所發佈的“依據薪資水平對H-1B簽證申請人進行抽籤的規則”。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