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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P

鎖定
DVP,是指交易達成後,在雙方指定的結算日,債券和資金同步地進行相對交收並互為交割條件的一種結算方式
外文名
DVP
定    義
指債券和資金同步地進行相對交收並互為交割條件的一種結算方式
屬    性
結算方式
領    域
交易

DVP方式介紹

現券買賣、買斷式及質押式回購債券交易的結算都可採用"DVP"結算方式。在海外市場,高效率、低風險的"DVP"結算方式早已成為防範結算風險和避免結算糾紛的國際通行做法。
取得DVP結算資格的機構需具備三個條件,一是債券系統直接結算成員;二是支付系統直接參與者或已與支付系統直接參與者建立了資金清算代理關係;三是與中央結算公司簽訂《債券交易"券款對付"結算協議》。
另據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昨天發佈的通知,凡債券系統直接結算成員且為支付系統的直接參與者,如要取得"券款對付"結算資格需與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先簽署《債券交易"券款對付"結算協議》。而簽約時間將從11月3日開始。
同時,為適應銀行間市場債券交易結算業務即將發生的變化,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重新制定了《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結算業務規則》。與原有規則相比,徵求意見稿新增了多方面的內容,其中包括為配合債券交易結算"券款對付"方式的出台,新規則增加了相應的辦理條件、相關協議及辦理流程等內容。同時,增加了數項回購業務的結算功能,對於質押式回購可實行多種券種結算,對於買斷式回購提供保證券管理和處置功能等。 [1] 

DVP重要條件

1989年3月,由各國證券清算交收領域專家組成的G-30小組(Group of Thirty)為提高證券市場交割效率和降低風險,提出九項結算交割作業建議(G-30 Recommendation)。其中一項建議為推動銀貨對付DVP(Delivery versus Payment),將證券市場款項收付和證券的轉賬連結。 [1] 

DVP定義

國際證券服務協會(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Service Association,ISSA)將DVP定義為:銀貨對付結果是實時同步的、最終的且不可撤銷的。建立DVP制度的目的是降低交易對手方的信用風險(Credit Risk),消除賣方已交付證券卻未收到相應款項,或是買方已交付資金而未收到證券的本金風險(Principal Risk)。即DVP的核心內涵是證券與資金的交收同時進行,從而防範交收對手方的違約風險 [2] 

DVP原則

DVP是各國證券市場控制結算風險的首要措施和遵循的基本原則。儘管各國證券市場存在不同的清算交收模式、不同的交收期安排,風險表現形式也不盡相同,但無論交易模式、結算模式如何選擇,DVP均是各國結算系統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則。根據國際證券服務協會對全球各國證券市場結算制度達到DVP的調查統計分析表明,趨向或已實行DVP 的國家佔全球的83.33%。
在工程上,尤其是汽車行業,DVP指的是Design Verification Plan,即設計驗證計劃。指的是新設計零件的驗證計劃書,通俗的説,就是試驗計劃書。其中包括台架試驗、整車試驗。目的是保證設計零件符合功能需求,在將來的使用過程中滿足設計要求。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