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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關係

鎖定
代理關係是基於當事人約定、法律規定或有關機關指定而產生的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的法律關係與基於代理行為而產生的代理人與第三人、被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法律關係的總和。前者稱為代理的內部關係,後者稱為代理的外部關係。兩者的有機聯繫表現為:代理的內部關係是外部關係得以產生和存在的前提,而代理的外部關係是內部關係的目的和歸屬。 [1] 
中文名
代理關係
定    義
基於當事人約定
術語介紹
兩者的關係不可分割。如果離開了代理的外部關係,只承認代理的內部關係,實際上就成了兩個主體之間的監護關係或委任合同關係,而不與第三人發生任何聯繫。如果忽視了代理的內部關係,就無法解釋為什麼代理人代理行為的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