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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瀾滄江水域船隻翻沉事故

鎖定
2020年6月25日凌晨,一艘載有27人的船隻在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境內瀾滄江南班河交匯處發生翻沉。 [1] 
2022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對此事進行了披露,該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1人失蹤。經審理,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分別判處巖坎澗、毛庭軍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其餘18名組織者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二年不等刑罰。 [7] 
中文名
6·25瀾滄江水域船隻翻沉事故
發生時間
2020年6月25日
發生地點
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境內瀾滄江與南班河交匯處
傷亡情況
7人死亡、1人失蹤

6·25瀾滄江水域船隻翻沉事故事故經過

2020年6月25日凌晨,一艘載有27人的船隻在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境內瀾滄江與南班河交匯處發生翻沉 [1]  。通過被救人員獲悉,事發前,27名司乘人員乘坐一艘快艇,從瀾滄江與南班河交匯處登艇,在距瀾滄江岸邊約5米處沉沒 [2] 

6·25瀾滄江水域船隻翻沉事故事故傷亡

截至2020年6月25日12時,已搜救到9人。 [1] 
截至2020年6月25日14時,已搜救到17人,失蹤9人,死亡1人。 [3]  搜救上岸的17人均為中國人,他們身體均無大礙。 [4] 
2022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對此事進行了披露,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失蹤。 [6] 

6·25瀾滄江水域船隻翻沉事故事故處置

6·25瀾滄江水域船隻翻沉事故緊急救援

前方救援指揮部會議現場圖 前方救援指揮部會議現場圖
2020年6月25日凌晨,瀾滄江與南班河交匯處沉船事件發生後,西雙版納州迅速啓動應對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省、州相關部門迅速趕赴事發地組織搜救和調查工作。 [2] 
2020年6月25日早上8時10分,救援人員在中緬243號界碑緬方江邊河灘發現1名疑似沉船事故死亡人員,身份信息正在核實中。 [2] 

6·25瀾滄江水域船隻翻沉事故救援力量

截至2020年6月25日12時,共投入搜救船隻16艘,投入公安、消防,以及幹部羣眾等搜救力量394人,趕赴事發地開展救援工作。經全力搜救,落水的27人中,已成功搜救上岸17人(包括1名船員,相關人員信息正在核實中)。 [2] 
事故發生後,消防救援支隊全勤指揮部迅速出動6車40人出動趕赴現場,支隊通信、宣傳、保障小組攜帶相關裝備隨警出動。 [2] 

6·25瀾滄江水域船隻翻沉事故救援方案

按照州政府指揮部要求,消防救援支隊沿沉船地點負責在陸面進行上、下游搜索,救援隊伍利用無人機、衞星電話、4G圖傳等裝備,分成兩個水域救援分隊已經對沿沉船地點的上、下游陸面進行了1次全面的搜救。 [2] 

6·25瀾滄江水域船隻翻沉事故案件披露

2020年6月25日凌晨,一艘載有27人的船隻在雲南省西雙版納州境內瀾滄江與南班河交匯處發生翻沉,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失蹤。2022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對此事進行了披露。
其中提到,2020年6月,巖坎澗、毛庭軍等20人先後從天津市、湖南省、河北省、福建省等地組織26人,從景洪市勐罕鎮瀾滄江與南班河交匯處偷越國境時,所乘船舶發生翻沉,造成7人死亡、1人失蹤。經審理,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分別判處巖坎澗、毛庭軍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其餘18名組織者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二年不等刑罰。 [7] 

6·25瀾滄江水域船隻翻沉事故事故進展

2020年6月26日12時許,據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625”沉船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最新通報,6月25日凌晨4時許,瀾滄江與南班河交匯處(西雙版納州境內)發生的沉船事件,經公安部門調查核實,實際上船人員為24人,目前確認1人死亡,6人失蹤。 [5] 
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分別判處巖坎澗、毛庭軍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其餘18名組織者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二年不等刑罰。 [6] 

6·25瀾滄江水域船隻翻沉事故事故調查

2020年6月25日下午,目前該事件尚未最終定性為偷渡,有待正式的調查結果。目前認為是“非法運營”。 [4] 
2020年6月,巖坎澗、毛庭軍等20人先後從天津市、湖南省、河北省、福建省等地組織26人,從景洪市勐罕鎮瀾滄江與南班河交匯處偷越國境時,所乘船舶發生翻沉,造成7人死亡、1人失蹤。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