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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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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今日在北京發佈了2006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這是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第二期《中國金融穩定報告》。
2006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對中國金融體系的穩定狀況進行了全面評估。報告認為,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在有關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國金融改革和風險處置取得突破性進展,金融業發展邁出重大步伐,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得到加強,金融生態環境進一步改善,金融業對外開放水平不斷提高,中國金融體系的穩定性明顯增強。報告還提出了當前維護金融穩定工作的關注重點,並指出應以改革、開放和創新總攬全局,推動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維護金融穩定。 [1] 
中文名
2006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
類    型
報告
內    容
中國金融穩定
發佈時間
2006年

2006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詳細介紹

2005年,黨中央、國務院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轉變發展觀念、創新發展模式、提高發展質量,用發展和改革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保持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這些方針政策為金融穩定營造了良好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環境。中國金融改革和風險處置取得突破性進展,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得到加強,金融生態環境進一步改善,金融業對外開放水平不斷提高,中國金融總體穩定。
(一)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為維護金融穩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國民經濟呈現增長較快、效益較好、價格平穩、活力增強的良好發展態勢,經濟總量問題得到重視,結構性矛盾得到緩解,經濟運行的穩定性明顯增強,經濟發展的協調性有所提高。一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取得新突破,宏觀調控能力顯著增強。宏觀經濟的健康平穩運行為金融穩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二)金融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金融業競爭力有所增強
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順利實施,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基本建立。按照主動性、可控性、漸進性的原則,發揮市場供求在匯率形成中的作用,匯率彈性有所增強,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穩定。
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範圍擴大到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改革試點工作取得重要進展。一是各項扶持政策逐步落實,在化解歷史包袱方面取得積極進展。截至2005年底,中國人民銀行共對2263個縣(市)安排發行8期專項票據,額度為1599億元,用於置換農村信用社的不良貸款和歷年掛賬。二是產權制度改革穩步推進,在轉換經營機制上邁出積極步伐。截至2005年底,共組建農村銀行類機構72家,以縣(市)為單位的統一法人機構519家。三是積極探索管理體制改革,將農村信用社管理責任移交省級政府,初步明確地方政府對農村信用社的管理職責。四是支農信貸投放不斷增加,為支持“三農”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股權分置改革的積極效應初步顯現。在國務院的統一部署下,按照“統一組織、分散決策”的工作思路和“試點先行、協調推進、分步解決”的操作步驟,股權分置改革積極穩妥推進。改制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了以送股為主,包括派現、權證、資產重組、縮股等多種形式的股改對價支付方案,基本達到了公司流通股股東和非流通股股東雙贏的局面。股權分置改革解決了長期以來制約我國資本市場功能全面有效發揮的一個制度瓶頸,有利於保護投資者特別是社會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證券市場穩定。
證券公司重組取得積極進展。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以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為重組平台,採取股東注資、提供流動性支持以及引進戰略投資者等多種方式,先後對銀河證券、申銀萬國、國泰君安、華夏證券、北京證券、天同證券、西南證券、新疆證券等8家證券公司實施了重組。證券公司重組的順利推進促進了證券行業資源整合,為提高證券公司的國際競爭力打下了良好的基礎,有利於證券市場的穩定發展。同時,在重組中,大力推進證券公司制度建設,率先在重組類證券公司中推行客户證券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保險業改革取得積極成效。保險公司建立了規範的公司治理結構。40家中資保險公司進行了股份制改革,國有保險公司全面推動用人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高管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與離任審計制度。保險業服務“三農”、保障社會取得新成效。保險業積極發展農業保險,參與農村醫療保險及農民養老保險,扭轉了農業保險萎縮的局面。保險公司共研究開發了200多個責任保險產品,為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保險業在拓寬資金運用渠道、探索綜合經營方面取得了突破。截至2005年底,保險公司直接股票投資達到158.88億元,成為債券市場的第二大機構投資者。隨着資金運用渠道的拓寬,國內一些大型保險公司利用資本市場的連接,將銀保合作由鬆散的業務合作方式推向股權合作方式。
(三)金融風險得到妥善處置,規範化的風險處置長效機制逐步建立
在國務院領導下,各部門密切協作,加快了對銀行類金融機構及證券公司的風險處置和重組改革,有效化解了金融風險。一是國有商業銀行原有的財務風險得到有效化解。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等國有商業銀行通過注資、市場化處置不良資產等財務重組,實現不良資產比例大幅下降,資本充足率達到國際標準,財務基礎明顯改善。二是中小銀行類機構的風險正在得到初步處置。中國光大銀行廣東發展銀行的重組和改革工作有序推進,82家城市信用社平穩退出市場,農村信用社通過中央銀行票據置換不良資產等方式快速提高資本充足率,經營狀況明顯好轉。三是證券公司積累的風險得到初步化解。2005年,共處置了13家高危證券公司。
在處置風險的過程中,金融風險處置長效機制逐步建立。頒佈和實施了《個人債權及客户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收購意見》和《關於個人債權收購意見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規定了個人債權收購範圍和收購標準,進一步明確了風險補償的市場化原則。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設立並開始發揮作用,保險保障制度初步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正在積極醖釀之中。
(四)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得到加強,金融生態環境繼續改善
支付體系是金融體系的核心基礎設施,其安全高效運行對金融穩定具有重要意義。2005年以來,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建設邁出重要步伐,大額支付系統和小額支付系統在全國推廣應用圓滿完成,中國支付服務網絡體系基本形成並日趨完善。支付清算系統的應急機制初步建立,並於2005年9月成功實施了大額支付系統國家處理中心與應急備份中心之間的應急切換演練,支付系統的災難備份系統建設正在積極研究和實施,支付系統對突發事件的快速應對能力得到提高。
其他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得到重視,金融生態環境繼續改善。金融法制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公司法》和《證券法》兩部重要法律得到修訂,金融執法力度得到加強;會計標準建設取得新的成果,企業會計準則體系進一步完善;徵信體系建設取得重大進展,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全國聯網正式運行;反洗錢法制建設穩步推進,反洗錢協調機制建設全面展開。
(五)金融業對外開放水平進一步提高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中國政府堅定不移地堅持對外開放,按照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條款,分步驟、分階段積極主動履行金融業對外開放的有關承諾,全面推動中國金融業的對外開放和發展。截至2005年底,銀行業有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254家,資產總額876.57億美元,佔全部銀行業資產總額的1.89%。154家外資銀行機構獲准在25個城市經營人民幣業務,25家外資金融機構參股了20家中資銀行類金融機構。證券業有外資參股的證券公司7家,外資參股和合資(中方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20家,合格境外投資者(QFII)32家。保險業涉及外資的保險營業性機構共40家,其中中外合資23家,外商獨資17家。中外合資保險公司資產為401.8億元,外商獨資保險公司資產為266.06億元,分別佔全國保險業總資產的2.64%和1.75%。 [2] 

2006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工作重點

中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經濟運行的穩定性明顯增強,經濟發展的協調性有所提高,這些為中國金融穩定創造了較好的外部環境。但仍需要關注全球經濟失衡和石油等資源價格波動、國內經濟金融結構性矛盾、金融業競爭加劇以及金融創新中的潛在風險等對中國金融穩定的影響。
一、全球經濟失衡和石油等資源價格波動。全球經濟失衡是世界各國普遍關注的問題,它導致全球流動性過多、長期利率水平較低、資源和資產價格上漲。全球經濟失衡的調整(尤其是無序調整)可能會加大國際主要貨幣匯率的波動,造成美國經濟增長放緩和資產價格調整,進而對中國出口和經濟增長產生一定影響。此外,石油等資源供求和價格波動,會給中國帶來進口成本和潛在通貨膨脹上升的壓力,使經濟增長的資源約束加大,影響中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二、經濟結構性矛盾。中國經濟的突出問題是經濟結構性矛盾,主要表現為固定資產投資增長過快、消費不足和國際收支不平衡。經濟結構性矛盾不利於經濟持續較快增長,導致流動性過多,潛在通貨膨脹壓力增大,資產價格上漲,銀行信貸風險增大,經濟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增加。
三、金融結構性矛盾。直接融資發展較慢且結構不合理,主要直接融資工具是股票,企業債發行規模小。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比例失調,間接融資比重過高,企業融資高度依賴於銀行,企業高負債運營。此外,保險業規模過小和保險覆蓋面不寬也使金融結構性矛盾加劇。金融結構性矛盾的存在,使得銀行承擔了一些本應由金融市場承擔的風險,金融風險集中於銀行業,不利於銀行穩健經營和持續發展,不利於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四、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過渡期結束後中國金融業面臨的競爭加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過渡期結束後,中國金融業將面對開放的競爭環境和全新的競爭格局。金融業競爭加劇對現有金融監管理念、模式和有效性提出了挑戰,客觀上要求深化金融改革。從金融機構內部看,需要縮小金融機構在公司治理、經營機制、內部控制、風險管理、人員素質和服務水平等方面與國際水準的差距,金融機構應對利率和匯率變化的能力有待提高,中小金融機構風險需進一步化解。從外部環境看,需要進一步完善金融生態環境,推進與金融機構密切相關的國有企業轉換機制,完善金融企業税收制度,健全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加大金融執法力度。
五、是金融創新和風險防範並重。要實現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必須全面推進金融創新。金融創新可以推動資本市場發展和直接融資比重的提高,分散過度集中於銀行業的風險,增加市場主體的風險管理工具,為商業銀行提高信貸、利率和匯率風險管理能力創造條件。中國金融機構創新能力不強,金融產品同質化現象比較普遍,金融產品創新體制不健全。中國金融機構必須不斷改革和創新,拓寬業務領域,開展綜合化經營試點,開發金融衍生產品,改進服務手段和方式,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在金融創新的同時,對於防範和監控難度較大的跨行業、跨市場、跨國界的系統性風險要給予高度關注。金融機構要大力加強風險管理,金融監管部門要提高風險監測和分析水平,促進信息披露,加強金融監管協調,規範金融市場秩序。 [3] 

2006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工作目標

2006年是“十一五”的開局之年,也是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過渡期的最後一年,充分認識改革開放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適應新形勢,應對新挑戰,對於全面提高中國金融業整體水平和競爭能力、實現“十一五”良好開局至關重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中國人民銀行將繼續與其他部門密切配合,全面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改革、開放和創新總攬全局,促進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維護金融穩定。
一、繼續完善宏觀調控,增強宏觀調控的前瞻性、科學性和有效性,保證經濟金融安全、高效、穩健運行。堅持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繼續實施穩健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以促進經濟金融持續健康穩定發展。堅持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有針對性地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堅持突出重點、有保有壓,根據不同地區、不同行業的具體情況,加強分類指導。堅持以改革為動力推進各項工作,從體制和機制上消除經濟發展中的不穩定、不健康因素。繼續推動利率市場化改革,健全利率形成機制。進一步完善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發揮市場供求在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中的作用。
二、加快存款保險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金融風險處置長效機制。加快建設金融安全網,保護存款人、投資者和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完善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和保險保障制度,防範道德風險。加快建立覆蓋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存款保險制度,加強對存款人的保護,並形成對金融監管的有效補充。進一步加強金融審慎監管,完善中央銀行的最後貸款人職能。
三、深化金融改革,全面提升金融機構的競爭力。堅定不移地推進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堅持國家絕對控股,改善產權結構,規範公司治理,完善內控機制與管理制度。繼續推進股份制商業銀行改革,加快政策性銀行的職能調整和轉型,進一步完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運行機制。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完善農村信用社體制,推進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改革,加快農村金融創新,改進農村金融服務。大力發展資本市場,着力恢復資本市場的投融資基本功能,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繼續完善證券公司綜合治理,依法強化市場監管,努力營造公開、公正、公平、透明的市場環境。
四、繼續加強金融監管,完善監管協調機制,為金融創新打造良好的監管環境。創新是金融機構在競爭中生存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是金融改革發展的客觀要求。在金融業綜合經營趨勢日益明顯的形勢下,要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完善監管協調機制,實現信息共享,改善金融發展和創新的監管環境。
五、進一步提高對外開放水平,保障金融安全。繼續擴大對外開放,更好地利用國內國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積極穩妥地推進金融業對外開放,適度放寬外資進入金融服務業的股權比例、業務範圍和投資來源地限制。引導外資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國產業優化升級和區域協調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進金融對外開放從總量擴張向結構優化的轉變。加強金融信息安全管理,保證金融信息安全。加強對主要金融機構的控制力,確保國家金融安全。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