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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紀自然科學三大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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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世紀自然科學三大發現
- 內 容
- 1、細胞學説(1838-1839)2、能量守恆定律(1842-1847)3、生物進化論(1859)
目錄
- 1 1、細胞學説
- 2 2、能量守恆和轉換定律
- 3 3、自然選擇學説
19世紀自然科學三大發現1、細胞學説
細胞學説細胞是動植物結構和生命活動的基本單位,是1838~1839年間由德國植物學家施萊登(Matthias Jakob Schleiden)和動物學家施旺(Theodor Schwann)最早提出;
直到1858年,德國魏爾肖提出細胞通過分裂產生新細胞的觀點,才較完善。它是關於生物有機體組成的學説。
19世紀自然科學三大發現2、能量守恆和轉換定律
能量守恆及轉化定律指的是自然界中一切物質都具有能量。能量有各種不同的表現形式,並能從一種形式轉化為另一種形式(包括物質和能量的相對論式轉換),從一個物體傳遞給另一個物體。
19世紀自然科學三大發現3、自然選擇學説
自然選擇説是由達爾文提出的關於生物進化機理的一種學説。達爾文認為,在變化着的生活條件下,生物幾乎都表現出個體差異,並有過度繁殖的傾向;在生存鬥爭過程中,具有有利變異的個體能生存下來並繁殖後代,具有不利變異的個體則逐漸被淘汰。
此種汰劣留良或適者生存的原理,達爾文稱之為自然選擇。他認為應用自然選擇原理可以説明生物界的適應性、多樣性和物種的起源。
恩格斯非常重視並高度評價了這些重要發現,認為“有了這三個大發現,自然界的主要過程就得到了説明,就歸結到自然的原因了。”(《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52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