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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蕭山縱火案
鎖定
1·1蕭山縱火案是2013年1月1日在杭州蕭山區臨江工業園區友成機工有限公司發生的縱火案。
- 中文名
- 1·1蕭山縱火案
- 外文名
- Yaqian a san
- 嫌疑人
- 李麗娟
- 傷亡報告
- 三名消防隊員遇難
- 案發時間
- 2013年1月1日2時39分左右
- 案發地點
- 臨江工業園區友成機工有限公司
1·1蕭山縱火案簡介
火災發生後,緊鄰包裝倉庫的組立車間員工首先發現並迅速報警,仍在上班的193名員工被及時疏散。但公司二號廠房、機器設備、原材料、生產產品等財物全部焚燬。火災撲救中,消防員尹進良、陳偉、尹智慧犧牲,另3名消防戰士不同程度受傷。經鑑定,大火造成杭州友成機工有限公司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60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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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6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放火罪判處李麗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麗娟不服,上訴至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2014年2月27日,浙江高院委託杭州中院對李麗娟放火案二審公開宣判,駁回李麗娟的上訴,維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麗娟的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4年9月4日,杭州中院對罪犯李麗娟終審宣判,將其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了死刑。
1·1蕭山縱火案案件起因
現場(2張)
1·1蕭山縱火案緊急救援
2013年1月1日2時39分蕭山大隊市北中隊接到蕭山區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報警,位於蕭山瓜瀝鎮臨港工業園區友成機工有限公司發生火災。蕭山大隊立即調派蕭山中隊、市北中隊2箇中隊8輛消防車31名消防官兵趕赴現場撲救,隨後調派瓜瀝、航民、金利浦、商業城、坎山、靖江、恆逸、中紡城、和合、翔盛10個專職隊,11輛消防車,趕赴現場增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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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蕭山縱火案傷亡情況
1·1蕭山縱火案調查分析
通過現場環境和內部勘察發現,火災調查員在該着火的窗口位置發現,靠窗牆體受火侵蝕最嚴重,從燃燒的痕跡、煙燻痕跡可以判斷是從窗口開始着火,着火處有大量的殘留物,懷疑是大量焚燒織製品燃燒造成的。綜合現場勘察和調查詢問。種種跡象表明,此次火災系人為縱火引起的。
1·1蕭山縱火案處理結論
引燃這場大火的是該公司一名女員工,縱火原因只是為了報復倉庫班長。
1·1蕭山縱火案各方反應
法律界人士告訴記者,一般的情況下,人為縱火造成的損失並不在企業財產保險的參保範圍,但可以根據參保人的需求增設附加條款。這樣的約定不僅在企業保險中要做特別説明,即使是普通居民家中購買財產保險也要進行特別約定,因此在購買保險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這一細節。
友成集團的陳部長表示,他們此前與太平保險簽署的保險合同中,人為縱火造成的損失是被列入參保條款的,因此會要求保險公司給予賠償,就細節問題雙方已經開始協商,而且太平保險方面行動也很積極,相關負責人已經來現場進行過勘查。但是,太平保險公司浙江分公司方面尚未對此事進行答覆。
浙江省律師協會常務理事、省直律師協會副會長唐國華認為,人為縱火造成的損失已經被列入保險條款的,第一責任人仍然應該是縱火者;如果縱火者卻無承擔能力,保險公司根據約定應該對企業進行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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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蕭山縱火案開庭宣判
1·1蕭山縱火案一審判決
1·1蕭山縱火案二審裁判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14年2月27日公開開庭審理此案。二審查明,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浙江高院委託杭州中院對李麗娟放火案二審公開宣判,駁回李麗娟的上訴,維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麗娟的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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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蕭山縱火案執行死刑
因泄私憤於2013年1月1日在廠房倉庫放火,而導致重大經濟損失和多名消防官兵傷亡的杭州蕭山“1·1”放火案罪犯李麗娟,經一、二審及最高院的死刑複核程序後,最終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2014年9月4日上午,杭州中院對其進行終審宣判後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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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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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蕭山縱火案罪犯一審被判死刑 .新浪[引用日期2014-09-06]
- 2. 蕭山“1·1”放火案罪犯李麗娟被執行死刑 .網易[引用日期2014-09-06]
- 3. 蕭山瓜瀝這場大火杭州史上極其罕見 .杭州日報[引用日期2014-09-06]
- 4. 杭州蕭山區瓜瀝鎮臨港工業園區發生火災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引用日期2014-09-06]
- 5. 杭州蕭山縱火案直接損失過億 保險賠償已在協商 .新藍網[引用日期2014-09-06]
- 6. 蕭山縱火案:法院二審維持對李麗娟死刑判決 .搜狐[引用日期2014-09-06]
- 7. 罪犯被執行死刑 .鳳凰[引用日期2014-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