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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市民政局

鎖定
龍巖市民政局位於龍巖市,是龍巖市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中文名
龍巖市民政局
所屬地區
龍巖市
所屬部門
龍巖市人民政府
內設機構
七個
地    址
龍巖 新羅區 陵園路83號

龍巖市民政局領導班子

遊東 龍巖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3]  [5] 
邱遠梁  黨組成員、副局長、調研員
高尚宇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鍾格蘭  黨組成員、副局長
餘松輝  黨組成員、副局長
謝繡紅 副局長 [4] 
鄭霖清  調研員
遊 洪  副調研員

龍巖市民政局內設機構

龍巖民政 龍巖民政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和機關日常工作;參與局綜合性文件和領導講話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市民政工作會議和縣(市、區)民政局長會議的籌備和會務工作;負責文秘、信息、簡報、保密、檔案、信訪、保衞和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工作;協調機關各科室的工作;負責民政理論研究和法制、宣傳工作;負責和指導局機關及局屬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及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勞動工資的管理,擬定全市民政幹部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民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全市民政幹部、職工的培訓、表彰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的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管理市民政幹部培訓學校;負責本局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民政計劃財務工作,研究制定並監督執行計劃財務規章制度;管理民政事業經費,並檢查監督其使用情況;負責全市民政統計工作;主管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基建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經費的預決算和日常管理工作。辦理局領導批辦的其他事項。
(二)優撫安置科
負責全市擁軍優屬工作和現役軍人、革命傷殘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參戰民兵民工、烈軍屬等優撫對象的撫卹、定補、優待及軍隊離退幹部的死亡撫卹工作,辦理因公致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參戰民兵民工等人員的評殘報批工作;指導制定撫卹優待的地方性規定,完善撫卹優待制度,負責革命烈士的呈報、褒揚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扶持優撫對象發展生產和退休、退職職工的管理工作。
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和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指導全市退伍軍人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指導軍供站和市軍地兩用人才培訓學校的管理工作。負責軍隊(含武警)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落實軍隊離退休幹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指導移交地方管理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建設管理和生產經營活動。
(三)救災低保科
主管農村救災工作,組織瞭解、檢查並上報災情,分配管理並監督使用救災款物,接受分配國際援助及社會捐助的救災款物;組織指導救災捐贈;組織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指導敬老院建設和五保統籌供養工作。指導農村扶貧工作,負責市救災扶貧週轉金的管理。
建立、實施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導各縣(市、區)規範開展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督促各地嚴格審批程序,確保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對象及時得到救助;積極協調與相關部門的關係,做好三條保障線的銜接;及時做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調劑金”的分配,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辦理中央、省、市屬企業特困職工的低保工作;負責六十年代精簡退職職工40%的救濟工作。
(四)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建設,組織指導村(居)委會主任培訓和鄉(鎮)長相關業務培訓,指導村(居)委會換屆選舉、負責先進鄉(鎮)和村(居)委會的表彰活動。負責《婚姻法》、《婚姻登記辦法》的貫徹實施,負責全市的婚姻登記管理和婚姻服務機構審批、管理工作;辦理涉台婚姻登記工作;推進婚姻習俗改革。開展社區建設的研究,擬定發展規劃和指導綱要,向黨委、政府提出社區建設總體發展的建議和意見;指導全市社區服務管理工作,參與中心城市的社區服務工作,推動社區建設。
(五)區劃地名科
研究制訂全市行政區域劃分、調整和城鎮發展規劃;承辦縣(市、區)鄉(鎮)、街道區劃的劃分、設立、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主管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指導地名更名、命名,推廣使用標準地名,規範地名設置管理;指導各地制定、修訂地方性地名管理規定,管理地名檔案資料,編輯出版政區圖和地名圖書。
(六)行政審批科(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市性社團的審批、登記和年度敬檢查工作,監督社團活動,依法對社團重大活動和財務收支狀況進行監督審計,查處違法社團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社團;指導、監督縣級以下社團的管理工作;負責社團的行政複議工作,發揮社團的積極作用。
負責市級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工作;研究提出並監督執行有關收費和財務管理辦法,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指導、監督各縣(市、區)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
(七)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科
制定我市社會福利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督促落實國家對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指導全市福利生產及其技術改造和質量管理;負責城市福利事業單位管理與建設,指導直屬福利企事業單位工作。負責《收養法》的貫徹實施,指導全市兒童收養登記工作,負責辦理涉外兒童收養登記工作。指導收容遣送站工作。負責全市殯葬管理,指導各殯儀事業單位的工作;指導、推行喪葬習俗改革。
掛靠機構
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市性雙擁政策、規定和規劃;組織協調全市性雙擁工作,指導各縣(市、區)開展創建“雙擁模範城(縣)”活動;協調部隊參加搶險救災、地方重點工程、社會公益事業建設、協同有關部門處理軍地歷史遺留問題和重大軍民矛盾糾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新入我市部隊的“安居”工作。協助部隊解決戰備、訓練、生活等方面的實際困難;開展雙擁宣傳和理論研究,總結推廣雙擁工作經驗;承辦市委、市政府及省雙擁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市委、市政府老齡工作的部署和指示。宣傳人口老齡化問題、弘揚敬老養老助老的傳統美德,推動社會各界關注和支持老齡事業。推動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實施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宣傳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福建省老年人保護條例》,推動和協調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老年服務體系。加強老年思想政治工作。組織、推動開展有益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協同有關部門抓好全市老年教育,重點是鄉鎮、村老年教育。指導、督促和檢查全市老齡工作。組織人口老齡化問題研究。指導老年羣眾性組織的工作。加強與市老齡委成員單位的聯絡、溝通,做好服務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老齡委、市民政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龍巖市民政局主要職責

(一)根據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編制全市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開展民政理論和政策研究;根據上級制定的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規,負責在本市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主管全市擁軍優屬、優待撫卹和革命烈士、因公致殘人員的呈報、褒揚工作,負責優撫事業單位和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
(三)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管理移交地方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並督促各項待遇的落實;負責軍供轉運接待工作;指導全市退伍軍人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和移交地方管理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服務管理、生產經營。
(四)負責農村救災工作。查核並上報災情,分配、管理救災款物;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接收、分配國際援助、社會捐助的救災款物。
(五)主管城鄉社會救濟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的建設與管理;檢查指導農村五保供養,負責農村扶貧扶優工作和城鄉特困户、六十年代精簡職工的救濟工作。
(六)建立、實施全市城鄉低保、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指導各縣(市、區)規範開展城鄉低保、城鄉醫療救助工作並對各地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城鄉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貫徹落實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指導全市福利生產,對城鄉福利企業進行宏觀管理,負責直屬福利企業的管理;主管全市福利彩票銷售工作,管理市級福利資金。
(八)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建設;組織指導村(居)委會主任的培訓和鄉(鎮)長相關業務培訓,指導開展村(居)民自治活動,組織開展先進鄉(鎮)、村(居)的評比表彰活動。
(九)承辦本市內行政區域的劃分、調整,負責縣(市)、鄉(鎮)、街道的設置、撤銷、更名及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研究制定行政區域和城鄉發展規劃;組織、協調、指導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辦縣(市)際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指導各地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處;主管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推進地名及地名標誌設置標準化,收集、管理地名資料,編輯出版政區圖和地名圖書。
(十)開展社區建設的研究,擬定發展規劃和指導綱要,向黨委、政府提出社區建設總體發展的建議和意見;指導全市社區服務工作,推動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立與發展。
(十一)負責市級社團的登記和年度檢查工作、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社團;指導、監督各縣(市、區)的社團登記管理工作;負責社團行政複議工作。
(十二)負責市級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工作,研究提出並監督執行有關收費及財務管理辦法;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指導、監督各縣(市、區)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婚姻和兒童收養登記管理;辦理涉港、澳、僑、台婚姻和兒童收養登記工作;推行婚姻習俗改革。
(十四)負責殯葬管理、推行殯葬改革;指導殯葬事業單位的管理和建設;指導救助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民政計劃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民政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六)組織指導全市民政系統的幹部培訓、職工教育和基層幹部隊伍建設。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龍巖市民政局辦事指南

[1]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辦事項目名稱: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辦理機構:
受理機構:各社區(居委會)
審核機構: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審批機構:各縣(市、區)民政局
設定依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國務院令第271號);
辦理條件:
持有非農業户口的城市(含城鎮)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辦理程序:
(1)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材料。
(2)社區(居委會)受縣級民政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委託,對申請對象的家庭經濟情況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核實後,在社區張榜公佈。無異議的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審批表》,連同其它證明材料一併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3)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對接到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認為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後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不符合條件的及時退回,並委託社區(居委會)以適當方式通知申請人。
(4)縣級民政部門對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予以批准,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
(5)縣級民政部門批准後,指定申請人所在的社區(居委會)對批准結果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5天。對無異議的,由社區(居委會)代發民政部門統一印製的低保證,並通過金融機構發放保障金;有異議的,由管理審批機關進行核實,情況屬實的,予以糾正。
辦理時限:
自接到申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30日內辦結審批手續。
需提交材料:
(1)申請書;(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審批表》;(3)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及其複印件;(4)收入證明;(5)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證明和材料。
收費標準及依據:免費

龍巖市民政局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本機關編制了《龍巖市民政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指南》將根據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及時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龍巖市人民政府門户網站上查閲《指南》。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負責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我局各業務科室的政府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科室製作好後,送我局信息公開辦統一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一、主動公開
1、公開範圍
向社會免費公開下列主要信息:
(1)機構職能
(2)法規規章
(3)規劃政策
(4)統計數據
(6)行政許可
(7)基礎建設項目
(8)應急管理
(9)民政物資的管理使用
(10)工作動態
(11)廉政建設
(12)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具體信息目錄可參見本機關編制的《龍巖市民政局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
2、公開形式
通過“中國龍巖”政府門户網站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公開政府信息,並可到市檔案館、公共圖書館等政府信息查閲場所查閲公開信息。
3、公開時限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將在該信息形式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日內予以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獲取本機關主動公開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除特殊情況外,本機關將予以提供。
1、書面申請受理機構:龍巖市民政局辦公室
通信地址:龍巖市新羅區陵園路83號
諮詢時間: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申請步驟
申請人持有效身份證明可向本機關受理機構處申請領取或自行復制,也可登錄“中國龍巖”政府門户網站直接填寫並遞交電子版《龍巖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3、申請的處理
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申請完備的,將進行登記。能夠當場答覆的當場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則在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答覆:
(1)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將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將告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
(3)依法不屬於本機關公開範圍的,將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繫方式;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
(4)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經領導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5)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6)政府信息涉及及第三方權益的,受理機構須徵求第三方的意見,徵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流程見“中國龍巖”政府門户網站上的流程圖。
4、依申請公開提供信息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資費計收執行龍巖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統一費用標準。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人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