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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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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刀為齊國鑄造的貨幣,主要流通在齊國(今山東半島地區)。齊刀比較厚重,以厚大精美而著稱,基本形制是尖首、弧背、凹刃,刀的末端有圓環,面、背有文字飾紋
中文名
齊刀
解    釋
齊國鑄造的貨幣
主要流通
齊國(今山東半島地區)
基本形制
尖首、弧背、凹刃

齊刀齊刀簡介

齊國在姜氏公室時代大約“刀”、“布”、“圜錢”都在民間流通過,現在還無法確知,與三晉的情形不會有很大的差異。春秋末期,大夫田氏專權,大力推行刀幣,為其謀國篡位的手段之一,刀幣開始在市場中佔據主導地位。到周安王二十三年(公元前379年),田氏滅姜氏而建立了齊國,其刀幣就逐漸成為齊國的法定貨幣。
齊刀背面文字紀數字的不多,絕大部分紀1個文字或紀兩個文字,如土、日、吉、司、正、至、公、化、人、立等單字,齊法化3字刀有紀“法甘”二字的,即墨刀上多見紀“大行”、“法甘”、“安邦”等雙字,所有齊刀背面刀身上都有3條橫紋和1個十字星紋,還有的刀幣背面只有符號,沒有文字,對這些背字和符號,讓人難以釋意。2010年10月15日《收藏拍賣導報》介紹了一枚銀質齊六字刀。下面是銀質即墨法化,185毫米60克。
銀質即墨法化正面 銀質即墨法化正面

齊刀歷史背景

齊刀 齊刀
春秋時期,隨着商業的發展,金屬鑄幣在貿易活動中日益顯示出其優越性,逐步取代西周時期廣泛使用的貝幣和各種實用貨幣,並開始形成幾個具有明顯特徵的貨幣體系和貨幣流通區域。這就是黃河中游周、晉的“布幣區”,東方齊國海濱地區的“刀幣區”,以及南方楚國的“蟻鼻錢”區。戰國時期,社會經濟呈現空前繁榮的景象,商品生產的需求加大,貨幣的流通量激增。春秋時期的貨幣流通區域,至戰國時期,範圍進一步擴大,突破了國家的界限,刀幣和布幣在許多國家並行。
齊國是海岱之間的東方大國,擁有山澤漁鹽之利,商業十分發達,一直保持自己獨立的刀幣體系,到其晚期才出現圜錢。刀幣從春秋時期即流行於齊國,種類很多,厚大精美。從面文、形質看,越早形體越大,製作越精。而至後期,銅質漸粗糙,形體變小。大約到戰國中期威、宣之時(公元前378-前324年),齊國國勢達到鼎盛時期,齊國境內的刀幣皆統一於“齊法化”的形式。

齊刀鑄造年代

一般認為齊國最早的刀幣是“齊之法化”,鑄行於春秋早期,“節墨之法化”與“安陽之法化”晚於“齊之法化”,為春秋晚期齊滅古萊國、莒國,入其地後所鑄。“齊法化”鑄造年代戰國早中期製造,六字刀為紀念幣。
但也有人提出齊國刀幣“多為窖藏出土,且出土時多擺放整齊,有的用麻繩捆紮,多數出土時成色較新,是未經流通過的新幣”(1991年《中國錢幣》雜誌),墓葬幾乎沒有出土,唯兩次墓葬出土齊刀還皆為漢墓,齊人墓葬出土的基本上都是貝幣(關於“齊刀不殉”的説法,有齊地東夷人有崇鳥習俗,認為殉刀不吉利的觀點,認為有些以偏概全,畢竟東夷只是齊國的一部分,那裏人們的習慣不能代表所有齊人的習慣)。根據這一特點,判別齊刀發行的年代十分困難,春秋、戰國早期的説法並沒有十足的説服力。
此外,有人認為燕國及鮮虞為我國刀幣的“發源地”,因為我國北方遊牧民族多用削刀,削刀可以説是刀幣的雛形。
齊國在東周時期主要以貝幣為主,他們在戰國中期主要的貿易伙伴為北方的燕國。燕國世代行用刀幣,齊國亦受其影響曾行用燕刀,齊明刀很有可能是齊國早期仿照燕明刀產物,隨着齊國的國力強盛、商品交換趨於大宗,政府才開始發行有支票性質的“大錢”—齊大刀。而且,出土齊刀的窖藏多為戰國末年,很可能是當時戰亂頻繁、社會動盪、經濟蕭條、國勢衰落、內憂外患的形式,迫使大商賈們將其倉促掩埋地下,保存自己的財產,以圖東山再起。

齊刀齊刀類型

齊刀分為“三字刀”、“四字刀”、“五字刀”和“六字刀”,目前已經發現並著錄的齊刀有“齊法化”、“齊之法化”、“安陽之法化”、“節墨之法化”、“簟邦法化”、“齊建(造)邦長法化”等數種。其中“節墨”、“安陽”、“齊”均為地名,“節墨”即今山東即墨,“安陽”即今山東曹縣一帶,“齊”指齊國都城臨淄。
在齊刀中有“法化”一説。“法”字屬於吉語一類,其意思為平,為值,可與釿通意。另外的字,或紀值,或紀地。
三字刀
“齊法化”通常長17.8-19釐米,寬2.6-3釐米,重40.8-52.4克,被稱為“三字刀”,是田齊建國以後通用的法幣,有紀地的,如丘、安、方、易、白、公、平等,也有類似吉語的,如吉、行、大等。三字刀流通的時間很久,區域也極廣,為齊刀中最多的一種,且無減重現象,是最穩定的貨幣。
四字刀
齊刀中的“齊之法化”俗稱“四字刀”,長約17釐米,寬2.8釐米,面文瘦勁有力,樸拙秀雅。背文接近刀首部有“≡”,下標“|”、“†”,再往下還有日、上、夻、甘、化及數字等。正面的文字解釋也有爭論,有的學者認為“齊”字為國號,“夻”字被解釋為“法”,新的解釋為“圜”。也有好多人認為應該解釋為“太公”二字。稱作“圜”的人説齊國的始祖姜太公做過圜法,所以應該讀“圜”,稱作“太公”的人説應該是紀念姜太公的,卻不知道這種錢是田氏所造。當時,田常、田盤等霸據齊城,誅戮姜氏宗室,殺害有勢力的官員,兇狠無比。同時發行新錢,控制市場、聚斂財富,所以稱這種錢為“法化”。
安陽刀
“安陽之法化”俗稱“安陽刀”,也稱作“五字刀”,文字比“齊之法化”略顯粗壯,斷緣,通長18.5釐米左右,寬2.8-2.9釐米,重44.5-50克,也有小型的。安陽為邑名。
即墨刀
即墨刀 即墨刀
“節墨之法化”被稱為“五字刀”。節墨也就是即墨,本是地名,齊邑,在今山東平度東南。現傳世的“即墨刀”有兩種,大型的長17釐米,寬2.7-3.0釐米,重51-61克。小型的長14-16釐米,寬2.0-2.3釐米,重33-35.5克,年代較晚。它們的製作都十分精細,斷緣,絕不像是減重形成的,顯然是同時製作的有系統的錢幣,這是春秋時期的作風。
總之,齊國的刀幣選材精細,製作優美,其中“邦刀”尤為名貴,很早就被世人當成“吉祥符”,認為收藏這種刀幣的人可以四季平安。齊國的刀幣在各國“刀幣”中也是首屈一指的。
六字刀
“齊造邦長法化”俗稱“六字刀”,是田氏列為諸侯時的開國紀念幣。周安王十六年(公元前386年)田和承梁惠王求魏侯代請於周,周王立田和為齊侯,正式建立齊國,乃鑄造“邦刀”紀盛。所以其文字定為“齊造邦長法化”,背文多一字,通長18.2-18.5釐米,寬28-29釐米。這種刀的範式大致有兩種,一種是不斷緣的,一種是斷緣修補的。因此有人認為造“邦刀”應該鑄過兩次,第一次在安王十六年,當時被列為諸侯時,因為出於倉促,便把舊範精加修整,用來灌鑄,所以有斷緣的痕跡;第二次是在二十六年,從新雕刻錢範,大量鑄造。這種刀幣都出自石範,精美絕倫,一向被認為是刀幣中的佳品。
歷史地位齊國以刀幣為主幣,形成了獨立的刀幣體系,“法化”面文和“齊法化”的大量鑄行.説明齊國有着統一的鑄幣權和較早形成統一貨幣的思想和舉措;而開國紀念幣——“齊建邦長法化”的出現,表明齊國貨幣制度的成熟.尤其疊鑄技術運用於“齊法化”,代表了中國鑄幣工藝的重大進步。齊國刀幣在中國貨幣史乃至金屬鑄造史上都具有重要地位。春秋戰國時期,地處海濱、富有魚鹽之利的齊國,素以工商業的發達而見長,交易在當時成為民間日常生活中的大事,誠如《管子·乘馬》所説,“無市則民乏矣”。繁榮的商業貿易促成了發達的貨幣文化。整個春秋戰國,齊以刀幣為主幣,成為東方刀幣流通區的代表。梳理一下齊國的貨幣文化,有助於理解齊國工商業的發達以及臨淄這個文獻屢見稱述的“海岱間一都會”在當時作為著名商業集散中心的作用,更有助於弄清齊對中國貨幣制度、鑄造技術等方面的貢獻和歷史地位。
一、具有鮮明特色的刀幣體系
考古發掘出土的春秋齊國貨幣主要有貝幣和刀幣兩大類。貝幣作為商周貨幣形態的遺留,在春秋早、中期仍少量發現並在當時流通中發揮一定職能。在貝貨的頹勢和向裝飾品轉化的過程中,刀幣產生了。齊國是最早鑄行刀幣的國家,《管子·輕重戊》:“令左司馬伯公將白徒而鑄於莊山。”事在齊桓公期間。出土的較早的齊刀幣實物也為春秋中期。可以肯定,至遲在春秋中期,齊國已大量鑄行刀幣了。刀幣一出,至戰國末、秦統一貨幣以前,一直是齊國最主要的流通貨幣。雖然稍晚的燕國地區以及戰國時期的趙地也出現了不同形制的刀幣,但以下數項構成了齊國貨幣文化的鮮明特色和獨立地位。
第一,齊國刀幣從早期的“節墨之法化”、“齊之法化”、“安陽之法化”到後期的“齊法化”,皆冠以地名,形成固定體例。節墨即即墨,今山東平度境:安陽故地在今曹縣,皆齊邑。齊即指都城臨淄。燕國、趙國的直背小刀則風格迥異,並且遠沒有齊刀精;致規整。
第二,齊刀出土數量僅次於北方尖首刀,據粗略統計有3000多枚,在鑄行數量上佔優勢,從而成為刀幣流通區的典型代表。
第三,燕趙為刀布並行區,布幣是當地重要幣種,出土、傳世數量甚豐。70年代後期,遼陽下麥窩村太子河衝出4000多枚布幣,主要為平肩方是的襄平布。這僅是出土物中一例。趙國的布幣更佔了絕對優勢。齊國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推行單一的刀幣制度,戰國晚期始鑄賹化圓錢,但仍以刀幣(“齊法化”)為主幣。
第四,鑄行刀幣的三國,燕在早期國力尚弱,經濟比較落後,並時常受到戎狄的侵擾,幾於亡國,可能未曾鑄行刀幣,“春秋時期燕國流通的貨幣,估計除貝幣、金屬貨幣(銅、金、銀)外,當以實物為主”。春秋中晚期出現於燕地的尖首刀當屬白狄諸國的鑄幣——狄刀。燕國的明刀錢當是受了狄刀影響後出現的。戰國時期,出於燕、趙貿易的需要,趙國有了直背式刀幣。其間的交流與影響還是比較清楚的。齊國的刀幣有着獨立的起源和發展道路,只有到樂毅伐齊後,伴隨武力的征服。齊地才出現過為數不多的圓折式明刀錢,背文多有“齊化”二字。這是一個短暫的插曲,為期五年(燕佔齊白公元前284年——公元前279年)。而這個四處征伐、富於開放精神的國家並沒有用它的齊大刀去“征服”其他國家,其近鄰魯國仍然一直以海貝、石貝或銅貝為通貨,似乎對於齊刀的威力視而不見。《管子·七法》:“令中大夫王邑載錢二千萬,求生鹿於楚。”
齊刀在春秋戰國貨幣舞台上——直保持着堅挺的地位,這與其較早地實行了統一貨幣措施有着密切的關係。
二、法化地位的確立與統一貨幣政策
齊刀除燕亂齊期間的少量明刀,無論是早期的四字刀(“齊之法化”),還是後期的三字刀(“齊法化”),均以“法化”稱之。法,《管子·七法》曰:“尺寸也,繩墨也,規矩也,衡石也,鬥斛也,角量也,謂之‘法’。”“化”同“貨”,《商君書·農戰》:“國有事,則學民惡法,商民善化。”《管子·侈靡》:“諸侯死(屍)化。”“法化”就是標準貨幣,也就是50年代郭沫若先生所云“大約就是國幣的意思”。國幣自然應有統一的標準。齊之法化、節墨之法化、安陽之法化和齊法化通長都在18—18.5釐米間,節墨之法化為齊刀中最早出現的大刀,較為厚重,在60克上下,餘二種皆為47克左右。這當是一定標準的反映。傳世稀少而彌足珍貴的六字特種刀幣——齊建邦長法化亦同此制。即使在燕人入境,兵臨城下的非常時期,危城即墨所鑄之“節墨法化”刀仍不忘“法化”二字,只是其大小、輕重及製作上略遜於尋常齊刀,不可避免地留下了戰爭年代的印記。
幣制的統一取決於鑄幣權的統一。齊國的統治者較早認識到了控制貨幣這一治國法寶的意義,《管子·國蓄》説:“五穀食米,民之司命也;黃金刀幣,民之通施也。故善者執其通施以御其司命,故民力可得而盡也。”《揆度》又云:“五穀者,民之司命也。刀幣者,溝瀆也。號令者,徐疾也。”刀幣與五穀、號令並舉,以強調其重要性。《七法》記齊桓公使左司馬伯公將白徒以萊、莒之柴“鑄錢於莊山”一事,正説明齊國的鑄幣權是掌握在公室的。在諸國貨幣中,齊刀汜地者地名較為單純,有“齊”、”節墨”、“安陽”三地及少量尚有爭議的“莒”。戰國晚期,齊受燕兵之難,新出之齊明刀多在今山東博山一帶,表明臨淄、節墨、安陽、莒是齊國的鑄幣重鎮,其鑄幣行為一直為齊國政府所控制。齊威、宣時期(公元前378年—公元前324年)為進一步統一幣制而鑄造的“齊法化”是行用日寸間最長、發行數量最多、流通也最廣的一種刀幣,山東各地均有出土,數量甚豐,至有3000餘枚面世,可以説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齊國境內的貨幣統一,而使齊法化在中國貨幣史上佔有顯著的地位。
中國古代幣制大一統的局面,是在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形成的,秦惠文王二年(公元前336年)“初行錢”(《史記‘秦始皇本紀》),鑄造半兩錢(u),是年周天子也“賀行錢”(《史記.六國午表》),在較短的時間內,這種大小適度,便於攜帶的官鑄方孔圓錢很快成為戰國晚期秦國的主要貨幣並流通至今四川一帶。秦“半兩”的大量鑄造和廣泛流通已具有統一一國貨幣的雛形,為統一全國貨幣打下了基礎。而齊法化的出現明顯早於秦國半兩錢,法化地位的確立和齊法化的出現,都説明齊國貨幣統一的意識要比秦國早得多,齊刀對於秦統一貨幣無疑產生了重要而深刻的影響。
三、紀念幣的開山之作——齊建邦長法化
紀念幣是專為某件人事而鑄造的貨幣形態的紀念品,泉界歸入壓勝錢屬,一般不作流通貨幣使用。但在貨幣史上,有一類具有紀念意義的開國錢卻是流通中的正常貨幣,可以説是一種特殊的紀念幣,唐武德四年(621)所鑄“開元通寶”就是明顯的例子。“開元”有開新朝之始(或謂又含開新幣之始)的意思。其後,五代後漢有“漢元通寶”,後周有“周元通寶”,宋太祖鑄“宋元通寶”,等等,皆仿此制。在年號錢大勢下,開國錢獨樹一幟,成為日才尚。其實,我國的開國紀念錢可以追溯到戰國時期齊國的“齊建邦長法化”。
目前錢幣學界一般認為,齊建邦長法化是田齊開國的紀念幣。公元前379年,田氏並齊,雖然國仍號齊,但已換了主人。為了紀念代齊(姜姓)開國這一重大事件,田氏添鑄了齊建邦長法化。齊建邦長法化俗稱“六字刀”或“建邦刀”,通長18.5釐米,重45克,大小、輕重之制一如同期“齊之法化”、“安陽之法化”,惟不斷緣。田齊開國的紀念刀幣大約鑄量甚少,最為珍稀,也最享盛譽。
六字刀錢文(主要是第二字)考釋迄無定論,從而也影響到該幣種鑄期的認定。如釋造、釋通、釋徙、釋返等。“造邦”、“建邦”意同,而“返邦”則有可能係指襄王由莒返齊(臨淄)一事。公元前284年,“燕攻齊,齊破,*(上泯下日)工奔莒”(《戰國策·齊策》)。公元前279年,田單退燕,迎襄王(*(上泯下口)王子)於莒,人臨淄主持朝政。這在齊國曆史上算得上是一件大事。另外,其不斷緣現象也為晚期齊刀的特點,故我們仍不能排除復國鑄幣為念的可能。至於將“建邦刀”考為太公建齊所鑄,則有附會之嫌,釋徙、釋通,於字形、背景皆缺乏強有力的證據。開國、復國都是同一性質的事,其所鑄紀念幣在中國貨幣史上都是最早的,它的出現是齊國貨幣制度發達的具體反映。
“齊建邦長法化”開紀念幣之先河,豐富了我國的貨幣文化,對後世貨幣的發展也產生了重要影響。我認為,廣義上,國號錢、年號錢就帶有紀念幣的性質,歷史上改元鑄錢的傳統正是這一觀點的良好註釋。我國最早出現的年號錢是成漢李壽的“漢興”錢,在五銖錢制時代,年號錢逐成燎原之勢,最終取代了鑄行739年之久的五銖錢,表明此種打下朝代印記而具有紀念意義的年號錢有其出現和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若不考慮貨幣的具體形制,沿着齊刀錢文傳統發展下去,受齊建邦長法化的直接影響,年號錢的出現很可能會大大提前,抑或漢代即已有年號錢。從這一角度講,半兩、五銖的出現實在是中國貨幣史上的反動。
四、發達的鑄造工藝
瞭解一下春秋戰國時期的鑄幣技術,有助於認識齊國刀幣的歷史地位。研究貨幣鑄造工藝最直接的材料的是錢範。王獻唐先生在論齊刀的鑄造時説:“出土周代幣範,以齊刀為多,且較完備,先後當分兩期,第一期為土範,第二期為銅範母,中間疑有石範一期,今尚未見。”這同中國古代青銅鑄造工藝的演進正相一致,先有泥質範(陶範),再後來才有金屬範。陶範製作簡單,使用靈活.雖不像一次性使用的器範,一器一範,器成範毀,但也不能耐久,“且範範雕刻,事煩且費,多鑄即感不便。同時於範內雕形,大小、厚薄,勢難齊度,鑄出之後,即不劃一。”今見四字刀(節墨小刀除外)、五字刀皆出陶範,齊法化筆劃位置參差不同者亦多出陶範。石範較陶範持久,可反覆使用,確保器形、紋飾劃一,是銅器鑄造技術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二里頭文化的東下馮遺址即發現鑄造銅器的石範。齊刀石範未見實物,最早記錄的先秦石制錢範是道光年間山東出土的“賹六化”範(現藏山東省博物館),範以滑石製成,澆道兩側各有錢模一行,每行6枚。羅振玉《古器物範圖錄》也著錄一件。可見齊國鑄幣技術的水平,故王獻唐先生疑刀幣鑄造應有石範一期。
代表齊國鑄幣工藝最高水平的是金屬範。目前所見先秦金屬範最早和最可靠的實物是2件齊三字刀銅範母,一件清道光年間初出臨淄,為諸城劉燕庭收藏;——件為同治六年出土,陳介祺所藏。二範形制、面文皆同,唯劉範幕文“化”與陳範幕文書“工”字者迥異。範母“形如長方形低沿銅盤,內列‘齊法化’陽文型模兩枚,一面一背,彼此相背,兩刀中間有一凸柱,高與沿齊,柱有四枝,左右各二,分別通於左右刀背,較凸柱稍低。刀型外側,左有釘形,右為凹竅”。根據其幣文、環柄、邊緣陽文的特點和凸柱、凹竅的佈置,知其為鑄造泥質子範的範母。所見實物,僅為範母之一扇,翻造時必有文制相同的兩扇配套合用,將泥片夾於中間,壓印出子範。製出的子範面、背皆有相同刀形,而較普通陶範薄小。“以此版正面,對上版底面,則刀之面幕各各相當”。多副子範層層扣合成一總範,釘、竅猶榫卯使諸子範扣合無間。範母中間的凸柱即形成子範之總澆(流)道,分枝即成通向各刀模的分流道。銅液自總道澆入,又由各層分流道導人錢模,最後破範取幣,如此一注可成數十枚、上百枚。這在金屬鑄造工藝中被稱為疊鑄技術。採用疊鑄,可使錢體形制、大小、文字整齊劃一,省時省力,又可大大節省造型材料和金屬液,最適於批量生產,有利於貨幣的標準化和統一。齊法化、節墨法化多由疊鑄而生。
先秦時期的金屬錢範,就目前所知,尚有秦“半兩”陽文銅範2件,楚蟻鼻錢銅範3件,燕“一化”鉛範母1件,齊“賹六化”銅子範2件和銅範母1件。“一化”鉛範母澆鑄孔道留在範上錢模間,有可能是疊鑄範,時代在戰國末期。“賹六化”銅範母因殘缺過甚,澆注方式不明,但據齊國早在威、宣時已熟練運用疊鑄法這一史實判斷,疊鑄鎰化錢是很有可能的。齊刀銅範母仍是迄今最早的唯一無爭議的疊鑄範例,“鎰六化”錒範母的發現更進一步説明齊國疊鑄技術的應用情況。疊鑄法適於小型器件.它出現於先秦,由於其高效特點,在漢代得以推廣,五銖錢的鑄造多用此法。陝西省博物館藏有新莽時期翻制子範用的銅範盒(母),有“大泉五十”、“大布黃千”、“貨泉”、“貨布”,“布泉”等。河南温縣招賢鄉西北冶鐵遺址一烘範窯室內發現的500多套待鑄的疊鑄範,為我們提供了研究疊鑄工藝可靠而詳實的資料。根據範式,該處疊鑄的器類36種,以車馬器為主,每套疊子範5—17層,一套最多可鑄34件,可謂多快好省。大凡越是省便的工具,製作和使用它時技術要求也就越高。要制子範,須先制樣模,而後製作泥模,再澆鑄金屬模盒即範母,範母上預留合理的澆道,最後用範母翻制疊鑄用的子範,子範疊合後還要在外側糊上草泥,人窯烘烤,趁熱取出澆鑄。烘範是鑄造工藝的配套技術,尤其在範件較大和疊合子範數量多的情況下是必不可少的,其作用是通過預熱,減低澆鑄過程中金屬液在範腔中的冷卻速度。使銅(鐵)水暢流無阻地注滿腔內務個角落,從而確保鑄件的質量。我們沒有直接的證據説明疊鑄齊法化是否經過了烘範過程,但山西侯馬晉國都城遺址的一處銅器作坊發現的一座烘範窯址,説明春秋時期人們已有效地解決了因範體較大而影響鑄造質量的問題。儘管齊法化尚處於疊鑄技術的初級階段,使用預熱套範的做法也不是不可能的。使用疊鑄法要解決這麼多的技術難題,我們無論如何也無法小視齊法化在中國鑄造工藝史上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