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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鎖定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位於貴州省東南部,境內東西寬220公里,南北長240公里,總面積30337平方公里。全州總人口431.29萬人。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座落於州府所在地凱裏市博南路9號,下轄16個縣(市)基層人民法院,是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國家審判機關,受理法律規定的由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第二審案件以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起的再審案件。指導、監督全州基層人民法院審判工作,對州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現有在職幹警106人,其中法官92人,司法警察11人。內設辦公室、政治部(內設組織科、人事科、宣教科)、老幹科、立案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審判監督庭、執行工作局、研究窒、書記官室、法警支隊、技術室、司法行處和監察章、機關黨委18個職能機構。總投資750萬元,建築面積786l平方米的審判大樓於2001年8月28.日投入使用,各工作部門均已配備計算機等現代辦公工具,信息網絡已建成,辦事效率大大提高。2002經過機構改革一批年輕優秀的法官走上了中層領導崗位,審判資源得到優化組合,已初步形成一支高素質的法官隊伍。
中文名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外文名
QiandongnanMiao and DongAutonomous Prefecture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轄    區
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機關性質
審判機關
院    長
雷勇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主要職責

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對黔東南州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黔東南州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
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審判法律規定由本院管轄的和其認為應當由自己審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審案件。
(二)依法審判法律規定由本院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審案件。
(三)受理全州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類申訴和再審申請,對其中確有錯誤的,提審或指令基層人民法院再審。審理省高級人民法院指令再審的各類案件。
(四)依法審判由黔東南州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的抗訴案件。
(五)依法對基層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轄權。
(六)監督基層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七)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
(八)依法決定國家賠償。
(九)統一管理和協調全州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
(十)組織、指導基層人民法院辦理司法協助事項,開展同外國司法界、國際組織之間的司法交流活動。
(十一)對地方性法規、規章等草案提出意見;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
(十二)對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組織專業培訓;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訓工作;按照權限管理法官、退休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協助黔東南州主管部門管理全州人民法院機關的機構編制工作。
(十三)管理全州人民法院的有關經費和物資裝備。
(十四)領導全州人民法院的監察工作。
(十五)負責和指導全州法院的司法技術鑑定工作。
(十六)在審判工作中宣傳法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憲法、法律。
(十七)負責本院機關職責內的安全工作。
(十八)承辦其他應由本院負責的工作。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本院院務會和院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及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執法監督員的聯絡工作,並督辦黔東南州人大代表及駐黔東南州全國、省人大代表建議和黔東南州政協委員及駐黔東南州全國、省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文秘、機要、保密、檔案圖書等工作;負責微機網絡等設備管理和使用;負責全黔東南州人民法院幹警的出境審核和管理工作;負責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的外事活動安排和對外接待工作;負責新聞發佈、宣傳報道;對基層人民法院的相關業務進行指導。
負責人:王家良
(二)行政處
負責黔東南州人民法院專項物資裝備的管理及分配;指導、監督全黔東南州人民法院訴訟費的收繳、使用、管理;負責全黔東南州人民法院裝備現代化建設及槍支、彈藥的管理;指導、協調人民法庭和審判法庭建設;管理州法院機關的行政、事業經費;負責機關公產、基本建設等後勤行政管理和服務工作。管理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各項經費和國有資產,監督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擬定並組織實施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基本建設規劃和計劃;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行政財務裝備工作。
負責人:王興明
(三)政治部
負責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並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承辦協助各縣(市)黨委搞好基層人民法院的領導班子建設和隊伍建設事宜;負責全黔東南州法官等級的評定與晉升的審核報批工作,辦理法官考評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負責對全黔東南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警銜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本院及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工作;負責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會議的組織安排及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民法庭的設立、變更、撤銷的審核和報批工作;負責全黔東南州人民法院的教育培訓工作,制定並實施法官培訓規劃;指導和管理全黔東南州法院系統的工作考核、表彰和立功創模活動,負責《人民法院獎懲暫行辦法》的貫徹實施。
負責人:鄭茂軍
(四)立案庭
負責對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各類案件進行登記立案、排期、送達和審判流程管理;依法審理管轄爭議案件;對不服基層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的各類申訴以及再審申請進行審查,認為可能有錯誤的,移交審判監督庭及有關審判庭處理;負責庭審書記員的業務管理;負責司法救助工作;負責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的信訪工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立案和信訪工作。
負責人:楊武澤
(五)刑事審判第一庭
依法審判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危害國防利益罪等第一、二審刑事犯罪案件以及有關大要案件的協調、指導工作;依法審理減刑、假釋案件;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相關工作。
負責人:張振寧
(六)刑事審判第二庭
依法審判破壞社會主義黔東南州場經濟秩序罪、侵犯財產罪、貪污賄賂罪、讀職罪等第一、二審刑事犯罪案件以及有關大要案件的協調、指導工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相關工作。
負責人:汪啓榮
(七)民事審判第一庭
依法審判第一、二審婚姻、家庭、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房地產及相關合同等糾紛案件;辦理其他相關民事審判工作事宜;監督、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相關民事審判工作。
負責人: 楊再幸
(八)民事審判第二庭
依法審判第一、二審民商事合同、證券、票據、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和企業破產案件;辦理其他相關民商事審判工作事宜;監督、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相關民商事及企業破產工作。
負責人:劉志紅
(九)民事審判第三庭(黔東南州開發區審判庭)
依法審判涉外案件、知識產權案件;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相關工作。
負責人:鄧 成
(十)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與其合署)
依法審判第一、二審行政案件;審判不服基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行政審判監督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案件;辦理行政賠償案件;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相關工作。
依法辦理賠償委員會受理的國家賠償案件;執行賠償委員會決定事項;審查處理賠償告訴、申訴案件;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相關工作。
負責人:楊通烈
(十一)審判監督庭
審判不服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類再審案件;審判不服基層人民法院刑事、民事(知識產權除外)生效裁判的再審案件;審判黔東南州人民檢察院抗訴的再審案件;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審判監督工作。審判刑事、民事、行政再審案件;審理減刑、假釋案件;辦理省高級人民法院、州人大、本院領導交辦和州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的抗訴案件;監督、指導下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工作;依法複核被告人在服刑期內故意犯罪案件,辦理其他審判監督工作事宜。
負責人:吳炳鋼
(十二)執行局
執行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生效判決、裁定及調解協議中關於財產的決定;執行法律規定由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統一管理和協調全黔東南州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
負責人:楊昌銀
(十三)研究室
辦理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務;負責組織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承辦適用法律政策問題的請示或解答;負責編寫綜合信息,起草重要的綜合性文件、講話、報告;研究和徵集對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意見;負責司法統計與分析;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信息、調查研究和司法統計工作;負責全黔東南州法院系統史志的編纂。
負責人:楊元忠
(十四)技術室
負責司法鑑定及其他專門性鑑定工作,指導下級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技術工作;負責州法院機關信息化系統的建設工作,辦公局域網、法院專網及機關數字化辦公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指導、協調全州法院系統信息化建設;辦理其他相關工作事宜。
負責人:李軍
(十五)法警支隊
負責警衞法庭、押解人犯、送達有關法律文書、執行死刑,配合有關審判庭和執行局執行有關事項;負責維護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的機關秩序及轄區的安全保衞;調動、指揮基層人民法院法警完成重要任務;管理法警培訓基地;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法警工作。
負責人:宋邦義
(十六)紀檢組、監察室
檢查瞭解並向黔東南州法院黨組織和黔東南州紀委反映全黔東南州法院系統各級黨組織及黨員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的情況。領導全州法院監察工作;監督、檢查全州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工作紀律的情況;受理各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全州人民法院工作人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調查全州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的違紀事項並提出處理意見;辦理其他監察工作事宜。
負責人:朱江林
(十七)機關黨委 
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決議,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審判業務等知識;對黨員進行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對黨員進行監督,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決同腐敗現象做鬥爭;做好機關幹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推進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協助院黨組管理機關黨組織和羣眾組織的工作。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羣眾組織,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的開展工作。
負責人:楊理
(十八)書記官室
負責全州書記員的培訓、指導工作。負責本院審判業務庭的記錄工作和庭前輔助性工作;承擔法律文書的校對、裝訂、 送達、張貼工作;承辦案卷材料的整理、裝訂、歸檔工作;辦理其他與審判業務相 關的事務性工作。
負責人:劉燕
[1]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領導信息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雷勇 [8]  [10] 
黨組副書記 常務副院長 譚元輝
侗族,貴州省錦屏縣人,大學學歷,三級高級法官,歷任錦屏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從江縣人民法院院長、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審判委員會委員、現任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協助院長抓好院機關日常事務工作,分管辦公室、行政處、執行局、技術室(對外委託辦公室)工作。
黨組成員 副院長 龍世紅
侗族,貴州省黎平縣人,大學學歷,三級高級法官,歷任黎平縣法院副院長、黎平縣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黎平縣委副書記、黔東南州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現任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協助院長工作,分管刑一庭、刑二庭、法警支隊工作。
副院長 王 進
漢族,山東省茌平縣人,大專學歷,一級法官,歷任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行政庭副庭長、庭長;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庭庭長;黔東南州司法局副局長、現任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協助院長工作,分管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工作。
黨組成員 張愛華 [9] 
苗族,貴州省台江縣人,大學學歷,四級高級法官,歷任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刑二庭庭長、黎平縣人民法院院長,現任黔東南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協助院長工作,分管行政庭、審監庭、立案庭、書記官室和研究室工作。
副院長龍步昌 [2] 
黨組成員 政治部主任 鄭茂軍
苗族,貴州省岑鞏縣人,大學學歷,三級高級法官,歷任岑鞏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丹寨縣人民法院院長,現任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協助院長工作,分管政治部工作。
黨組成員 紀檢組長 朱江林
苗族,貴州省台江縣人,大專學歷,三級高級法官,歷任台江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丹寨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凱裏市人民法院院長、現任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協助院長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工作。
黨組成員 機關黨委書記 楊理
現任黔東南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協助院長工作,分管機關黨建工作。 [3]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所獲榮譽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全國法院先進集體”稱號。 [4] 
2021年4月,獲得貴州省脱貧攻堅先進集榮譽稱號。 [5] 
2021年11月25日,入選擬表彰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名單。 [6] 
2021年12月14日,入選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名單。 [7]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地址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凱裏市博東路9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