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黃穎

(咸寧市紀委將崇陽縣發改局原黨組書記)

鎖定
黃穎,崇陽縣發改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5月12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1] 
中文名
黃穎
工作單位
咸寧市紀委將崇陽縣發改局

目錄

黃穎事件

咸寧市紀委將崇陽縣發改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黃穎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 

黃穎立案審查

據咸寧市紀委消息:經咸寧市委批准,咸寧市紀委對崇陽縣發改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黃穎(副縣級)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黃穎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廉潔紀律,揮霍浪費國家財產;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將單位公款以個人名義存儲,負直接責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公款,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公款,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賄賂問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被嘉魚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黃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咸寧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聯席會議審議並報咸寧市委、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黃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咸寧市紀委)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