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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清華

(清流縣住建局規劃建設管理站副站長)

鎖定
黃清華,清流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規劃建設管理站副站長。
中文名
黃清華
國    籍
中國

目錄

黃清華案件經過

黃清華,中共黨員,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任清流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規劃建設管理站副站長期間,奉行“無利不起早”的理念,拿公權做交易,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負責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工作過程中執拗任性,無所顧忌,被羣眾稱為“黃任性”。
2013年6月至2014年3月,黃清華經常接受歐某“宴請”和頻繁出入各類娛樂場所,在歐某自建房申請規劃驗收的過程中,黃清華在沒有按工程流程到現場認真審查、核實房產面積的情況下,僅按照歐某提供的房產平面圖,為超出規劃設計條件的歐某出具規劃條件核實意見書,使之通過竣工驗收並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及辦理抵押貸款等,致使國家財產遭受嚴重損失。
2013年中秋節,黃清華收受房地產開發商檀某價值6000元的超市購物卡,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手續等方面對其予以關照。2012至2014年期間,黃清華利用春節、端午、中秋等節假日非法收受房地產開發商和私人建房户購物卡及現金數萬元,為他人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手續、規劃驗收、取得工程等方面提供便利。
後經舉報,清流縣紀委對其進行立案調查,因涉嫌犯罪,將其移送司法機關。經查,黃清華在清流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規劃建設管理站副站長期間,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財產遭受損失57萬多元。多次收受他人購物卡及現金計39500元。

黃清華判決

2014年11月,清流縣人民法院以翫忽職守罪判處黃清華有期徒刑六個月、以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刑期總計一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2014年12月,清流縣紀委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有關部門開除其公職。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