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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慶雲

(銅大聯防指揮部指揮官)

鎖定
黃慶雲(1884~1951)名由先,號漢勳,(今)四川省巴中市平昌縣龍崗鎮人,國民黨少將,惡霸地主代表人物。1949年任“銅大聯防指揮部”司令,1951年1月15日,被定為反革命惡霸地主,在縣城公審槍決。 [1] 
中文名
黃慶雲
出生地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縣龍崗鎮
出生日期
1884年
逝世日期
1951年
人物生平
黃慶雲(1884~1951)名由先,號漢勳,(今)四川省巴中市平昌縣龍崗鎮人,國民黨少將,惡霸地主代表人物。父菜農,早逝,靠母織布度日。因人瘦削,個小、機靈,同學稱其“幹狗”。16歲學道士。18歲娶妻彭氏,經族叔黃梓芳介紹,任縣團練局傳事。民國3年(1914)辦坤壇,欺騙婦女入壇,斂財行淫。因長期與乾妹勾搭,報官監訊。 [1] 
民國5年(1917)黃慶雲越監去巫山江防軍第八旅旅長喻海清(縣人)處,任少尉差遭、副官,與喻妻羅曼雲私通。民國6年(1918)9月在萬縣桂保田樓上,黃羅共枕,被喻闖見,黃慶雲急叫羅將喻槍殺,謊稱“旅長患精神病自殺”。喻父福林擬向當局控告,黃慶雲買活唐某等人偽裝匪徒,將喻父殺害於縣城東貓兒巖。後黃慶雲娶羅為妾,佔據喻家全部財產。 [1] 
民國7年(1918)黃慶雲回縣買槍招兵,投靠川軍第八師師長王文俊,補為旅長。民國22年(1933)後,任26軍73旅旅長、軍事參議院參議,民國25年(1936)敍為“少將”。民國29年(1941)創立“慶雲中學”。民國31年(1942)任劍南師管區司令。民國32年(1943)因日機轟炸樂山,謊報軍用物資被炸受損,貪污上撥鉅款,被解職。後被委為重慶衞戍司令部璧山分區副司令,不久,解職回鄉。 [1] 
黃慶雲回鄉後,網羅王小滄(縣參議長)、劉行健(國民黨縣黨部書記長)等人,把持地方政權。新任縣長到職,必先到“黃公館”拜謁。民國34年(1945)選縣參議員,一批土豪擁黃為首領,形成“黃派”。民國36年(1947)選“國大代表”,靠“黃派”勢力,以各種不正當手段當選(後上面圈定鄭雪為國大代表,黃為候補代表)。民國38年(1949)任“銅大聯防指揮部”司令,連續下達“清查共產黨人”代電和命令。11月下旬又任“反共保民軍”第五軍軍長。正拼湊班底之際重慶解放,黃見大勢已去,被迫參加“縣人民臨時辦事處”任委員。12月12日巴縣專員公署專員韓明到縣,曉以黨的政策,黃慶雲交出部分武器。 [1] 
黃慶雲剝削貪污錢財甚多,置田產4000多畝,也開辦鐵廠、煤廠、絲廠。買田手段非常霸道,凡看中的田非買不可,被他逼得精神失常和氣死的田主達6人之多。報恩村劉貴林方購得袁家140挑田,黃慶雲看中其住宅堂屋有風水,欲以田掉換,劉不允,黃偽造契證,強行霸佔。劉狀告三審敗訴,直告至中央國民政府才告準判歸。谷黃時,黃慶雲勾結縣、鎮長,將劉父子收監。待劉出獄,田裏稻穀已被黃收割,劉老倆口氣死,長子氣瘋,次子在困苦中病死。黃慶雲生活奢侈糜爛,有豪華公館,妻妾7人。 [1] 
黃慶雲表示投誠起義後,仍暗中與匪首蔣鎮南勾結,與李植蓀密謀策劃土匪暴亂,資助土匪槍支,分散財產,抗不退押,於1951年1月15日,被定為反革命惡霸地主,在縣城公審槍決。 [1] 
參考資料
  • 1.    重慶市大足縣地方誌編纂委員會,大足縣誌,方誌出版社,1999年10月,第374-37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