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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州上文潞公書

鎖定
《黃州上文潞公書》是宋代文學家蘇軾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黃州上文潞公書
作    者
蘇軾
創作年代
宋代
出    處
《東坡文集》
作品體裁
散文

黃州上文潞公書作品原文

黃州上文潞公書
軾再拜。孟夏漸熱,恭惟留守太尉執事台候萬福。承以元功,正位兵府,備物典冊,首冠三公。雖曾孫之遇,絕口不言;而金滕之書,因事自顯。真古今之異事,聖朝之光華也。有自京師來轉示所賜書教一通,行草爛然,使破甑敝帚,復增九鼎之重。
軾始得罪,倉皇出獄,死生未分,六親不相保。然私心所念,不暇及他。但顧平生所存,名義至重,不知今日所犯,為已見絕於聖賢,不得復為君子乎?抑雖有罪不可赦,而猶可改也?伏念五六日,至於旬時,終莫能決。輒復強顏忍恥,飾鄙陋之詞,道疇昔之眷,以卜於左右。遽辱還答,恩禮有加。豈非察其無他,而恕其不及,亦如聖天子所以貸而不殺之意乎?伏讀灑然,知其不肖之軀,未死之間,猶可以洗濯磨治,復入於道德之場,追申徒而謝子產也。
軾始就逮赴獄,有一子稍長,徒步相隨。其餘守舍,皆婦女幼稚。至宿州,御史符下,就家取文書。州郡望風,遣吏發卒,圍船搜取,老幼幾怖死。既去,婦女恚罵曰:“是好著書,書成何所得,而怖我如此!”悉取燒之。比事定,重複尋理,十亡其七八矣。到黃州,無所用心,輒復覃思於《易》、《論語》,端居深念,若有所得,遂因先子之學,作《易傳》九卷。又自以意作《論語説》五卷。窮苦多難,壽命不可期。恐此書一旦復淪沒不傳,意欲寫數本留人間。念新以文字得罪,人必以為兇衰不詳之書,莫肯收藏。又自非一代偉人不足託以必傳者,莫若獻之明公。而《易傳》文多,未有力裝寫,獨致《論語説》五卷。公退閒暇,一為讀之,就使無取,亦足見其窮不忘道,老而能學也。
軾在徐州時,見諸郡盜賊為患,而察其人多兇俠不遜,因之以饑饉,恐其憂不止於竊攘剽殺也。輒草具其事上之。會有旨移湖州而止。家所藏書,既多亡軼,而此書本以為故紙糊籠篋,獨得不燒,籠破見之,不覺惘然如夢中事,輒錄其本以獻。軾廢逐至此,豈敢復言天下事,但惜此事粗有益於世,既不復施行,猶欲公知之,此則宿昔之心掃除未盡者也。公一讀訖,即燒之而已。
黃州食物賤,風土稍可安,既未得去,去亦無所歸,必老於此。拜見無期,臨紙於邑。惟冀以時為國自重。 [1] 

黃州上文潞公書作品鑑賞

施宿《東坡先生年譜》定此書作於元豐三年庚申(1080):“二月至黃州,四月,上文潞公書。”
文潞公即文彥博。蘇軾因烏台詩案被捕出獄不久,即給文彥博寫過一封信,徵求士大夫對自己的看法,並很快得到文彥博的回信。蘇軾到黃州後不久,又給文彥博寫了這封信。信中陳述自己到黃後正潛心研究《易》、《論語》,並想把所著的《論語説》五卷獻給文彥博。這大概也算是對他的一種感謝與表白吧。
值得注意的是該信第三段生動描寫了當蘇軾得罪被捕時,家人如何在驚怖之餘憤而燒掉蘇軾著作的情景。這一悲劇是封建專政制度造成的。 [1] 

黃州上文潞公書作者簡介

蘇軾(1037一1101),字子瞻,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進士。歷杭州通判。密、徐、湖三州知州。因“烏台詩案”貶居黃州。哲宗朝官至禮部尚書,先後出知杭、頰、揚、定等州。衞眨謫惠州、儋州。與父洵、弟轍並稱“三蘇”。有《東坡樂府》。 [2] 
參考資料
  • 1.    何香久主編.中國曆代名家散文大系  宋卷  珍藏版.北京:人民日報出版社,1999.09:551
  • 2.    徐中玉主編.中國古典文學精品普及讀本  唐宋詞.廣東:廣東人民出版社,2019.0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