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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少峯
(廣東省東莞市政府原黨組成員)
鎖定
黃少峯,男,漢族,1973年3月出生,廣東東莞人,大學學歷,1993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東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廳級幹部,東莞濱海灣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東莞港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 中文名
- 黃少峯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地
- 廣東東莞
- 出生日期
- 1973年3月
- 畢業院校
- 中山大學
黃少峯人物履歷
1991.03-1993.07,中山大學法學專業學習;
1993.07-1997.12,東莞市檢察院書記員、助理檢察員;
1997.12-1998.08,東莞市委政策研究室科員(其間:1996.09-1998.12,廣東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8.12-2001.10,東莞市委政策研究室政策調研科副科長(其間:1999.09-2001.08,中國人民大學法律專業研究生課程班學習);
2001.10-2002.02,東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科級幹部;
2002.02-2005.06,東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正科級);
2005.06-2005.08,東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助理調研員;
2005.08-2005.12,梅州市梅江區副區長;
2005.15-2006.10,興寧市副市長(其間:2004.06-2006.01,華南理工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習);
2006.10-2008.07,興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其間:2007.09-2008.07,掛任梅州市政府副秘書長);
2008.07-2008.08,梅州市政府副秘書長(正處級);
2008.08-2013.08,東莞市茶山鎮委副書記、鎮長(正處級);
2013.08-2013.09,東莞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廳級幹部;
2013.09-2013.11,東莞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廳級幹部,三師黨委常委、副師長(援疆幹部);
2013.11-2017.07,東莞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廳級幹部,三師圖木舒克市黨委常委、三師副師長(援疆幹部);
黃少峯人物事件
黃少峯涉嫌違紀
2018年6月,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東莞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東莞港管委會主任黃少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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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少峯依法雙開
2018年9月,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東莞市政府原黨組成員,濱海灣新區(東莞港)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黃少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黃少峯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用公款購買贈送、發放禮品,違規配備使用公車;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在財務管理活動中,違反會計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鉅額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黃少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缺失,政治上蜕變,經濟上貪婪,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黃少峯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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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少峯提起公訴
2018年10月26日消息,廣東省東莞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東莞濱海灣新區(東莞港)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黃少峯(副廳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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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廣東檢察機關依法對黃少峯涉嫌貪污、受賄案提起公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引用日期2018-10-26]
- 2. 東莞港三大港區正式揭牌 業務各有側重 .東莞陽光網[引用日期2018-03-12]
- 3. 東莞市政府黨組成員黃少峯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18-06-07]
- 4. 東莞市政府原黨組成員黃少峯被雙開:政治上蜕變,經濟上貪婪 .澎湃新聞網[引用日期2018-09-21]
- 5. 幹部違紀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8-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