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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市商務局

鎖定
鹽城市商務局是鹽城市人民政府的下設機構。 [1] 
中文名
鹽城市商務局
成立時間
2010年

鹽城市商務局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有關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起草相關的地方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商務發展和實施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擬訂全市內貿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商品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商品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城鄉商業網點、商品交易市場(現貨交易類)規劃,推進城鄉商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三)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
(四)統計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情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
(五)研究擬訂全市口岸工作政策和開放規劃。按規定負責口岸開放或關閉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協調推進全市電子口岸等口岸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大通關”協調服務工作。
(六)按規定負責全市重點經濟技術園區(國家級、省級開發區、市重點經濟園區)的指導、服務、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全市重點經濟技術園區建設發展的政策措施,編制全市重點經濟技術園區發展規劃草案,指導全市重點經濟技術園區編制建設規劃。研究分析全市重點經濟技術園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處理意見。
(七)負責全市貨物進出口管理工作。擬訂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外貿促進工作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指導、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等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推進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設。負責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農產品進出口計劃、配額等管理工作,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工作,執行國家成套設備進出口政策。規範對外貿易經營秩序,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與便利化。
(八)牽頭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鼓勵技術政策,依法監督全市技術引進、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九)貫徹執行國家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試驗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參與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中的有關事務,建立和發展與國(境)外政府經濟部門的經濟合作。
(十)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開展外商投資促進、保護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實施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鼓勵政策,指導規範利用外資投資促進工作。
(十一)負責擬訂全市投資促進活動年度計劃,並牽頭組織策劃實施。負責全市重大外商投資項目跟蹤、服務,重要客商的聯繫工作,構建全球投資促進網絡。強化投資環境的宣傳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和執行促進對外投資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依法報批市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和機構(金融企業除外)並實施監督與管理。負責全市對外援助項目和接受多(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及贈款,推動構建對外投資合作促進和服務保障體系。
(十三)組織協調我市企業發起或應對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調查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負責協調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地方綜合性應對工作,參與公平競爭審查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制度,負責推進我市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全市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需要協調解決的有關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推進全市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意見,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推進全市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落實商貿服務領域電子商務發展工作。
(十六)貫徹實施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指導我市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貿易工作,協調港、澳、台商投資管理工作,組織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活動。
(十七)負責我市海外經貿網絡的建設與管理。
(十八)協調海關、銀行、外匯、出口信用保險等部門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受市政府委託,指導、管理市貿促會的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轉變職能,強化服務,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營商環境,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動商務高質量發展。
(二十一)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零售行業的規劃和政策。 [1] 

鹽城市商務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宣傳、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決定事項的督辦等;承擔機關電子政務及網站管理工作。
(二)綜合業務處(政策法規處、行政許可服務處)。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研究國內外貿易、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流通體制改革並就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擬訂商務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商務統計數據發佈工作;牽頭起草局重要文件和綜合性文稿;研究起草商務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國家商務領域有關法律、法規、條約、協定實施的協調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依法行政相關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商務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的指導協調工作;承擔重大事項的督辦;承擔《鹽城商務信息》編輯工作;牽頭負責商務方面行政許可、行政服務等事項;指導和監督商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三)財務處。研究提出與商務工作相關的財税、金融等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商務專項資金;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四)市場體系建設處。擬訂全市內貿流通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引導各種資金投向商品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城鄉商業網點、商品交易市場(現貨交易類)規劃工作,促進社區商業和鄉鎮商貿中心發展,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推動汽車流通行業健康發展,按有關規定對新車銷售、二手車流通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流通業發展處(電子商務和信息化處)。擬訂現代流通服務業的發展規劃,提出優化流通產業結構、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和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商貿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支持中華老字號傳承保護與創新發展,推動地方老字號建設;促進綠色流通發展,指導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指導流通企業改革;推進流通標準化建設;指導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租賃(除融資租賃)、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按規定負責單用途預付卡監督指導工作;牽頭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負責內資直銷管理相關工作。
推動商貿服務領域電子商務的運用和發展;建立完善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配合擬訂我市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配合擬訂我市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相關地方性標準和規則並組織實施;指導商務系統信息化工作。
(六)市場運行和消費促進處(市繭絲綢協調辦公室)。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佈,並提出相應的調控建議;承擔繭絲綢協調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提出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按有關規定對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進行監督管理。
(七)口岸管理處。研究擬訂全市口岸工作政策和開放規劃、計劃;負責全市電子口岸和“大通關”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協調全市口岸通關便利化;負責口岸開放或關閉的審查報批工作;督促檢查口岸查驗配套設施建設工作;負責已開放口岸範圍內新建碼頭等涉外作業區對外開放或臨時啓用的審查、驗收和報批工作;歸口協調口岸查驗機構需要地方政府解決的問題;負責組織協調跨區域口岸合作與交流。
(八)開發區處(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處)。牽頭擬訂開發區建設的地方性政策,承擔協調、指導、服務全市重點經濟技術園區(國家級、省級開發區、市重點經濟園區)工作;承擔全市重點經濟技術園區發展規劃草案編制有關工作,擬訂政策措施,指導全市重點經濟技術園區建設發展;承擔全市重點經濟技術園區的設立、撤銷、更名、調整規劃面積或者區位等的審核轉報工作;指導全市重點經濟技術園區編制建設規劃;研究全市重點經濟技術園區發展動態,統計分析和綜合評價全市重點經濟技術園區的建設情況;研究全市重點經濟技術園區建設的重大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牽頭複製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經驗;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戰略有關工作;承擔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需要協調解決的有關工作。
(九)對外貿易處(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進出口公平貿易處)。擬訂全市貨物進出口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相關政策措施,推進以質取勝戰略、市場多元化戰略、科技興貿戰略;擬訂外貿促進計劃,組織、指導、協調外貿促進活動,推進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指導、推進出口基地、出口品牌和國際營銷網絡建設;促進國際電子商務發展;指導、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等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負責貨物進出口統計和運行分析;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農產品進出口計劃、配額管理工作;根據委託,承擔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工作,執行國家成套設備進出口政策;協調規範外貿經營秩序,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和外貿信用體系建設;協調推進貿易便利化;承擔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協調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調查的應訴及相關工作;參與調查對我市出口商品實施的歧視性貿易政策、法律法規及其做法,協助實施貿易救濟調查,評估實施有關貿易救濟措施對我市產業的影響和效果,提出採取相應措施的建議;指導貿易爭端的訴訟工作;建立和完善市內產業損害預警機制;開展產業國際競爭力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承擔我市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相關工作,協調我市在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的應對工作,配合開展關於貿易和投資等方面的政策審議、通報、諮詢工作,負責全市貿易政策合規工作;參與公平競爭審查工作。
(十)服務貿易處(服務外包處)。擬訂全市服務貿易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承擔服務外包統計工作和服務外包平台建設工作;負責展會規劃、促進與管理;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工作。
(十一)投資促進處(對外合作交流處)。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投資促進活動年度計劃,指導協調和組織全市對外招商活動;負責處理和起草投資促進工作有關文電和重要文稿;承擔全市重大投資促進項目前期對接服務、重要客商的聯絡工作;承擔研究協調中韓(鹽城)產業園建設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推進園區發展工作。
承擔與各國政府經濟主管部門、投資促進機構、商協會、世界500強企業、跨國公司等聯絡工作;承擔本部門對外合作交流工作;承擔市駐國(境)外各經貿代表機構的管理工作;承擔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經貿規劃、政策和措施實施的協調工作;承擔鹽城與相關國家和地區合作機制的牽頭和協調工作。
(十二)外國投資管理處。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資工作;擬訂我市外商投資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年度利用外資指標計劃和年度重點外資項目計劃並指導推進;研究、落實促進我市特殊區域對外開放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實施全市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鼓勵政策;在授權範圍內,管理和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審批、備案工作;開展全市外資研發中心採購設備免、退税資格審核工作;負責全市外商投資統計工作,牽頭組織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年度投資經營信息聯合報告工作;指導規範全市外商投資促進、保護和管理工作;建立全市外商投資糾紛投訴和調解工作機制。
(十三)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處。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相關對外投資合作政策以及擬訂實施我市相關對外投資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非金融類,含在港澳台地區投資,下同)、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對外經濟援助、接受國際援助等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和管理我市企業實施的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和發展工作;組織協調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負責推動構建對外投資合作的促進和服務體系。
(十四)組織人事處(離退休幹部處)。承擔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出國(境)人員政審;指導商務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市政府駐韓經貿聯絡處、市政府駐歐經貿聯絡處。承擔促進我市與派駐國家和地區的經濟、技術、貿易、投資等方面的交流及合作,配合我市在國(境)外組織開展重大經貿活動。 [2] 

鹽城市商務局現任領導

局長:郭慶生 [4] 
賈子農,鹽城市商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正處職級)。
嚴中,鹽城市商務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正處級)。
夏丁華,鹽城市貿促會會長、鹽城市商務局黨委委員。
黃益成,鹽城市商務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陳國亮,鹽城市口岸辦公室副主任、市商務局黨委委員。
程穎,副局長、黨委委員。
劉志斌,鹽城市商務局副調研員。
姚志耕,鹽城市商務局副調研員。
喬振,鹽城市商務局副調研員。 [3] 

鹽城市商務局所獲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5] 
參考資料